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悉尼出租车司机的笔记
记得,伟大的奥地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对一个事物的评判需要一个外部的标准。比如要量一个人的身高,需要一把铁的或木的尺子,而不是用一个人来丈量另一个人:这个人身高一个半拿破仑,那个人身高半个穆铁柱等等。引伸开去,一个社会有多富,不是看富人有多富,而是看穷人有多么的“不穷”;一个社会有多人道,可以先看一个社会有多么的“兽道”或“狗道”。我家的老狗就是充分地享受到了澳洲的兽道主义、狗道主义,比我迄今为止享受到的人道主义还要多。
让我从头说起。
我家的老狗已十八岁了,按照俗话说的一个狗年抵七个人年算,已经是126岁的百岁寿星了。在他三个月的时候,他被一个朋友抱来我家:那时我儿子七岁,麦克杰克逊还是黑人,我头上还长着“愁缘似个长”的青丝......。我们本不想养狗的,但儿子见了喜欢,就留下了,并让儿子起个名字。儿子顺口就说,“叫泰森!” 当时泰森风头正劲,拳霸天下,但真的不知道儿子是把狗当作拳王来崇拜,还是把拳王当作狗来喜爱。因为在澳洲孩子的眼里,狗都是好狗,没有忠狗、恶狗、狗腿子等等的道德差别;“黑命贵”,白命、黃命一样的贵,亦没有颜色上的褒贬。
泰森不是一条漂亮、伶俐、纯种的宠物狗。据说,他的爸爸是一条狼狗,妈妈则是一条哈巴狗, 有点像进城的军人和城里学生妺的结合。为这个不红不白的身份和腔调,他好像还有点自卑感:平时,你不理他,他也不会主动地对你摇首乞怜。
因为大多数时候只有儿子和他玩、同他说话,所以泰森就渐渐地学了“一耳朵”英文,而不懂中文。来我家的国内朋友比较多,客人们看主人的面子,常常也要对狗表现出一种友好和热情,于是就操着各种方言对泰森说:“过来、过来,吃肉肉、吃肉肉。”这时,泰森会一脸懵逼的看着他们,汪汪几声,意思是:“啥意思呢?是你给我吃肉,还是你们中国人要吃我的肉?” 每当这时,我就会对客人们解释说:“你们可以和我儿子说中文,但对狗要说英文,他的母语是英语。”
客人们毕竟吃一顿饭,或住几天就走了,和泰森的交流问题还不是大问题。但丈母娘来访,一般一来一年,与泰森的沟通就成了问题了。丈母娘勤快,爱打理园子,也爱管狗,但狗既听不懂上海话,也听不懂上海普通话,所以常常一个骂,一个叫:似乎“人狗情未了”、了不得、不得了。但总不能让狗去学两国文字,以双语和人类交流。最后,逼得丈母娘也学会了几句“专业”英文:“Tyson, come, come, eat eat”, 或“come, come, shit shit”/泰森,来吃、来吃”,或“这里拉、这里拉”。
泰森不是一条聪明的狗,不象哈巴狗那样腻着人撒娇,仅仅在喂他吃食时,才会摇摇尾巴、跳跳拜拜地“萌两下”。大多数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园子里沉思和彷徨,好像在回忆着祖先做狼的时光。但他体格强壮,奔跑迅捷,嚎叫起来气势如虹、激越悲壮,如荆轲出易水:风萧萧、水寒寒。我想,他大概是不喜欢做狗的。但不管怎样,他与我们一年一年的相处下来了,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们好像是越来越离不开他了。有一次,我问儿子:“你家里最喜欢谁啊?”儿子立即说:“第一妈妈,第二外婆,第三泰森......。”听到此,我马上打断他说:“Stop,enough/不要再说了,够了。”我先是有一种挫败感:唉,老爸竟然连狗也不如;后又欣慰:儿子连狗都爱得这么深,何况人乎?后来在我们买房子时,就我们的能力,当时只能买一套公寓,但悉尼的公寓大多不能养狗,泰森不漂亮,又不伶俐,不会有人要的,那就只能送到收容所,等待两周后“安乐”了。所以,老婆就咬了咬牙,想方设法买了一幢别墅,一个有花园的很破旧的木板房。没想到后来房价直涨,让我们足足地赚了一笔“狗利”
我先前几年忙活,在家里呆得少,几乎不懂狗情。但近年,歇家时间长了,时不时也插一两手狗事,与他亲近起来了。但渐渐地,我发觉泰森变老了。首先表现在遛步上。以前一牵出门,泰森总是跑到我前面,要“牵”着我走,谁遛谁真会引起一场“版权”之争的;但近年,他好像不想“为人先”了,甘心与人同行,成双成影。后来视力减退了,在暗影处,他甚至不能“独立特行”,而是傍着你的脚跟,和你步调一致、相依相偎。我老婆说:泰森老了,开始发嗲了。
泰森足岁十七岁了,已到了混血种的寿限,随时随地都会离我们而去。从前两年开始,我们就密切关注他了,一有什么异常,全家都会一阵惊恐,一阵伤感。老婆说:以后再也不养狗了,心情受不了。但泰森仍然顽强地活着,虽然眼睛差不多瞎了,要把头凑着地面靠鼻子的嗅觉走路,就象一个累了一辈子而直不起腰板的老人。但是我每次出门回来,泰森依然总要等在车道的铁门边,要么,也是走在通向铁门的路上。然后看你一眼,看你进屋了,他也跚跚地走回园子,哼哼几声,好像在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每当此时此景,我总感到一阵欣慰,有时还会莫名其妙地联想到很早时候的一句流行语,什么:他老人家的健康,就是国家之幸、民族之福等等。
最近几个月,老婆正好娘家有事,回上海了,儿子前几年就到外地读书,家里就我和泰森两条身影:一走一爬,各自碌碌,有为或无为。我一天喂他两顿,一正餐、一点心;一天清洁两次:一里一外;一天遛一次:披星戴月。想想好笑:我离家早,几乎没有侍候过年老的父母于晨昏;早年忙,也没有喂过儿子一顿饭、把过一把尿、洗过一次澡,没想到这不孝不慈之罚却报在了狗的身上。
前两周的一个傍晚,因夜里没睡好,我就躺到床上小憩一会。睡梦中听到一阵狗叫,先以为是隔壁家的哈巴狗,因为泰森已很长时间不吼叫了,可能是中气不足了,大多数的时候只能“嗯嗯”地哼哼。我半睁着眼睛听了一会,觉得应该是泰森在叫,是那个很久之前还年轻、还雄赳赳的泰森在“气昂昂”。我立即滑下床,冲到后院。天已完全黑了,园子里没有月光,只有暗暗的藤蔓和巴蕉树在暧昧地推推抱抱。泰森的吠叫时隐时现、出没不定,不知道他藏在哪里。突然,隔壁的篱笆上射出一道灯光,原来是男主人马克拿着手电爬了上来,他对我说:“我怕泰森是陷在哪里,爬不出来了。”我忙说谢谢,一边循着马克的手电光寻找,突然看见他了:蹲在台阶下仰天“短”啸,如英雄气短。我立即跨过去摸了摸他的头,吠声随即从激昂转向婉约,哼哼哎哎,如儿女情长。但是他并没有被任何东西拌住啊,怎么回事呢?不管那么多了,我就把他抱进屋里。一进屋,他就把头凑着地板跑,但跑不了几步,就蹶倒;然后又撑起来,再跑,又倒......,前赴后继般地停不下来,一边还沉沉地呻吟着,如泣如诉。突然,我脑中闪过一个不祥的念头:莫非,泰森知道自己要不行了,故而急叫,把我叫唤起来,陪伴他?想到此,不觉一阵伤感。我把泰森放到一块棉垫上,按住他,轻轻地抚着他的头项和脊背,如《三国演义》中曹操抚猛将许禇之背的样子,当然我没说:“子真吾之樊哙也。” 于是泰森慢慢地安静下来了,一点一点地不动也不叫了。昏暗的灯光,在他的身旁投出半轮身影,好像一种生气的弥散。我一边抚摸着他,一边想: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应该让他们孤独地离去;一边又回想起我们和泰森的人狗交往史,觉得有一件事对不起他。他刚来时,我们住在另外一个地方,邻居是一对意大利裔的小资,他们总是投诉泰森总是叫,市政厅就责令我们把他阉割了。所以泰森这辈子,可以说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享受到动物的本能,那个被弗洛依德称为“理必多”的东西以及它的驱动和释放。这是有点残忍的。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意识到:泰森已很长时间没动了,难道他已安逸地......,我就慢慢地抽起手来,在离开他身体的一刹那,他却抖了一下,随即昂起头来,环顾四周,顾盼自雄,象是从一个美梦中惊醒。“F ck, you tough old man ,you scare me/我靠,你这个硬老头,吓死宝宝了。” 我在心里笑骂了一句。
接下来,他就渐渐地正常了,刚才他在院子里的急叫,可能是做了一个什么恶梦吧。但那一晚,我没睡好,狗也没睡好,因为我不时地要去他的窝看看:叫一声,或打几个响指,甚至推他一把,试试有没有动静。
第二天我就不让他一个人在园子里自由行了,怕他因反应迟钝而弄伤了自己。白天就把他栓在前院,因为那里树木少,不太会碰伤;晚上还是弄进厕所的窝里。这一天就相安无事,泰森也差不多象过去一样正常了。第二天,好友要来我家帮忙修水管,我起床后就把他弄到了前院。不一会,朋友来了,坐在门廊吹了一会牛,就进屋子干活了,我也撸起袖子准备做下手。刚要下手,我对朋友说:“停,我再去看看泰森一个人怎么样了。”跑到前院,却一阵惊恐:泰森不见了,他挣脱了皮项圈跑了!我立即呼唤朋友,一起分头寻找,想想只半小时不到,他又眼瞎腿慢,应该是跑不远的。但是两个人绕着街区包抄了一圈,却仍然不见踪影,问遍了所有碰到的邻居和路人,也都说没见着。我又开车扩大了一圈搜索范围,也还是身影全无。想想他眼睛看不见,一个人走,撞车了怎么办?我在惶恐不安中找了两个小时,却只能空手而回。
回家的路上,人十分的脆弱和敏感:任何一声狗叫,都会招来一阵希望和失望;任何一条不明的兽影,都会引起我的关注和追寻。怎么和老婆交代呢?一条狗也看不住;尤其怎么和儿子交代呢?泰森陪伴了他的童年和少年,现在老爸丢掉了比老爸还排名靠前的狗,老爸的地位要更加不堪了。回到家门口,正好碰见另一边的邻居,一个出生在这里的新加坡裔少妇,我就顺便告知了这一消息。她听后,张着嘴看了我半天,然后才说:“How about you? Are you ok?/你怎么样,你还好吧?”我不免心生感激,但也感到一种压力:在澳洲人的眼中,丢掉一条狗是一件多么大的事,以至她要担心我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
我没有立即进去家里,而是站在前院的门口,看着两边空无一人的树荫道,盼望着泰森会蹒跚地出现,盼望着奇迹的再次发生,因为在近两三年里,算上今天,泰森已是第四次走失了。
第一次。
约两年多前的圣诞节,我们全家回上海度假一个月,本想把泰森托给朋友管,但隔壁邻居、马尔他人马克知道后,要主动担责。马克心善,爱动物,况且他只有一妻两女外加一条雌狗,“四阴一阳”,泰森这条雄狗可能会给他带来一种新鲜感,这当然是玩笑话。那时是夏天,把狗放在园子里,马克只要开门进园,便可随时喂食,很是方便。于是,我们就放心度假去了。但在回澳前三天,另一个街邻、来自北京的丽莎却微信告知:马克告诉她,泰森已走失一周了。我们顿时惊恐起来:一是忧狗,一是忧儿子,儿子知道后会怎么样呢?想想还是先瞒着他, 让他度一个完美的假期吧。
朋友接我们回到家里,没想到正好在门口碰到了马克,马克象犯了错似地“坦白交代”了泰森走失的经过。原来我们走后没几天,泰森就开始从园子里“翻墙”或“钻墙”出来。因为我们住的是一幢老房子,房子的底座高于地面并悬空着。我们虽然用各种方法把空隙堵死了,但真要钻空子,也总能找到它的薄弱处。泰森以前也从那里钻出来过,但泰森钻墙后并不走远,大多数时候就走到前门外,趴在门廊里看人间世态。泰森接连几天都如此,马克就不再把他关进园子里去了,而是弄了座狗房子放在前门让他住。但是约十天前,马克下班回家,却不见了泰森,周围找了几遍都不见人影。“Sorry, I did not look after him very well/对不起,我没有很好地照看他。”马克忧伤地道歉着。但儿子一听就傻眼了,立即拔腿去找,在外面晃了两个多小时才回来。晚上又让我开车一起去找,走遍了附近的所有公园。
看来,接下来的事情,不是去找泰森,而是怎样说服自己不再去找泰森,接受泰森已经走失的这一事实。
我第二天就开车上班去了,一可以挣钱,二可以散心。约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老婆打来电话,说:“guess what?/猜猜发生了什么事?”我听了一惊,忙说:“What?I have not done anything wrong?/什么事? 我又没做过什么错事。”老婆又说:“Ok, I believe you,我相信你。”神密兮兮的,吓死人了。老婆又说:“刚才两个警察来敲我家的门,guess what?/猜一猜为什么?”我对这个“guess what”有点过敏,就说:“有什么事你就直说,不要搞启发式教育,‘What what’地吓唬人。” 老婆高兴地说:“Ashfield的警察替我们把泰森找到了!”“What?/什么?”我禁不住自己也what 起来了。没想到,澳洲警察还管狗事。
原来,十天前的深夜,这两个警察在我家附近的大路上巡逻,看到泰森在一蹶一拐的走,好像受了伤;他们又看到泰森戴着项圈,便断定他是一条走失的狗。于是停车,把泰森抱起来,直接送到悉尼大学的兽医院,周围只有这家是二十四小时开的。泰森刚来时,我们替他作了登记,脖子上植入了芯片,上面有我的名字和电话。而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一生只有一个手机号码,从来没有变过。所以兽医院就每天给我打电话,因我不在澳洲,电话打不通,他们就又告知了那两个警察。警察可能查到这个手机号还在用,又根据它查到了我的新址,所以就上门来了,可能已来了不止一次了。为此,兽医院一直留着泰森,没有把他送去收容院等待“安乐”。
所以“从一而终”、一生一个手机号码很重要:它不一定能救得了人命,但可能救得了一条狗命。
第二天我中午起床,泰森已领回来了。兽医说:没什么硬伤,只是搓掉了一块皮,还配了一点药,连看管费,一共八百多澳币。我问儿子:泰森见到你们高兴吗?儿子说:见到他们时,泰森有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我想,这倒在情理之中,泰森可能觉得:你们突然走失了,害得我到处找你们,以至被警察抓去关了起来,关了这么多天,你们才来领我,人类不够意思......。
第二次。
这次事件的半年后,泰森又在园子里走失了,不知什么时候钻的墙。各个洞口早就重堵一遍了,差不多有两道防护,他怎么出去的呢?而且人都在家里,我们没有走失啊?我和老婆分头在附近找了几圈,又打电话给周围的宠物收容收,皆无消息。我们坐立不安了,我班也没心思上了。这样的捱到了下午,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附近的兽医院打来的,一个姑娘的声音说:“Are you Tyson Zhang? Do you have a dog named Li?/你是泰森张吗?你有一条狗叫立雄?”我一听就高兴了,忙说:“是的、是的,不是、不是。我叫立雄,泰森是我的狗,不是反过来,立雄是泰森的狗。”姑娘听了,立即道歉:“I am terribly sorry,my mistake/ 非常抱歉,我的错。” 我忙安慰道:“不不不,不要道歉,只要狗找到了,我乐以改名叫泰森。”
原来泰森不知怎么的会走到附近的河边,并陷在了泥淖中,被两个路过的澳洲青年看见,就把他拉了上来,见他系着项圈,知道他是一条走失的狗,就又送到了就近的兽医院。澳洲人好象天生就是狗的朋友。
那时,我开始生出一种怀疑:泰森以前即使翻出去了,也总在这条街上走,也能走回来,现在怎么走得那么远,还找不回来呢?泰森是我们的第一条狗,我们没有经验,没有想到泰森老了,狗也会“狗若有情狗亦老”。现在想来,极可能从第一次走失起,泰森的视力就开始衰退了,嗅觉也不行了,既辩不清方向,也认不了回家的路。
第三次的故事大同小异,但是从那次开始,我们确认:泰森已丧失了大部分的视力和嗅觉。我们开始象对待一个老人那样小心翼翼地照看他。比如,有时他不吃或少吃东西了,老婆就会下面条给他吃,还放点香肠、倒点肉汤。看着泰森吃得香,她会象医生对着年老重病的人那样地说:“想吃啥,就给他吃点啥吧,这把年纪了。”
......
今天是第四次了。
家门口的树荫道,仍然空空如也,只偶尔飞过几只鸟,或穿过一条猫。我默默地祈祷:让奇迹再发生一次吧,既然已发生了三次,何尝不能发生第四次呢?但心中很虚,不祥感很浓。因为以往几次,泰森都戴着狗圈,警察和其他的路人都强调:是见着这个狗圈,才断定他是一条家狗,才产生了对狗和狗主人的深深同情。但这次,泰森是挣脱了狗圈,颈脖上空空如也,人们会对一条迷失的老狗、流浪狗产生人的同情吗?就是有这种同情,已几乎失明的泰森,能不撞到事故,熬到这种同情的降临吗?
我越想越怕,正此时,朋友跑出来说,活都做好了,要走了。我忙不迭地收起苦脸,陪着笑道歉、感谢,感谢、道歉,并装着盛情地邀他坐一会,说说话。但一边,我却不时地偷偷地瞄着手机,盼望有个电话打来,是一个漂亮女人的天使般的声音:“Are you Li? Do you have a dog named Tyson?”但是奇迹没有发生,确切地说,还设有发生。我基本上是绝望了,朋友见我魂不神舍的样子,也要走了。唉,看来,今夜我将一个人无眠,戴着罪感而无眠。
朋友厚道,并没有马上走,他体谅我的心情,想最后地努力一把来转移我的焦虑。所以他就引我谈犹太史,知道对此兴趣正浓、急于卖弄,但谈了一会,我还是索然了。于是,他又谈起了女人,他大概觉得女人的话题总要比狗有吸引力,能使我暂时地忘却并迷入“色”途。果然,我好象真的中了圈套,谈兴趋浓。其实,我何尝不想顺着一把梯子来爬出当下的情绪的低谷。于是:大眼睛、小酒窝,红唇粉腮,细腰长腿——活色生香得“一塌糊涂”。不一会,正当我们处于忘了时间和地点的“一涕世界”中,我的手机却响了,我赶忙接听,里面传来一个说着普通话的女音:先生,你有一个快递需认领,详情请按1......。”妈的,诈骗电话,我禁不住怒火中烧:你早不骗、晚不骗,偏偏在这个时候把老子骗回到残酷的现实,真想把电话扔了。女人的话题就此中断,也谈不下去了。
我呆呆地看着园子里泰森曾经“战斗和生活”过的草丛,心想:这下子彻底完蛋了,狗没了,对女人也不感兴趣了。
正在迷茫间,一种淡淡的、薄薄的“润物细无声”的迷茫间,电话又响了,我没有马上接听,生怕又是一阵空欢喜。我先看了看来电号码,是陌生的本地的座机号,然后忐忐忑忑地按下了接听键,把耳朵凑了上去,里面顿时传来一个朦胧的美妙的女声,象在咬着我的耳朵、读着我的心思般地说:“Are you Li? Do you have a dog named Tyson?”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奇迹,奇迹真的又一次发生了,我的老天、我的关大帝,我的上帝、菩萨、耶苏、默罕默得,我的爱芙洛蒂斯、雅典娜、维纳斯、谬斯,谢谢所有的神灵保佑。那个时候,如叫我说这是“靠党、靠组织、靠政府”,我都会欣欣然。
这次,泰森被救的故事又有了新的情节。兽医院的前台小姐告诉我:有人看到泰森在街上“摸着路”走,便直接打了动物急救电话,急救车就开来把他接走,送到了那家兽医院。我估计极可能就在我们这条街上,或街口,因为我离开他只有半个小时,他不可能走得很远。如果泰森不在短时间内被那个好心人拦住,再走一个街区,后果就可能不堪设想。我以前真不知道,澳洲还有个动物急救中心。
澳洲人真好,虽然对我们亚裔人还有点歧视,但对亚裔人的狗倒是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没有纯种杂种,黑狗黄狗白狗的区别。就泰森被救这恩情,我今后当以最大的善意来理解澳洲人对待我们的态度,以最大的感恩心为澳洲尽力。没想到,通过狗,我似乎和澳洲本地人建立起了更加亲密的关系。
那天傍晚,我依约来到了兽医院。因为疫情的关系,我不能直接进去,兽医通过电话向我提供咨询。我不知道泰森什么时候作过体检,就说“作个全面检查吧”。半个小时后,医生又打来电话,说:泰森有点慢性皮肤病,右后腿有关节炎,牙龈有点肿,贤功能也有点问题,但就他的高龄来说,算是不正常中的正常。“But”,他话锋一转,“His heart and liver are good/心脏和肝脏都很好。我给你配点药,你就可以领他回去了。” 哇,我感到一阵释然:这世界真有辩证法,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变成更好的事。
泰森回家后,我就遵着医嘱,每天牵着他慢慢地遛。我一般晚上出去,道上几乎没人,只:树影婆娑,灯光摇曳,一绳两影,前后相牵。如有人望见,可能会拍出一幅“老人与狗”或“老狗与人”的杰作。
但是有一天,我却看到了一个“异象”。当我牵着他走过一杆路灯时,发觉他的影子变大变浓起来:脖子慢慢地变长变粗了,耳朵也竖直扩大,整个身影似在一耸一耸地追迫着我的后背,隐隐地象一头狼。我一时惊起,忙停下、回头:他也停了下来,抬起头来一脸无辜地朝着我吐着舌头,——仍旧是一条老狗;等我转身继行,他便又黑影耸耸、半狼半狗起来。我突然想到人们常说的“返老还童”:人老了,不久于人世了,就会变得象孩童那样,一点一点地变回到他们来时的样子。狗以前是狼,狗老了,也会变回他们遥远的本性,一种狼性?如果是这样,倒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们可以回到旷野,自由地按着自己的本性过活,生死由命,而不必依附人类,看着人的脸色行事。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而人类却不是狗的朋友,至多不过是一个好主人而已。
想到此,我的心情便轻松起来,牵着他,并看着他的身影在路灯下或长或短、变狼变狗......,好象正在摆脱着“狗性的枷锁”,要奔向荒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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