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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通过“反假新闻法” 最高罚80万人民币、监禁6年

尽管争议不断,马来西亚国会仍通过了一项反假新闻法。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日消息,马来西亚国会当日通过备受争议的《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这项法案遭到反对派及非政府组织强力反对,但国会下议院今天仍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

报道称,根据法案,任何恶意制造、提供或刊登假新闻者,或出版任何含有假新闻的刊物,最高刑罚为监禁六年,或罚款50万林吉特(约81万人民币)或两者兼施。法案还规定,任何直接或间接提供金钱援助被告触犯述罪行者,也将面临相同刑罚。

报道还称,马来西亚政府3月26日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一读时,原本的刑罚是不超过50万林吉特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3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二读时表示,正副首相抚顺民意而同意将10年监禁改为6年,50万林吉特最高罚款保留不变。马来西亚政府也修改法案第4项条款,将“故意”(knowingly)字眼改为“恶意”(maliciously)。

《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原定于上周四(3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进行辩论和表决,但政府却临时“刹车”,把相关辩论展延至本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