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加坡的公司决定结束业务,不再经营,那么需要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递交注销申请,将公司从ACRA的注册名单中剔除公司名字。
根据《公司法》(第377(1)章)的要求,外国公司的新加坡公司需要在其停止运营后的7天内向ACRA提交通知。新加坡公司还应在通知ACRA的同时书面通知新加坡税务局,解决新加坡公司的税务事宜。
新加坡公司在向ACRA提交注销申请后,ACRA及相关部门会进行一次预审,主要审核该新加坡公司的税务情况,时间大约1个月。
如果审核无误,公司将会进入为期3个月的注销公示阶段。如果在为期3个月的公示期间无人反对撤销,ACRA将会发出公司正式解散的文件。
总体来讲,新加坡公司的注销时间约4-6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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