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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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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训鹏
统一的电网有诸多好处。欧盟的统一能源市场,在国际上树立了电力互联互通的典范。在亚太地区,东盟在电力互联互通方面最为成功,但是也面临着重重困难。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简称东盟(ASEAN),于1967年8月8日成立于泰国曼谷。现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2018年人口6.47亿。
东盟的能源消费还处于较低水平。2016年,仍旧有10%的人没有用上电。2015年人均电力消费才1287千瓦时,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
不过,未来东盟将面临显著的电力消费增长。根据2017年发布的《第五次东盟能源展望》,由于经济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到2040年东南亚的用电需求预计将增长2.5倍,从2015年的82吨标准油当量增加到207吨。届时该地区的电厂装机容量将从2015年的205千兆瓦增至609千兆瓦。
煤炭是东南亚地区发电的主力军。假定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煤电的装机容量将从2015年的63 GW增加到2040年的267GW。2018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东盟10国中有5个国家的新增煤炭产能投资排名全球前20,这5个国家分别是越南、印尼、菲律宾、泰国和柬埔寨。
不无意外,这些以煤为主的东盟国家的碳排放增长前景也很惊人。在假定政策不变的情形下,东盟的碳排放要从2015年的14.46亿吨增加到2050年的34.6亿吨。在此期间增加的碳排放量,相当于2014年世界第五大排放国日本的排放量。
与此同时,东盟地区还有丰富的低碳能源资源等待开发。例如,东盟潜在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41GW,高于2015年地区的合计装机容量。目前水电的潜力开发只有十分之一左右。此外,仅印尼一个国家就有32GW的地热潜力,绝大多数尚待开发。
东盟电力系统的主要问题是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电力生产和消费区域不匹配。水电资源丰富的老挝和缅甸能源需求比较小。因此,加强区域内的电力互联互通、统筹区域能源电力资源,是东盟各国的共识。为此,东盟领导人于1997年提出了东盟共同电网(ASEAN Power Grid, APG)计划。APG的目的,是通过相邻国家间的输电网连接各国的独立电力系统以汇集电力,进而完成跨境电力交换。
此后至今,东盟连续制定了APG发展规划,将其作为东盟经济共同的核心项目来推动。
APG采用渐进的发展策略,首先实现双边互联,然后逐步延伸到次区域互联互通,即建设北部电网、南部电网和东部电网,最终建立完全一体化的东盟电网系统。
2015年制定的《2016—2025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PAEC)》,明确在此阶段要推进16个、共45条双边电力联网项目的建设。根据2019年中发布的《东盟电力互联互通项目进展与展望》,2018年,有14个互联子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送电规模达550万千瓦。
由于APG的发展主要侧重于跨境基础设施和双边交易,为了探索多边交易的可能性,东盟于2014年提出了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新马泰老,LTMS)电力一体化项目(PIP),计划经过泰国和马来西亚,从老挝向新加坡输出100兆瓦电力。但是,新加坡暂时没有批准这个项目。原因是新加坡已实施透明的、竞争性供电招标,不能签订保证采购量的电力采购协议。目前,仅老挝、泰国和马来西亚三国在执行这个东盟唯一的多边电力交易计划。
东盟的共同电网计划,因政治意愿而生,也囿于政治推力不足。
电力贸易不同于普通商品,电力的实时性、不可存储性,使得电力服务和能源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跨境电力贸易需要交易双方有很强的政治互信。
目前,东盟各国已经展开了安全共同体、社会文化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的建设,为跨境电力贸易提供了必要的政治互信框架,使得建设共同电力系统成为各成员国认可的共同目标。然而,实际的政治互信水平仍没有达到电力系统互联互通所需要的程度。
此外,东盟遵循的协商一致原则也导致了两个不足。一是各个成员发展水平相差太大,东盟的共同电力系统将不得不由发展水平最低的成员国的情况来决定。东盟最富裕的国家和最贫穷的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相差60倍。柬埔寨和缅甸迄今尚没有统一的国家电网,以致东盟也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共同电网。第二个是东盟的地理位置决定的。东盟是一个政治概念。要建立涵盖东盟所有成员国的电力系统目前不经济。比较典型的是菲律宾。菲律宾有很多岛屿,内部还没有链接起来,更不要说和其他东盟国家联网。
其实,在东盟内部,次区域电力互联互通发展最好的是大湄公河次区域(GMS)。GMS包括东盟四个最不发达国家(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泰国,以及中国的云南和广西两省区。
目前和东盟有关的跨境电力贸易主要发生在GMS。根据2018年7月份的报道,中国南方电网已通过12回线路与越南、老挝、缅甸电网实现互联互通,截至2017年底,电力交易累计达517亿千瓦时。而东盟内部的电力交易总量的65%也发生在老挝和泰国这两个GMS成员之间。
尽管GMS电力合作领先于东盟电网的发展,GMS电力合作符合东盟的先次区域后整体的发展路线图,但是由于牵涉到中国这个东盟非成员国,东盟不希望中国抢占了风头,损害了其主导地位,东盟公开文件中很少提及GMS的电力互联互通。缺少中国的东盟北部电网,和GMS不可同日而语。这种政治上画地为牢的做法,也阻碍了GMS和东盟电网的发展。
中国这一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在东盟的能源合作中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有成绩,也有争议。中国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正好弥补东盟的不足。中国参与了东南亚地区近四分之一的能源项目的融资或建设,但在这地区的煤炭项目上,中国投资或建设的占到了43%以上。中国在能源发展,特别是普及电力供应和转型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将会对东盟的能源发展和能源合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不过,中国参与东盟大量煤炭项目的建设,容易招致批评。另外,我们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和当地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处理上,也还有些不足。集中体现在和项目所在地的利益相关方互动不足,很多时候没有帮助他们建立主人翁感,项目的价值没有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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