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根据用户投诉和专项巡查,发现有115个发布虐待虐杀动物内容的账号。站方依据《微博投诉操作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禁言了这些账号。并针对近期此类违规内容有所增加的情况,在投诉区增加了“虐杀动物”投诉选项,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
2020年疫情的爆发,宠物会被感染的谣言频出,致使在这段时间内被遗弃的宠物数量增多。即使有权威专家辟谣,但是一些宠物依然没有躲过谣言的伤害。除此之外,屡禁不止的“虐待动物”事件也激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也让“动物保护法”这项提案再次进入到大众的视野中。
从1992年芦荻创办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开始,设立动物保护法就一直是致力于保护动物。但是直到今天国内也没有出台明确的动物保护相关法律。
国内“反虐待动物法”受争议
自1822年世界上首个反虐待动物法案在英国通过开始,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针对反虐待动物的法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文明”与“和谐”,也需要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
如英国先后有《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德国、挪威有《动物福利法》,葡萄牙、菲律宾、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有《动物保护法》,香港有《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日本先后有《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和《动物爱护法》,新加坡有《畜鸟法》等。虽然美国没有联邦一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但有《二十八小时法》《人道屠宰法》《动物福利法》等三部重要法律,对动物运输、屠宰和实验等重要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共同发挥了防止虐待动物一般法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水平和公民道德素养的提升,反虐待动物已是民心所向。在2010年,我国首部《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就已经提交相关部门,这部建议稿坚持了动物福利的最低限度。但该建议稿自提交至今,来自各方的争论声音从未平息。也有多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虐待动物法》立法的提案和建议议案,但依然迟迟没有出台明确的法案。
虐待动物事件频发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家居饲养宠物日益普遍,社会对动物权益日益关注。然而近年来,“高架猫”数量依然在逐年增加,“一路开车、一路抛猫”的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巨大隐患。蓄意虐待动物事件频频发生,肇事者将低俗残忍的虐待动物视频或照片发布到网上吸引关注,甚至有专门制作虐待动物视频的非法团伙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高架猫”这一现象在上海自2014年就已存在,但至今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不少救下的高架猫都发现有被虐待过的痕迹,如割肠、割后腿、爪子被针眼穿透等。高架猫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驾驶员遇到前方车辆抛猫时的本能反应是打方向盘回避,但在高架路面上猛打方向盘有极高危险性,存在巨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高架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任意停车。由于虐猫者高架抛猫不受法律制裁,大量市民自发组织高架救猫行动也同样违反了法律,给高架上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障碍。
除了“高架猫”之外,今年在网上沸沸扬扬的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肢解虐杀流浪动物事件,也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后据成都理工大学公开通报,经公安机关和学校调查,该生虐狗事件情况属实,目前该生已予以退学。
其实关于虐待动物的消息,这几年几乎没有间断过。从当年引发巨大讨论的“高跟鞋踩猫”事件,到专门领养流浪猫回家虐杀的“周颖事件”、“喷火枪活烤小狗事件”等等,他们背后或许是存在着一条隐蔽的“虐杀”利益链。对动物随意施加伤害而受不到法律的制裁,也无疑会对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和危害
法律的缺失问题依然严峻
我国近年已加强了对反暴力、反恐方面的预防措施,但对于虐待动物行为,至今没有法律可以预防及制止,给暴力犯罪者练手提供了机会。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故意虐杀动物以达到取乐目的的人,是这个社会潜在的危险源,这种触及人们情感底线的行为,已经超越了最基本做人原则和道德底线,迫切需要法律来遏制。
施虐者的所作所为固然是对文明社会底线的践踏,但因没有相关法律机制惩罚,市民被激怒只能采取自发“以暴制暴”与之抗衡。网上流传出虐待动物事件,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也汹涌而至,施虐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其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往往会被即刻公布在社交媒体。爱动物人士和非爱动物人士之间存在极度的观点对立,长此以往,会撕裂社会不同人群之间的共识,激化社会矛盾。
虽然法律尚未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但是也应该有指定的部门负责接收此类行为的举报和调查工作。这样就不至于在某件虐待动物事件被热议到一定程度,才不得不做出处理和调查工作。以此来更好地回群众应呼声,回应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