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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法律红线边缘的两位大享,遍体伤痕地走来

顾维军,兰世立,两位曾经的大享,因不同原因被法律事务缠住,不得脱身,摆脱纠缠后的两位,几乎都俩手空空,满身伤痕。

说两位大享完全清白,纯属冤枉。恐怕也不能这么说。据法院公布的情况来看,顾维军属轻罪重判,超期羁押。也就是说,顾维军犯罪这一点是确认的,至少目前为止的证据确认这一点。


顾维军案件的焦点在于科龙空调的收购,以及收购科龙空调之后的一系列收购,这其中的资金调度的合规性以及收购过程的合规性都存在一些疑虑。最后招致几省证监会的调查组进驻。最后以顾维军被捕,格林柯尔被迫解散结局。

兰世立,恐怕属自身行为不妥造成。由于兰世立因偷税漏税曾被判刑四年。出狱后,意图东山再起,又因被生意伙伴控告,处于监视居住状态。可由于兰世立对司法机关畏惧情绪,加之自身是新加坡国籍,于是想办法潜逃至新加坡,结果,被成为红通人员。

案件最后由法院认定为无罪,具体状况不了解不好多说。想说的是,不正面应对,一走了之的想法对这起悲剧的产生,有一定的助推作用。


当时,其合作伙伴以合同欺诈罪将兰世立告上法庭,兰世立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选择了法律之外的手段予以应对,造成畏罪潜逃的表象,引发各方误解。

两位曾经的风云人物,在事业的高峰期,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疯狂扩张,但又都在扩张过程中遭遇到了法律风险。顾维军是扩张太快,资金调度出现问题,有违规使用资金等多项不合规的操作。

兰世立则是过于自信,以为凭主业收入可完全满足扩张资金的需求,没想遭遇经济危机,主营业务收入锐减,资金链断裂,以至扩张业务破产,并招致税务调查,被判刑四年。出狱后,急于东山再起,又被合作伙伴以合同欺诈起诉至法庭。

游走于法律红线的边缘,是他们共同的特征。处于这种状态的他们,虽多在红线之内,但也有跨过红线而不自知的时候。这种情况被有心人加以利用,放大,以获取自身的利益不可避免。因自身不正,存有疏漏,被了解内情的有心人一击而中,以至一厥不振。

从顾维军的“郎顾之争”到兰世立的“李氐三兄弟控告”,无不映证了这一点。其中的是是非非,无从评断,但顾,兰二人有违法嫌疑,这一点却不容辩白。有区别的只是其违法的程度深浅,是否有证据可支持其有罪控诉。

从结果看,一人部分有罪,一人无罪。说明两人的抗辩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至于说这一结果,以及这一结果的附带补偿并没有达到预期,招致的不满或者遗憾,在以后的时间中也许会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