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不仅是亚洲财富管理中心,还是亚洲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和活跃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新加坡是国际公认的基金管理中心,不论在IPO阶段还是后续阶段,均可随时为寻求在新加坡融资的国际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的发展。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简称“SGX”或“新交所”)的前身是新加坡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30年, 当时为了规范证券法和新加坡经纪人协会。新交所作为亚洲的金融中心之一,新加坡证券交易市场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证券市场。除了有新加坡强大的银行体系的支持以外,新加坡在自然时区上的优势、发达的通讯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对外资运用的较少限制。
新交所是受到新加坡证券法和新交所委员会所制定的一套条规所规范。新交所采取会员制,会员公司包括国际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国际会员公司。
新交所主要目的是为股票等证券交易提供诚信、一致化和合法的市场。新加坡交易板块一般分为主板(SGX Mainboard)和凯利板(Catalist)
主板
主板适合发展成熟的企业需要。寻求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必须达到准入门槛,包括最低利润和/或市值水平。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享有成熟市场的声誉优势,并且可以接触到最广泛的机构和散户投资者。
公司可通过首次公开招募(IPO)的方式上市,向大众发行新股或发售现有股份。为此,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SFA)和《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条例》(SFR)编制招股说明书,并提交给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
招股说明书将在新加坡金管局的网站(OPERA)上发布,为期不能少于7天,以征求公众意见。
主板上市标准
量化要求
有意加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的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任意一个量化要求:
上一个期财政年度综合税前利润不低于3,000万新元,且拥有至少三年的经营记录;
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实现盈利,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5亿新元,并且拥有至少3年的经营记录;或
在上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有经营收入,以及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3亿新元。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和商业信托,如果满足3亿新元的市值要求,但并无历史财务资料,只要能够证明在上市后立即产生经营收入,则也可根据本规则提出上市申请。经营记录不少于1年。
MOG要求
未能达到上述量化要求的矿产、石油和天然气(MOG)企业如需寻求上市,必须满足下列额外条件:
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3亿新元;和
披露其进入生产阶段的计划、重要事件及资本开支情况。这些计划必须有独立合资格人士的意见作为支持。
适用于所有石油天然气公司的要求:
在公司拥有勘探和开采权限的特定区域内建立了足够的资源,并且必须有独立合资格人士的报告作为支持。有关资源须至少达到推定资源量(矿产)或表外资源量(石油和天然气);
运营资金须足以满足上市后18个月的资金需求;
至少拥有一名具备业内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
委任一家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包括机构本身及其审计合伙人在内)的审计机构。
其他要求
股东数量
如果市值不到3.00亿新元,25%的已发行股份至少由500名股东持有(如果市值超过3.00亿新元,则股权分布比例为12-20%);
对于第二上市的情况,公司须在全球范围内至少有500名股东;如果新交所与第一上市交易所之间并无订立促进股份转移的框架和安排,则在新加坡境内至少有500名股东,或在全球范围内至少1,000名股东。
独立董事
对于所有发行人,均须设有至少2名独立董事。
对于境外发行人,须设有至少2名为新加坡居民的独立董事。
会计准则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其他
凯利板
凯利板适合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需要。寻求在凯利板进行首次上市的公司,必须经由新交所授权的全面保荐人提出,并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反向收购实现上市。
新交所不设定量化的准入门槛,而是由全面保荐人决定申请人是否适合在新交所上市。
公司必须向新交所提交发售文件,并在新交所的Catalodge网站上发布,为期不能少于14天,以征求公众意见。这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反馈意见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发售文件的信息披露标准类似于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和《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条例》编制的招股说明书,这是投资者对公司作出知情决定的依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中有关民事及刑事责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发售文件。
凯利板上市标准
量化要求
新交所并无设定任何量化的最低标准 – 由保荐人采用各自的内部交易选择标准进行选择。矿产公司需要拥有足够的推定资源量,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则需要足够的表外资源量。
MOG要求
所有MOG企业均须达到的上市准入要求:
须至少达到推定资源量(矿产)或表外资源量(石油和天然气);
运营资金须足以满足上市后18个月的资金需求。
其他要求
股权分布
公众持有15%的招股后股本;至少有200名股东。
会计准则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对于外国公司,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新加坡居民)。
其他
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
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的几种方式:
1 S股模式
S股模式是指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地在内地,将中外合资公司的外资股部分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上市募集资金仍返回国内的上市方式。
2 红筹模式
“红筹模式”是指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权益与股权/资产收购或协议控制(VIE)等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而后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名义申请在新交所交易的上市模式。
3 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指通过注入资产与反向收购等模式收购已在新交所上市的公司。
4 发行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模式是指企业在新交所发行交易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5 直接上市
2013年,证监会与新交所签订了直接上市协议,中国境内注册企业在获证监会许可后即可在新交所寻求上市。在此之前中国境内企业并不能在新交所直接上市。
新交所具有高度的国际代表性,近800家上市公司中,约40%来自新加坡境外。这家具有公认、受监管优势的交易所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新交所拥有世界一流的联通能力,不仅扩大了交易范围、加快了交易速度,还提高了安全性,令其在全球交易所中出类拔萃,并吸引到区域性和国际性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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