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经伟 白士泮
近年来亚太经济体早已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海南又是中国内地离东南亚最近的沿海省份,它可以携手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形成“金三角”的亚太区域布局,在更多产业上尝试合作,其辐射力、联动性是其他自贸港难以比拟的。
全球范围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恶化,但这并没有阻挡中国继续推进全面开放战略布局的步伐。2020年6月1日,中国正式对外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6月8日就《方案》有关情况介绍举行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它标志着中国支持经济全球化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加速,彰显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海南虽是中国最大经济特区且拥有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但海南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西部省份地区相当),“三农”问题突出(80%农村土地,60%农村人口,产业结构中农业占20%以上),以及产业结构以“资源依赖型”为主且实体产业薄弱的地区,同时,海南偏离国际主航线,自身缺乏足够的发展腹地。
如何在这样经济和产业基础之上建设自由贸易港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既没有先例可循,又不能简单照搬西方自由贸易港发展模式,只能够是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海南自身发展的路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所述: “由于时间、地点、生产要素组合不一样,开放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可能照搬特区、开放城市的做法。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摸索出一条与之相适应的路子。”
为此,《方案》设计已经考虑到海南的实际,其核心主要从如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现代产业体系两个角度以“分步走”的方式对海南未来给出布局。
《方案》设计两大核心问题
在世界范围内,促区域经济发展是各国设立自贸港一般初衷。按照国际自贸港发展最新趋势,让该区域形成产业聚集发展态势和成为全球供应链枢纽是设立制度设计目标。《方案》对海南自贸港的制度设计及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1+4”。其中:“6”就是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1”就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4”就是加强税收、社会治理、法治、风险防控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核心问题:现代产业体系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目标。
在《方案》当中,“1”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制度设计之核心目标,而“6”即要素流动和“4”即基本保障制度安排,它们是为了支持核心目标而配套设计制度,属于基本保障制度内容;这是《方案》对海南自贸港制度设计基本框架和逻辑。
制度集成创新是推进建设海南自贸港关键的着力点,它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开放促改革”基本思路,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新一轮改革开放是产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而这11项制度创新举措有机衔接和相互配合,是在不断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基础上最终实现海南整体效益提升的有效途径。这也意味着,阻碍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社会治理和经济体制以及法规体系都要改,不利于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的规则都要改。
第二核心问题: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其规则体系是海南对外开放合作基础。
《方案》明确海南要“借鉴国际经验,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
《方案》同时强调海南要“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这也意味着,《方案》对于海南如何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如何在开放合作和国际竞争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价值链的治理能力和参与国际分工的路径,这两个基本问题已经给出明确的答案或指引——作为经济欠发达和产业基础薄弱的海南自贸港,在融入全球经济体系过程中,更应该主动与香港、新加坡这两个成熟的自贸港进行交往和合作,在 “学习”中探索出符合海南自身发展的路径,在“融入”中找到海南自身定位。
产业合作是实现三者互补共赢最佳途径
根据《方案》设计,海南未来将围绕着旅游、现代高端服务、医疗、文化贸易、自由贸易、海洋产业、海陆空运输、证券基金、期货经营、含保险、能源、航运、国际知识产权、股权等产品交易所、场外衍生品、国际高校与职业教育、电信、互联网、高新技术如区块链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共赢就是合作者都获得相应利益,而海南、香港和新加坡实现共赢就意味着三者在发挥各自优势、作用的基础上携手合作。那么,怎么样才能够实现三者共赢呢?实际上,历史三者在人文方面具有兼容性,地理位置、经济腹地、产业群、发展阶段等有合作基础;只要三者能够群策群力,取长补短,实现互补合作,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协同增效的结果。
(一)在合作中海南更多发挥“三地”作用
海南有3.5万平方公里陆地面积,超过全球其他自贸港,而且,海南具有中国“全国上下一盘棋”的体制优势,能够快速调动人力、物力、政策等各种资源,汇聚各种生产要素,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自贸港建设;同时,海南具有中国内地强大的科技力量和完整的制造业产业链的支撑。这些海南的竞争力刚好可以弥补香港和新加坡面积狭小,各类资源匮乏,农作物食物甚至淡水都需依靠外部输送的环境劣势。
另外,近些年来亚太经济体早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海南又是中国国内离东南亚最近的沿海省份,它可以携手香港和新加坡形成“金三角”亚太区域布局,在更多产业上开展尝试合作。
海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动态任务,对于有特定资源禀赋的海南而言,其在融入全球供应链与三者合作过程中,在可预见时间内将主要发挥“三地”作用:
第一,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研发基地。这是海南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中国内地强大的科技力量可以支撑的。第二,高端制造业生产基地。海南的园区和中国内地完整的制造业产业链及高端技术工人可以提供基础。第三,转口贸易基地。中国内陆强大的市场和东南亚市场为香港“南下”和新加坡“北上”开拓市场提供了可能。
(二)在合作中香港更多发挥“三通”作用
香港既是中国特别行政区,又是离海南比较近的自贸港。一方面,香港具有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中国境外人民币结算中心和人民币离岸中心,香港所采用的联系汇率制和离岸集资中心,决定了它在未来不短的时间内仍然是中国与世界的连接点,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另一方面,香港是中国境内唯一施行普通法(又称英美习惯法)的地区,它又和整个海洋世界分享着同样的普通法秩序。香港这样一种二元属性使得它拥有不同于内地特征,成为中国连接世界的枢纽。香港在整体格局上很长时间内能够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提供“三通”作用。
第一,香港是海南通往世界市场的桥梁。海南毕竟处于自贸港建设初期,它在构建较强竞争力优势产业和打造包括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在内的优质生产要素集聚区以及通往世界市场等方面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香港在其中对海南可以起到辅助作用。
第二,香港是海南通往并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促进器。海南自贸港建设本身是一个改革的过程,需要对贸易、投资、金融、税收、人才等多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进行创新,香港为海南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可以提供重要平台。
第三,香港是海南通往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的另外一条途径。在海南自贸港一项重要任务是通过制度创新,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海南与香港唇齿相依,海南可以通过直接学习与借鉴香港开放型模式,打破现有的观念束缚、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在形成新体制之后再与粤港澳大湾区进行对接和联动发展,或许更能加快海南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三)在合作中新加坡更多发挥“三器”作用
在整体战略角色方面,新加坡可以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发挥“三器”作用,为海南作为”一带一路“的战略支点和海南”新时代下南洋“提供便利和合作空间。
第一,“连接器”。新加坡拥有优越地理位置,是区域乃至全球海运和空运交通枢纽中心以及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新加坡和许多国家签署双边贸易协议,双边避免重税协议和投资保障协议,企业可以利用新加坡的贸易与投资网络开拓国际市场。
除了传统物理世界的连通,新加坡近几年来还积极与中国、东盟、新西兰、澳大利亚、智利等国家和地区在数码经济领域建立伙伴关系,加强电子贸易和数字系统以及数据跨境自由流通等方面的合作。例如:为创造东盟经济数码一体化,新加坡提出并设计东盟智慧城市网络与东盟开放数据开发的愿景,开展连接中国重庆与新加坡的专用数据通道协议。
第二,“催化器”。基于新加坡有穏定的政治,开放和包容的经济与金融市场、东西方的文化智慧交汇,具有深厚的商业与人脉区域网络的根基,且对东盟、中国和印度的企业文化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同时新加坡具有全球化DNA,审慎但亲商的体制,鼓励创新环境等因素,提升了它在投资,运营与创新营商环境的作用,它吸引了国际企业把资金、信息、人才等进行汇集,对业务扩展与营销市场测试,对各项科研与创新项目市场化进行尝试,或者把新加坡当成进军东盟与亚太市场“实验室”或“创新沙盒”。
进一步来说,亚洲乃至全球科技创新是新加坡发展愿景。海南可以加强与新加坡合作,把中国成功的企业或科技驱动商业模式引入新加坡,利用新加坡设立的诸多国际合作平台,如东盟金融创新网络,进行测试与调整,然后复制到东盟甚至整个亚太区域。再如新加坡政府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正在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与风险管理机制,可以为中国与海南企业在亚洲地区的基建项目融资、风险识别与管理解决方案等提供有力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公信器”。信任是一切商业机遇之本。新加坡拥有比较完善的国际水平的法律与司法制度和国际仲裁制度,国际投资者对新加坡的法治环境有信心,它造就了新加坡国际贸易与金融中心地位的同时,还让新加坡在国际社会获得认可。海南企业可以和新加坡企业一起合作,创建科技赋能高效又具有公信力的产品或服务,为打入东盟与亚太区域的新市场奠定基础。另外,海南直接外商投资项目(OFDI)一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生纠纷,可以借助新加坡在国际仲裁中的既有优势,把新加坡作为第三方解决争端平台,凭借新加坡平等与公正的仲裁,解决国际争端与纠纷,最终实现共赢发展。
海南法治建设和制度集成创新是三者共赢的基础
法治是海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中央对海南自贸港的整体顶层设计,除了《方案》布局及其自贸港制度设计外,还确定了“以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和“营造国际一流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目标。这也意味着,法治建设和制度集成创新是海南自贸港建设配套且基础内容,也是海南与香港、新加坡合作基础。
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政策制度需求,既要代表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又要代表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安全便捷流动的最高水平,又体现国际经贸规则的最新趋势,这决定了海南新一轮改革不是对单个领域、单项制度的修修补补,而必须是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的“脱胎换骨”和各领域各部门的齐头并进、全局突围,从政府到市场、从规则到法律等方方面面都要进行全方位和系统性变革。因此,《方案》确定了海南自贸港采取“制度创新+优惠政策+法治规则”的独特方式,加上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将构成实现三者合作共赢的起点。
作者陈经伟是中国社科院投融资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研究员;白士泮博士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客座教授、李白金融学院院长、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