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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夫妇1.38亿买新加坡豪宅,又如何巧用信托BI税1000多万?

据新加坡媒体商业时报(The Business Times)报道:近日,赵薇黄有龙夫妇在新加坡购入一套顶层公寓,价格2,765万新币(约合1.38亿人民币)。

除了豪宅的“豪”本身,值得关注的,还有他们这次购买豪宅的“方式”:

据报道,黄有龙是以信托受托人的身份购买了该房产,其与赵薇的女儿黄新(小四月)或为信托受益人

豪宅位置在哪里?为何用信托购买房产?往下看。

1豪宅位置

据悉,赵薇黄有龙购买的这套顶层公寓,是位于乌节路的阿摩园公寓

乌节路,英文名Orchard Road。乌节路在新加坡的地位就像日本的银座、北京的王府井,属于新加坡的市中心顶级购物区,世界十大购物街之一。

当然,除了是顶级购物街区,乌节路还是新加坡最豪华的高尚住宅区。

据称,乌节路豪宅起步700万新币起。

这次赵薇和黄有龙买的阿摩园公寓(Ardmore Park),位于新加坡香格里拉酒店附近。为永久地契。

新加坡的地契有99年、999年和永久地契之分。 大多数都99年。

这套豪宅是跨越29和30层的顶层公寓,也是2001年竣工的六座顶层公寓之一。

豪宅的原主人——RB Capital 的总裁Kishin RK ,于2017年初以1950万新元的价格买下这个单位。不久之后,Krishin RK就收到黄有龙的主动报价(unsolicited offer),“这个报价相当诱人,令人无法拒绝(too good to refuse)”。

于是,Kishin RK 在2017年4月就授予了黄先生优先购买权,三年后,直到上个月,黄先生正式行使了购买权,完成了交易。

2

信托购买

据商业时报报道,黄有龙是以信托受托人的身份购买了该房产,其与赵薇的女儿黄新(小四月)或为信托受益人。

为什么用信托购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印花税。

为了抑制房价,从2011年底起,新加坡政府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降温措施(Cooling Measures)”,其中就包括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的政策。

目前,新加坡的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是这样的:对新加坡公民,第一套住宅无需缴交额外印花税,第二套则需缴交12%的额外印花税,第三套以上则需缴交15%的印花税;对新加坡永久居民,购买第一套住宅需缴交5%的额外印花税,购买第二套以上的房产需要缴交高达15%的额外印花税;

对外国人,购买不管是几套住宅都必须缴交20%的额外印花税。

而对赵薇黄有龙夫妇,据《商业时报》报道:

首先,黄有龙是新加坡公民,赵薇和女儿小四月或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其次,最近购买这套1.38亿元的豪宅并非赵薇夫妇在新加坡的唯一房产,单单在阿摩园公寓内,他们就拥有另一套房产,在位于另一街区低层的四居室公寓。

也就是说,

假设这是赵薇黄有龙俩人名下的第2套房,如果这次以赵薇永久居民身份直接买,需要交纳额外买方印花税15%,大约是多了2,070万元的税;如果这次以黄有龙公民身份直接买,需要交纳额外买方印花税12%,大约是多了1,656万元的税。

而用信托购买的话,

在算第几套房屋的时候是按照受益人名下有几套房算的。因为信托财产属于受益人,而不属于信托委托人,更不属于受托人。”

那么就是说,假设小四月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且其名下没有其他住宅,由小四月作为这次购房的信托受益人,那么小四月的首套房,应交的额外买方印花税仅为5%,即690万元。

这比赵薇直接购买节约了966万税款,比黄有龙直接购买更是节约了1,380万税款。

3

后记

用信托购房,赵薇黄有龙夫妇或至少节约了10%以上的额外买家印花税。

除了税方面,也有人拿赵薇之前陷入股民官司,黄有龙与某名媛的民事纠纷说事,意为信托也有规避债务的功能,此举意义悠长。

不过,对放到信托的财产,债权人是否有追索权,还是视信托设立法律评判,看当地对放入信托资产的追索年限,以及关键还要看在信托设立时,是否已经有债务且有债务不能偿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