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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商标的那些事

史上最早的商标—白兔捣药图


中国最早的兔子商标出现于北宋时期,当时济南有家姓刘的针铺店,以白兔作为商标,这个商标是用铜版印刷的,近似方形,中间刻着一只拿着铁杵捣药的白兔,白兔上方刻着“济南刘家功夫针铺,认门前白兔儿为记”;下写“收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客转与贩,别有加饶,请记白。”等字样,这个印刷铜版,现陈列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为世界商标史上最珍贵的文物之一。

美丽的神话—兔爷




兔爷的诞生源于北京城里一个美丽的民间传说,泥做的兔爷兔首人身,披甲胄,插护背旗,脸贴金泥。不同造型的兔爷也具有不同的含义:如坐象兔爷,寓意吉祥如意;坐虎兔爷,寓意事业兴盛,人脉广博。

通过查询,目前,“兔爷”商标的申请注册记录共有3件,分别由辽宁卫星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5类生物制药上、由宁波飞隆制衣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上、由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30类咖啡饮料、蜂蜜商品上。

商标注册受阻的兔子—流氓兔


韩国麻希玛柔娱乐有限公司在第9类及第29类等商品上提出申请“流氓兔”的商标。2005年8月,商评委经审查后驳回该商标申请,不予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审决定。麻希玛柔公司不服,将商评委告上法庭。

麻希玛柔公司称,其申请商标“流氓兔”是金在仁创作并授权原告申请和使用的“MASHIMARO”动画形象的中文名称,该形象是一只很有个性的兔子,在中国已经使用多年,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在中国,带有申请商标文字及图形的文具、首饰、家居用品等都有大量销售,互联网、杂志、报纸等各种媒体也对申请商标有大量的宣传介绍,其申请商标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

法院及商评委认为,考虑到大众对“流氓”一词的反感,以及带有“流氓”字样的词汇作商标一般不为传统理念下的社会公众所接受的状况,以“流氓兔”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对一些社会青少年的观念产生误导,易产生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被告提出的关于“流氓兔”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

跨国维权的兔子—彼得兔


2003年,社科出版社出版了1.08万套彼得兔系列丛书。该系列图书的封面、封底、书脊、页码等显著位置使用“兔子小跑图形”标志。随后,拥有“兔子小跑图”商标专用权的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向北京工商局投诉社科出版社商标侵权,2005年9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审判,认定社科出版社使用“兔子小跑图形”标志侵犯了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但尚不属于情节严重,决定对社科出版社罚款30余万元则显失公正,予以纠正。

痛击对手的兔子—MY MELODY

积极维权的兔子—花花公子


2006年,美国花花公子集团一纸诉状将在香港注册的美国新派花花公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新派花花公子鞋服实业有限公司、义乌市迷你兔制衣厂和店铺老板陈某告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美国花花公子集团称,新派花花公子集团3被告销售的衬衫上使用了与其雷同的商标。报道称,在中国香港注册的该公司英文名称为“PEARLBOY”,与花花公子的英文注册称“PLAYBOY”非常相似。花花公子集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更改企业名称,未来商标内也不得含有与“花花公子”相同或类似的文字,同时还提出了55万余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

在商标注册方面,“花花公子”、“PLAYBOY”商标的注册情况呈现多样性。仅“花花公子”商标就有46件注册申请,产品也从五金到服装和医疗用品不等。看来,“花花公子”(PLAYBOY)这只兔子的维权路漫漫啊。

甜蜜的兔子—大白兔


大白兔奶糖是人们难以忘却的童年味道,深受大家的喜爱。在农历新年期间,不少家庭都可以找到大白兔奶糖的踪影。2004年,大白兔奶糖销售额达6亿元人民币,每年以双位数百分比递增,并向外出口至4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新加坡等。

目前,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共申请注册了500多件商标,其中包括“大白兔”、“大白兔小东”等。而且,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公司在不同的出口国与地区注册大白兔商标。早在2006年时,该公司已在马德里协定的近30个成员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拿到“大白兔”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