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中国籍夫妻涉嫌向卫生部提供假信息,原有意认罪,但如今却反悔不认罪,成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抵触传染病法令被提控,而选择抗辩的首两人。
《新明日报》之前报导,一对来自武汉的中国籍夫妻涉嫌向卫生部提供假的行踪资料,妨碍新冠肺炎疫情的追踪工作,被卫生部援引传染病法令提控。
被告是38岁来自武汉的中国籍男子胡俊,和他36岁居住在新加坡的中国籍妻子石沙。
来自武汉的中国籍夫妻胡俊(右)和石沙被卫生部援引传染病法令提控。(海峡时报)
胡俊是新加坡第16起确诊病例,他在今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现症状,31日确诊,最终在2月19日康复出院。石沙则因曾与胡俊有过密切接触,2月1日接到隔离令。
两人在卫生部进行可能与病患有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时,谎报行踪。石沙也在隔离期间,向卫生部提供假信息。卫生部在追查后,揭露了两人真正的行踪。
两名被告在今年2月被控后,一度表明有意认罪,但今早在庭上称不认罪。
案件今早开审,控方传召在中央医院协助当局进行追踪工作的杨勇出庭供证。
丈夫胡俊(38岁)和妻子石沙(36岁)分别面对一项和4项抵触传染病法令的罪名。
根据控状,夫妻二人被指向卫生部官员隐瞒他们从1月22日至29日的行踪。
这期间,两人曾在不同时段前往6个地点包括,位于史蒂芬路的长提海鲜餐馆、滨海盛景豪苑、中国大使馆、义安城、位于密驼路的洲际酒店以及Studio M酒店。
此外,石沙还被指谎称自己与丈夫胡俊,于1月29日从位于纳丹路(Nathan Road)的[email protected]公寓乘搭德士前往新加坡中央医院。
三大反对遭驳回新中华语不同称沟通出问题,辩方律师在开审前,庭上提出三大反对,但遭驳回。
代表两名被告的律师在开审前,提出三大反对。
第一,律师说,两名被告是在1月22日至1月29日期间录下口供,而这段期间,新冠肺炎病毒未被列入传染病法令,因此两名被告的行为不触法。
第二, 他也以先例指控状并没有准确举出两名被告是用什么语言录下口供,认为本地华语和中国华语有差,有可能在翻译上出现翻译失误。
第三,他说,被告最初的口供和控状上出现出入。法官当场驳回
对此,控方一一反驳,指虽然病毒是在1月29日被列入传染病法令,但官员此前已开始进行追踪,被告没有权利隐瞒行踪。
他也指辩方律师所举出的案例涉及恐吓罪行,认为只有在那种情况下才需要准确翻译。在此情况,只需要知道被告是否有提供假信息。
他也说,该控状反映了两名被告的罪行。
法官听了控辩双方的说法后,认为辩方的反对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