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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遏制“斑马线”上的悲剧 盘点国外值得借鉴的妙计

导 语

机动车与行人同时过马路,究竟应该谁让谁?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往往会体现出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我们不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寻求长效机制,建立更为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

尊重斑马线、行人优先是国际通行的规则。从国外加强斑马线管理经验来看,既要靠宣传教育引导,从小培养礼让斑马线的意识;还要靠法治保障,通过刚性约束、严格处罚来规范驾驶人行为。另外也少不了交通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完善与创新,最大限度保障行人过街安全。下面,让我们看看这些国家和地区是如何保障行人安全的。

美国:设置路口停车牌 做到全天候车让人

美国规定各种机动车辆行驶到设有“stop”标志的十字路前要“停一下”。即使十字路上没有行人,也必须停一下,在认定四周没有行人可以安全通过时方可行驶。据悉,美国实行这项法规的当年交通事故下降26%。美国还将“行人优先、汽车让人”作为交通规则的基本原则。行人只要走上人行横道,所有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图:在美国,路口如有行人或有人正欲通过,必须先让行人通过后,汽车才准通过。

英国:行人过马路时车辆不拐弯

英国的交通信号灯非常合理,行人过马路时车辆不能拐弯。信号灯会给行人留出过马路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不会有转弯的机动车和行人抢道,行人也不必担心有转弯的车辆撞到自己。

图:英国的交通信号灯非常合理,它会专门给行人留出过马路的时间。

荷兰:安装地面信号灯 拯救“低头族”

荷兰为了确保行人的交通安全安装不用抬头也能看见的红绿灯,边走路边低头发短信的人,有跌倒、被车撞到或是被绊倒的风险。这种“ LED 交通信号线”可以用来提醒“低头族”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它是通过镶嵌在路面的 LED 条连接交通信号灯,并与其同步改变颜色来发挥作用。

图:人行道上的“ LED 交通信号线”,来提醒“低头族”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

日本:妨碍行人通行 处3个月以下行政拘留

日本交通法规定,车辆进入人行横道前必须临时停车,且不得妨碍行人通行。除非明确没有行人或自行车即将横穿前方道路,车辆才能通过人行横道,且必须以能够保证在人行横道前立即停车的车速行驶。在未设置人行横道的十字路口或十字路口附近,如果行人即将横穿道路,车辆也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处以3个月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5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图:日本人从小就被教育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地方也要礼让行人。

韩国:协同共治一举两得

在韩国,政府机关或大型公司门前,如果有人行横道的话,他们会派出自己单位最漂亮的女孩子来协助交通警察维持交通秩序,这样既维护交通秩序,又是这些单位的一种形象宣传,可谓一举两得。

另外,韩国在学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20%。在老年人聚居的地方设置“银色区域”,大幅度扩充按钮式信号灯和护栏等安全设施,充分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韩国警方对于司机无视斑马线的处罚十分严厉,车辆在人行道前须暂时停止,车辆遇行人通行时,要暂停或慢行,否则将被处以5万韩元以下罚款、拘留。

新加坡:屡教不改者判处监禁

为保证行人安全,新加坡设置了人行横道通行规则。在车辆驶近人行横道时,除非人行横道上没有人,否则不得快速前进,并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之前;在车辆到达或驶近人行横道时,如当时该处没有交警或信号灯管理,无论是遇到正在横过还是刚开始横过道路的行人,驾驶人都应当让行人自由而不间断地通过;车辆行至有交警或信号灯管理的十字路口,即使驾驶人已接到前进的信号,也应让准备进入或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过。

图:在新加坡,任何驾驶人不得将车辆或车辆的任何部分停在人行横道上。

另外,任何驾驶人不得将车辆或车辆的任何部分停在人行横道上。新加坡对驾驶人行车有严格的法律约束,道路交通法属于刑事法,如果触犯,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甚至可以判处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还有吊销驾照、将肇事者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务等处罚,有时候甚至会将几项处罚合并执行。

澳门:罚款、禁驾一个都不少

澳门交通法规定即使该处无人行横道,驾驶人也应减速或必要时停车让行。对于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被处罚金澳门币600元至2500元;对累犯将处罚金澳门币1200元至5000元及禁止驾驶2至6个月。

结 语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所有人都应严格遵守。只有多一些对生命的敬畏意识,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更安全。

(本文综合自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公众科普、汽车与安全、中国城市中心等公众号消息,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黄婷、邹艺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