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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6日(周四),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收到落款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家单位(以下称“提案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关于增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将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展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提案人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现提案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事宜,向公司提出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并提请就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1.《关于选举刘魁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魁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刘魁简历如下:

刘魁,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曾任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湖南省人民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分支机构负责人,泰阳证券高管。曾主导或参与了多个油气产业领域的项目投资,拥有丰富的油气产业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大型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湖南华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华鸿景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兼任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

刘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于选举谢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谢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谢力简历如下:

谢力,男,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经理,三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捷迪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美国朗讯科技公司职员,美国科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中诚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03843.SH)董事,亚投金融集团有限公司(00033.HK)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曾任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油气领域的投资和相关开釆设备的租赁,在油气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现任湖南中诚信总经理,湖南诚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谢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于选举张飞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飞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张飞简历如下:

张飞,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曾任香港京华山一融资有限公司、香港金英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业务董事及首席代表,新加坡大华亚洲(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德诚盛景私募基金合伙人。现任中鑫资源集团公司董事等职务,长期从事石油及矿产资源的投资及运营。

张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关于选举傅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傅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傅斌简历如下:

傅斌,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浙江正道车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部总经理。曾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Xinchao US Holdings Company董事,在油气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

傅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关于选举李文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文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李文新简历如下:

李文新,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控师。曾任长信华夏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圣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南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668.HK)财务副总经理,中国城乡控股有限公司(CNR)财务总监。曾任张家港保税区华东国际化工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石油化工市场、交易所运作等行业相关知识,在石油化工企业的运营督察及财务审计方面经验丰富。现任深圳恒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等职务。

李文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关于选举周大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大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周大勇简历如下:

周大勇,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杜克大学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中国业务组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副总监,华兴资本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周大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关于选举周德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德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周德来简历如下:

周德来,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土地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长沙市财政局科员,湖南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审计师,湖南中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合伙人、总审计师。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合伙人、质量控制负责人。

周德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关于选举李昱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昱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李昱简历如下:

李昱,女,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部部长、发展部部长,上海为安互联网金融信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裁。现为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法律专家,独立仲裁员。

李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关于选举吴海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海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监事候选人吴海峰简历如下:

吴海峰,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复旦大学EMBA,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分行审批中心主任,广东南粤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关于选举陈启航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提案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启航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监事候选人陈启航简历如下:

陈启航,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成都无缝钢管厂钢研所助理工程师,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新闻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睿德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雷诺正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元泰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陈启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现任公司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对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增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向上述提案人及其股东(与投资人)、合伙人、代表人、权利人等主体书面询证等方式对函件真实性、合法性等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发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