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别干违法的事情...
特别是在新加坡!
近日,一名中国女子A通过非法手段入境新加坡,但疾病找上了她...
为了看病,她不得不向同为中国籍的朋友B借护照去医院看病,结果被捕...
在被捕后,A的朋友B为了逃避罪行,报警谎称把护照和1500元给妇女买机票,并说对方失联...
(图:来源自网络)
A今年已经58岁了,是非法入境者,今年2月23日,她要看医生,便向46岁朋友B借护照,B也是中国籍。
不过,A还没来得及看医生,隔天就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逮捕。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她身上搜出B的护照,并将护照没收。A于2月26日被控非法入境新加坡,随后保释在外。
B因为一直无法联络到A,怀疑她被捕为了逃避罪行,她在2月28日报警,谎称她把自己的中国护照和1500元给了A,要A替她买机票,但A过后失联。
B后来联络到A,要A配合她的说法,A答应。
(图:来源自网络)
同天晚上,警方逮捕A。警方在她身上搜出1100元。她向录口供的警员谎称拿了B的1500元来偿还债务。
A在3月1日继续向警方撒谎,过后被控失信,她在3月3日继续撒谎,虽然她在3月10日改変说法,但B 坚持自己的说法,直到8月19日才承认撒谎。
B过后被控上法庭。
而A面对的失信控状也被撒销。
控方指,A显然是感到内疚,才帮B撒谎。两人的谎言导致警方调查了五个月,这些都是毫无意义的,最终只是证明两人在撒谎。
(图:来源自网络)
最后,虽然A因此不必背上失信1500元罪行,但她逃不脱非法入境和提供假资料罪,最终被判入狱四个月又两周和罚款4000元。
根据新加坡移民法规定,非法入境或者非法离境者,将被判以最高6个月监禁,并被处以至少3下鞭刑(鞭刑为可选刑,可以以最高6000新币的罚款代替)。如若再犯,将被处以2-5年的监禁,并被处以最高10000新币的返款,同时还要被处以鞭刑。给非法入境者提供帮助者,将被处以6个月-2年的监禁,并且至少3下鞭刑(鞭刑为可选刑,可以以最高10000新币的罚款代替),或者是最高6000新币的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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