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是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签署的协定,该协定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自2009年1月1日实施以来,10年累计享惠进口1060.7亿元,税款减让93.8亿元,实施初期享惠进口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态势,协定实施效果显著。新加坡为自由港,绝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已为零,仅我国原产酒类出口新加坡可享受优惠。中新自贸协定实施主要以享惠进口为主,主要享惠进口产品是石化产品、机电产品以及食品等。
中新自贸协定进出口知多少?
中新自贸协定实施初期,主要享惠进口产品为塑料制品及婴幼儿奶粉,近年来享惠进口产品九成以上均为塑料制品,因我国市场需求及市场产品竞争关系,婴幼儿奶粉享惠进口持续下降,2018年起已无该商品享惠进口。
2018年1—10月享惠进口91.6亿元,同比增长6.3%,税款减让7.3亿元,其中关税减让6.3亿元,基本与2017年同期持平。进口利用率为55%,近三年来进口利用率保持在50%至60%之间,实施非常平稳。
享惠进口商品涉及塑料及橡胶制品、食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等9类,享惠商品范围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塑料制品(86.1亿元)享惠进口仍居首位,增长12.1%,占享惠进口94%,占比持续攀升,主要商品包括线型低密度聚乙烯(42.7亿元)、乙丙橡胶(20.2亿元)、初级形状的聚丙烯(14.3亿元)等。
2018年1—10月出口至新加坡货值1421.9亿元,增长44.3%。矿产品(460.4亿元)出口居首位,其他出口超百亿元的商品包括机电产品(285.1亿元)和贱金属及其制品(155.9亿元)。
中新自贸协定升级成果带来的新动力
协定升级谈判于2015年11月正式启动,2018年11月1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见证下,升级谈判成果《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签署。此次升级谈判成果包括修订部分石化产品原产地规则和建设原产地电子联网系统以促进双边贸易。
石化产品为协定主要享惠产品,也是我国多个自贸协定项下主要享惠产品,国内市场需求大。升级谈判中对42个石化产品在增值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税则改变标准和4个石化产品的化学反应标准。由于增值标准容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而导致标准适用不稳定,增加了税则改变标准后,可弥补增值标准的不足,原产地规则更加科学灵活。
中新海关原产地电子联网为我与首个东盟成员实现电子联网,电子联网将覆盖两个自贸区(中国-东盟、中新)项下双方优惠贸易原产地数据,有利于积极促进“一带一路”海关间国际合作。双方已商定联网合作协议,力争2019年下半年正式上线运行。
供稿:海关总署关税司、深圳海关
审核:海关总署关税司
编辑、发布:王嘉雨
制图:常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