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加坡工作的外籍员工必须先申请新加坡工作准证,包括就业准证、个人化就业准证或创业准证,其中个人化就业准证被视为自行申请的工作签证,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外籍主管可以直接自行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PEP),而无需先在新加坡找到工作。
个人化就业准证的注意事项
- 个人化就业准证有效期为3年,过期不可更新,但是可以在准证到期前提交新加坡永久居民的申请,或是申请就业准证。
- 个人化就业准证的申请者必须是目前在海外工作的外籍主管,每月收入至少18,000新元;或者是新加坡就业准证持有者,固定月收入为12,000新元。
- 个人化就业准证持有者即使没有工作,也能在新加坡居留6个月,以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 个人化就业准证的持有者不受任何单一雇主的约束,可以在有效期内随时换工作,不需要取消或重新申请准证。
- 持有个人化就业准证换工作时不需要获得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但必须在换工作后7天内,提交通知单给人力部。
- 个人化就业准证持有者可以在任何领域或行业工作,但是不能开展自己的事业或从事任何创业活动,这意味着持有者不能成为公司董事或股东。
个人化就业准证的申请流程
- 填写申请表格,列出个人资料和工作经验,并提供文件(最高学历证书的清晰扫描副本;护照资料页面的清晰扫描副本;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的清晰扫描副本;最新雇佣合约/雇佣信的清晰扫描副本)。
- 将申请表格呈交给新加坡人力部,处理时间为8周。
- 申请获批后,人力部会直接将批准信电邮给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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