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发文告说,由于客工入境限制,导致建筑业劳动力成本增加,工程延误。因此,当局将把新冠肺炎(临时措施)法案下三个援助措施的期限进一步延长。这意味着承包商可针对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之间外籍员工工资成本的增加,提出调整合同价。
其中,原定今天截止的建筑合约、供应合约或任何履约保证金的宽限期,将延长至12月31日。建筑公司在这期间可暂时免受法律和执法行动的影响。这是政府第三次延长该期限。
因新冠肺炎造成工程延误而产生的非人力成本须由合约各方共同承担的规定,原本也在今天结束,这项规定同样将延长至12月31日。
此外,法案允许建筑承包商与客户协商调整合同价,以应对外籍员工工资成本增加的问题。如果合同各方无法达成友好的结果,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可申请由评估员来决定能否调整合同价。
与此同时,为确保建筑项目各方公平分担疫情带来的成本风险,建设局上周四(23日)发通告,宣布11月1日当天或之后进行招标的公共部门建筑合同须添加条款,允许承包商以疫情造成工程延误为由,提出延长工期索赔。
与成本相关的风险也须纳入合同条款。其中一类风险是因疫情而预期将增加的成本,尽管具体金额在投标时是未知,但客户应在合同中提供一笔临时款项,让承包商无须为此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