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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收到陈春花辞职申请,学校按程序终止其聘用合同

8月3日,北京大学人事部发布声明称:近期,我校对陈春花老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8月3日,我校国家发展研究院收到了陈春花老师的辞职申请。学校按程序终止其聘用合同。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北大国发院官网看到,陈春花2017年就担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大未来教育管理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在北大国发院的官网可以搜索到数百篇关于她的文章。她最新的职务显示为“北大王宽诚讲席教授、北大国发院BiMBA商学院院长”。

当天早一些时候,原北京大学国发院BiMBA院长陈春花通过公众号回应其学历“造假”问题,她表示,自己获得的爱尔兰欧洲大学DBA博士学历是在相关“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出台前,目前该学历未被认可,北京大学知悉此事并以其硕士学历登记。她还回应了华为声明相关事项。

陈春花表示,我毕业于华南工学院无线电技术专业,随后留校讲授马哲课程八年(期间于北师大进修学习哲学与伦理学)。之后决定就读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当时,复旦大学管理学首席教授苏东水推荐其就读爱尔兰欧洲大学DBA,并愿意成为陈春花的论文导师。“陈春花同时开启了新国大课程的学习,以及跟随苏老师进行论文博士项目的学习和研究。”

2003年2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出台,执行时间同年9月,随后陈春花才知道所获得博士学位未被认证。这段求学经历是在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规定出台之前。

她表示,2016年入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都如实告知博士学位未被认证的情况,以及自己求学的过程。在北大人事系统中,陈的学位认证材料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学位。

7月6日,华为发布声明称,近期网络上有1万多篇夸大、演绎陈春花教授对华为的解读、评论,反复炒作,基本为不实信息,“华为与陈春花教授无任何关系,华为不了解她,她也不可能了解华为。”

陈春花表示,2016年所发表的文章《与任正非:围炉日话》被扭曲、篡改。2021年发现一些盗版书商为销售盗版我的系列管理书籍,在各大网络平台上发布大量虚假信息,为博眼球夸大编造事实,严重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商誉和我的学术声誉。2021年6月初与华为、新希望集团做了相应沟通之后,虽力量有限,我还是决定打假维权。在过去一年时间里,委托相关人员持续投诉,已经下架千余条不实信息。2021年6月下旬,经过各种线索的收集准备,我与出版社联动,委托律师起诉相关平台上运营的盗版书商,并按照律师的要求先不公布,2021年9月23号法院立案,目前案件还在推进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