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眼引纠纷,女屋主指邻居无故多次对着单位门口拍照,邻居则反指女屋主的电眼侵犯隐私,多次报警。
住在勿洛北(Bedok North)3街第529座组屋的沈云辉(30多岁,行政人员)申诉,指男邻居于6月25日下午4时30分许,用手机在她单位门口狂拍,侵犯隐私。
她指出,当时和家人在客厅,突然听到手机拍照的快门声,发现邻居在门口拍照,一时不知所措,只好报警。
男邻居对着电眼拍照。(受访者提供)
“我不确定他拍了什么,虽然没做其他事情,但觉得被冒犯。平时两家并无来往,我也没找对方谈。”
根据沈云辉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年约50岁的男子拿着手机从家门出来,到邻居单位门口, 朝大门、窗口和门口的电眼连拍了5次后离开。
沈云辉表示,两年前安装电眼后,男邻居前后三次“拍照”,让她十分不满。“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报警了,也十分担心,不过现在才知道他的动机,目前事情就交给警方处理”。
警方受询时证实报案。 记者找上涉事男邻居,他表示,女邻居(沈云辉)家门口装了两三个电眼,其中一个还能拍到走廊和电梯口,清楚地拍到他进出单位,觉得隐私被侵犯在先。他指出,并不反对邻居装电眼,但不希望影响他人生活。
记者: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