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江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同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提名王春江先生、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吴彦博先生、肖夏女士、姚秀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春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杜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赵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吴彦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肖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姚秀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同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提名秦本平先生、章力先生、贺小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章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秦本平先生、贺小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秦本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章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贺小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轩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南昌轩琪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0,1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王建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9元/股。
该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由144,210,000股减少至144,010,000股。因此需要修订相对应的公司章程条款。
该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何莎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同意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提名刘苑女士、林金评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刘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林金评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同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同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提名王春江先生、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吴彦博先生、肖夏女士、姚秀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秦本平先生、章力先生、贺小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其中,章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秦本平先生、贺小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9名董事(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春江,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位。
王春江先生,2007年-2011年6月,微软有限公司从事产品设计及项目管理工作;2011年9月至今,任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春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杜欣,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2005年8月-2011年7月,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2年8月-2017年1月,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至今,网卓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知卓安妮(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理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
杜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赵玉华,男,汉族,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在读。2004年-2006年,任职于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2014年,担任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法人、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易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赵玉华先生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吴彦博,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北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2010年就读于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8月起至今,担任北京康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吴彦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姚秀丽,女,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律师。2003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盛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总监、总裁助理。2015至2021年北京大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控总监、总经理。
姚秀丽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肖夏,女,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2012年就职于北方联创通信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中心,部门经理;2013年至2015年担任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6年至2020年担任大庆宏宇油气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绍兴书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肖夏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秦本平,男,出生于 1963 年,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 年 4 月至 2000 年 2 月曾任中铁宝桥天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科长、科长;2000年2月至2006年8月曾任宝鸡市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8月至 2013年3月曾任中铁宝桥天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13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西凤酒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西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西凤酒营销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宝鸡投资集团监事会主席。
秦本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章力,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惠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新加坡大众控股股份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北京中乐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章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贺小北,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教育大学教育管理学硕士。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监事;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文化与科技委员会执行秘书长。现任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历任北京文泽时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贺尔文创(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北京直达空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贺小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同意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提名刘苑女士、林金评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刘苑女士、林金评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苑,女,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卓卷教育人事行政主管;2014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清控紫荆(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天津永兴速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刘苑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林金评,女,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于国开创展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于华夏时龙(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于北京大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
林金评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轩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轩琪”)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南昌轩琪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0,100万元。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轩琪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南昌轩琪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0,1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轩琪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081482127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船山路5号船山广场心景阁506室
法定代表人:张优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维护;软件开发;电脑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无尘设备、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网络设备、劳保用品、电子收款机的批发、零售;安防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增资前:
增资后:
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南昌轩琪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拟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万股。
具体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0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4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的相关规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经和公司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鉴于有1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1名原股权激励对象于2020年8月27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14%。
(三)回购价格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因此回购价格为5.19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103.80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14,421.00万股变更为14,401.00万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5.19元/股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步森股份尚须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王建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将由144,210,000股减少至144,010,000股。因此需要修订相对应的公司章程条款。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3月18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2日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1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春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杜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赵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吴彦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肖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姚秀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秦本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章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贺小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刘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林金评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上述议案中第1、2、3项均为累积投票提案,且均为等额选举;第4、5、6项为普通议案。
五、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3月12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7楼公司会议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传真号码:(0571)87837827
联 系 人:潘闪闪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7楼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9”,投票简称为“步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特别提示如下: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3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69)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 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 ____ _ 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 __ ____
委托日期:____ _____ ______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