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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批按新规验放口罩出口新加坡

泉州市已有139家医疗器械备案企业 3月至今出口口罩4.9亿个

台海网5月2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4月28日,经泉州海关石狮办关员快速验放,首批22万个按新规验放的一次性非医用口罩出口新加坡。

据介绍,该批一次性非医用口罩,采购于经认定的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集聚区,由符合条件的石狮和禄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产品为泉州市中森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和晋江市安海华联离型纸有限公司生产。这是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20年12号公告后,厦门关区按新规验放的首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

据泉州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12号联合公告要求非医用口罩和医疗物资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对非医用口罩出口采取“黑、白名单”+“声明”加强质量监管措施。公告发布后,为进一步规范防疫物资出口秩序,泉州海关石狮办事处以确保市场采购防疫物资“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究”为路径,联合石狮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开展市场采购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泉州海关驻石狮办事处先后组织四场防疫物资出口业务培训会,从出口业务流程、质量安全监管、涉外法律风险等方面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设立专人专岗,引导市场经营户、外贸代理商、采购商对接全市优质生产企业抱团出口,指导企业规范申报,采取预约加班、快速审核等方式支持合规企业快速通关;强化正面监管,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单证审核和查验要求,对查获的货物依法严格后续处置,对违规违法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开展联合惩戒,坚决维护防疫物资出口的良好秩序。针对辖区已取得进口国标准认证或注册但仍未进入商务部“白名单”的企业,海关采取“一对一”政策指导,支持企业积极申请进入“白名单”,培育防疫物资出口成为泉州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

海关统计,3月1日—4月28日货运通关渠道,泉州市企业有189家经营单位申报出口疫情防控物资8.87亿元,其中包括口罩4.90亿个、防护服105.63万件、红外线测温仪49194个、试剂盒20万份、监护仪100台、呼吸机255台、护目镜14.66万副、手套402.49万双、鞋套76674个、面罩78.99万个,出口至76个国家(地区)。

截至目前,泉州市有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企业111家、二类医疗器械认证企业28家,其中医用防护服7家、医用外科口罩6家、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3家、红外体温计企业2家。(记者 刘倩 通讯员 柯珊蓉 邱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