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猫之鱼
河南空姐滴滴打车遇害案发生后,又连续发生两起女性乘坐出租车被侵害案件。一些人发现了共性:受害者很美、很暴露,像歌词里说的一样,让人红着脸躲避,受害则全“怪你骚”。另一些人则怒怼,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
前者不论,单说后者。每当发生类似的舆论撕扯,很多女性尤其是一些女权主义者,都会把多年前上海地铁“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的所谓举牌行为艺术拿出来,以作为女性拥有完整着装自由的范例。尔等反对者,是在赤裸裸地把社会安全问题,偷换成女性的审美情趣问题,是对女性的侮辱和歧视。
其实,这种认识也并非完全不可理解。在人的各种自由权利中,哪怕被滥用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的,着装权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女性着装暴露,大概不可能给男人产生精神上的痛苦。由此来看,女性的着装自由,是女性权利中最应该被充分满足也是极容易达成的。
可是,一些女性朋友可能恰恰忽略了,拥有某种权利并不代表一定要行使它。就像人都有吐痰的自由,并不代表见到痰盂就要呸一口。人的着装自由,也并不可能在任何公共空间充分享有。比如,在一些充满仪式感的场合,人的着装权利会受到损缩。我们很难想象,在遗体告别仪式上,于黑压压的默哀者中,有一个粉红三点女郎,去彰显她的自由吧?
从外在环境的角度而言,我们没有能为女性提供足够安全的个性表达空间,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公共治理的亏欠。可是,即便像我国的香港地区,外邦之日本和新加坡,也很难杜绝女性遭遇非法侵害。
没人否认,爱怎么穿就怎么穿是女性的权利,但出于安全的考虑,或者假设公共治理力量不可避免地存在欠缺或盲区,女性不把自己的安危寄托付给他人,而有选择地自我减缩一些自由,换回更为重要的东西,难道不是一种生存的理性吗?
在这几起女性乘客遭遇侵害的案件发生后,舆论提醒女性减少单独出行,注意着装和乘坐的位置等,恰是一种关爱。遗憾的是,一些女性陷入了唯理主义的误区。认为只要拥有了某项权利,一定可以毫无保留地践行之,否则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
每一个女性,大约都想把自己打扮得看上去秀色可餐。可是不要忘记了,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并不可能用自己的权利选择“食客”,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后果可能就不是你所愿意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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