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所占比例最高,在城市中这一比例则更高,愈加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对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
行人通行安全是由“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这两部分来组成的。
被动安全
通过交管部门的治理,形成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氛围,这是用监管手段为行人出行打造的“被动安全”。
主动安全
如果行人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就等于做到了“主动安全”。
而在现实面前,部分行人参与交通活动时表现出来的自我保护意识过于淡薄。
2016年,青岛城阳王沙路与铁骑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厢式货车将一名步行女子撞倒,致其死亡。城阳交警对外发布调查结果,该事故由女子闯红灯引起,负事故主要责任,司机因观察不周负次要责任。
对于交管部门而言,治理行人违规过街不仅是保障行人群体安全出行的必然要求,同样是确保机动车有序通行的必要条件,更是构建和谐交通的内在需求。
而要形成人车互让的文明出行环境,还必须要让行人“管住腿”。
那么国外是如何让行人“管住腿”的?
加拿大
行人的安全,尤其是过马路的安全,事关每个道路使用者。在加拿大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宣传教育中,行人被告诫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行人过街交通信号灯,注意左右观察,特别是要注意转弯车辆的行驶。
新加坡
在处罚行人闯红灯方面,新加坡也有相关规定,若在禁止穿越的地方横穿马路或在十字路口闯红灯,警察可对行人处以20至70新元罚款。
美国 | 德国 | 澳大利亚
在德国和美国,行人闯红灯后果很严重,因为这是与个人信用相挂钩的。
自从去年开始,澳大利亚各州对于行人闯红灯都加大了监察力度。比如悉尼和墨尔本市都展开了大规模的街头查行人闯红灯的巡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在我国,对于行人过马路曾经有这么一个说法:凑成一撮就直接过。意思就是三五个人凑成一个队伍就直接过马路,不管此时是红灯还是绿灯。这是一个相对危险的动作,是对自己以及家人的不负责任。
目前,各地在治理行人闯红灯行为的相关措施上,还在试行阶段。
2017年6月,为防行人闯红灯,北京西单大街出现了自动隔离栏防止路人闯红灯。
18年4月,湖北大冶新装置防“中国式过马路”,装在人行道边上的“神器”,如行人闯红灯越线,“黄桩”便会朝行人喷出水雾警告。在试点的这套“神器”由“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和“行人过马路激光彩虹道闸系统”组成,包括人脸识别抓拍、激光、喷雾等设备,其中喷雾为自来水,不会对行人安全造成影响。
在深圳街头,有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该系统主要通过视频检测到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深度学习人脸技术,对人脸进行实时提取和识别,自动储存闯红灯的人脸数据,并通过实时搜索比对,结合大数据运算,查找出同一个人是否有多次闯红灯行为,通过数据对接手段,核实违法人员的身份。对系统核实出来的相应违法信息,会在路口的系统大屏上进行实时显示。系统显示大屏将起到宣传、取证、警示的作用。
从表面上看,短短的斑马线界定的是人与车的先后次序问题,但实际上,它反映的却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秩序程度,也能深刻影响人们在这个城市的生活状态。
随着中国进入“汽车时代”,斑马线上的人车矛盾逐渐凸显。行人和司机唯有在秉持通行规则的前提下,才能迎来更加包容礼让的文明时代。
唯有各方配合,持续发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安全。斑马线才能真正成为文明线、安全线!
(来源:中国交通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