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世界风情画(ID:finkeeper)
作者:保镖哥
2021年的“8·15”是军国主义的“大日本帝国”向联合国请求终战、无条件投降的76周年纪念日。
日本军国主义作为“周礼”、孔孟、荀李(斯)思想的发展产物,结合了近代欧美的机械、化学科技和普鲁士-德国的民族主义思潮,给世界,特别是亚洲邻国乃至自身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除了殖民统治韩国40多年、割占清国台湾、攻占英属马来西亚(及新加坡)、荷属印尼、法属越南外,更是给中国造成了直接、间接死亡2000多万人的惨重代价。因为常年的扩军和面对英、美、中的轰炸,国民收入长期处于当年的世界赤贫状态,二战伤亡人口亦在350万人以上。
因此,日本应彻底反思军国主义危害性丝毫不为过。为了日本人民的福祉,也为了世界和平。
只不过,近日的中国接连的爆出了和日本有关的“瓜”:先是张哲瀚靖国神社晒照,经批评后检讨诚意不足,被爆曾经在杭州某景点敬纳粹礼,还带歪了一众粉丝的“前科”;如今,以“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和“晓说”闻名三代年轻人的高晓松“为靖国神社辩护事”也上了热搜。
事情是这样的,据“思想火炬”微博指出:“8月15日,日本投降日当天,继张哲瀚之后,高晓松此前针对日本神社的一系列言行也被扒出。据悉,高晓松在某一年8月15日去参拜了日本靖国神社,并录制视频大谈特谈自己的感想。据高晓松透露,当天神社中的人不少,在参拜靖国神社一事上,他认为这些人是在祭奠自己的亲人,并说道:当然是可以纪念的,这些人是亲人,我爷爷、我爸爸,就是进去祭奠他爷爷、他爸爸的。那是为国战死的嘛,也不是战犯。”
这样的话,虽然已经过了好几年(据介绍,是2018年某期“晓说”的视频),但是说了恰当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法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保镖哥认为,这种说法于高晓松个人来说,当然是他的自由。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将公序良俗确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这里,“公序良俗”包括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由此可见,高晓松该说法,是违反人权和人格尊重的行为类型。例如过分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契约;以债务人人身为抵押的约款;强制债务人在债权人加重 做奴仆以抵偿债务的约款等。因为中国直接、间接二战死亡者就达2200万人,还没有包括在918事件、清日甲午战争中的死者。日本一些人修建靖国神社,虽然是私人行为(王室同样是家庭主体),但是这样的行为造成了被日本侵害的各国受害者的不满,而日本靖国神社却并没有详细说明神社仅仅是修建来祭奠日方死难者,对过往的战争表达深切的歉意之类的内容。高晓松单方面强调被祭奠者“并不是战犯嘛”,这就是一种狡辩行为。
因为,众所周知,靖国神社祭奠的二战战犯,仅甲级就有14位,虽然没有法律规定靖国神社这种私人场所不能祭奠战犯,但是场所主人如果还有点人心,顾及一点别人感受,将这种人的牌位放进去祭奠还是不妥的。
作为清华大学毕业的美国华裔,高晓松也曾是知名的导演,编剧,主持人。他的华语脱口秀节目《晓说》曾受到很多中国人的喜欢,也传递了很多有用的信息,《晓说》是当时阿里旗下优酷官推出的节目。但是,高晓松以美国人身份,在服务器位于中国的网站上录制发布观点的视频,就必须考虑中国观众的感受。假如,高晓松在日本电视台讲“如果大元打下了日本,灭掉了天皇,以后就不会有‘日本军国主义’,日本也不会挨原子弹了……”日本观众会是什么反应?假如,高晓松在美国网站上录视频说:“如果马丁·路德金被三K党吊死了,美国纽约就不会有某个肤色的人抢首饰店也没人管了”,美国观众,特别是“某个肤色”的观众又会怎么样?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道德的黄金律,也被放进了联合国大厅。高晓松作为文艺人士,诚然不必如关乎重大利益的政界、商界人士那样谨言慎行,有时候“暴论”也是博关注的必须,但是“暴论”前能否正心诚意,多考虑观众的想法,应是慎之、戒之的事项。与此同时,一些网友过度引申的言论,同样和“暴论”无异,善意的批评可以,依法地诉讼也可以,粗俗地人身攻击、无中生有地编排,除了自损形象,还有何用?依然要慎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