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关键词
1、战“疫”
2、优化营商环境
3、扫黑除恶
4、繁简分流改革
5、多元解纷
6、环境资源保护
7、“四清”执行
8、司法透明度
9、代表人诉讼
10、高质量审判
2020年,有坎坷,也有收获。
这一年,我们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国率先出台涉疫审判指导意见,统筹平衡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十项诉讼事务全市通办”,群众期盼的“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扫黑除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天,我们对2020年度南京中院的工作重点、亮点作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梳理,以便读者借此能更加深入地了解人民法院工作。
01战“疫”,你我同行
在全国率先出台13个涉疫审判指导意见,确定涉疫情纠纷化解的“审判规则”;开辟“绿色通道”,审结各类涉疫案件363件;严惩涉疫犯罪,典型案件被最高院首批发布;运用互联网开庭化解纠纷500多起,智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大显身手”。组织党员先锋队投身一线,1693名干警担任“政法网格员”,深入基层参与抗疫、提供法律服务,相关做法多次被全国、省、市主流媒体报道。
02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是法治方队主力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显示与法院相关联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100条,出台了63条细化落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去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分别在全国获第三、第五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步。
03扫黑除恶,为千家万户筑牢平安之基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攻坚期,全市法院咬定目标不放松,开展“六清行动”,扫“盲区”,除“死角”,啃“骨头”,除恶务尽。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涉黑恶案件121件853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2个,涉黑案件重刑率达49.1%;强力“打财断血”,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执行到位金额2701.6万元,摧毁黑恶犯罪经济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04繁简分流改革,以制度创新种好“试验田”承担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出台“1+5”配套文件,拿出南京试点“方案”,认真抓好“方案”落实工作,试点结出丰硕成果。1-12月,全市法院审结小额诉讼案件22655件,同比上升36.5%,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5564件,平均审理天数55天,比法定审理期限少35天。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十项诉讼事务全市通办”全部实现,群众期盼的“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
05多元解纷,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解纷“钥匙”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结合机制,市法院“坚持四个注重,打造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入选全市政法工作十佳品牌,秦淮区法院、高淳区法院、江宁开发区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1-12月,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解纷分流案件65372件,相当于1/3的民商事和行政纠纷在诉前先行“过滤”,其中调解成功20058件。
06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护航最美绿水青山落实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用最严格的司法举措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在省法院的推动下,启动运行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洲研究修复基地。作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理法院,玄武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审判应对疫情10条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捕猎、贩卖珍贵野生动物、非法排放含传染性病原体废物等犯罪。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特大走私象牙案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玄武区法院挂牌成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促进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和行政监管职能有效衔接。
07“四清”执行,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市法院持续开展“四清”执行专项行动,即“年底前清结非法集资陈案;年底前清结涉黑恶案件;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全市法院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压降至400件以内,未结案件同比减少30%;9月前新收信访案件年底前全部办结”,推动解决执行难从“基本”向“切实”迈进。全市法院执行核心指标保持全省领先,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法院”,执行以其独特力量撬动社会“诚信”建设。
08司法透明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深化司法公开,让“聚光灯”下办案、“显微镜”下工作成为干警自觉,庭审网络直播87652场,裁判文书上网286882份。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市法院跃居全国第二,连续七年保持全国前十、全省第一。
09代表人诉讼,开启证券纠纷集约式化解新模式市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全国三家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试点单位之一,在全国首次批量试用代表人诉讼方式,对4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进行审理,被最高法院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点名表扬。
10高质量审判,我们努力让案件贴上“精品”标签市法院审理的“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南通市粮棉原种场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江宁区法院审理的“蔡玉龙诉南京金中建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吴继威诉南京搏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等三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新加坡高等法院认可南京法院审理的破产清算案件,系全国首例。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奔富”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案获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9-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