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俊贤
新加坡两名男子和朋友喝酒后共乘私召车(网约车)回家,坐在后座的两人却被指在途中非礼正在开车的私召车司机。
两名被告是吴薛宏(39岁,美发师)和梁伟明(40岁,室内设计师)。受害者是一名32岁私召车男司机。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梁伟明(左)和吴薛宏被控在私召车上非礼正在开车的男司机,但两人不认罪。(海峡时报)
两名被告各面对一项非礼控状,指他们在2018年11月12日凌晨1时18分至3时零3分之间,在行驶于新加坡中央快速公路的车上非礼受害司机。两人都不认罪,案件昨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开审。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2018年11月11日晚上10时许,吴薛宏连同梁伟明和另一名友人在新加坡市中心丹戎巴葛的尼路一带喝酒。
由于吴薛宏和梁伟明分别住在新加坡东北部的榜鹅和后港,因此两人决定共同搭乘私召车回家。梁伟明随后电召了一辆私召车。
两人在隔天凌晨时分上了受害者的车,受害者把车开到中央快速公路,准备先将住在后港的梁伟明送回家。
抵达后港后,梁伟明下车,吴薛宏改坐到受害者旁边座位,受害者也开车将吴薛宏载回榜鹅的住家。抵达榜鹅时,吴薛宏指示受害者把车开到多层停车场,表示要先小解。吴薛宏下车后,受害者就把车开走,并到警局报案指被两人非礼。
控方昨天传召两名证人供证,包括案发时为吴薛宏录口供的警员,以及担任通译员的另一名警员。
负责录口供的马来族警员供证时说,他先用英语和马来语替吴薛宏录口供,但过后发现吴薛宏比较习惯用华语沟通,便找来一名华族同事帮忙以华语录口供。
吴薛宏的律师指出,据他的当事人称,第二名警员只是把口供内容以华语翻译给他听,并没有替他录口供。两名供证的警员不同意律师的说法,称两人都有参与录口供的过程。
主控官昨天下午传召受害者供证,但为了保护受害者,主控官申请清堂供证。案件今天继审。(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