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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自己打自己 报警称挨揍

私召车司机“做贼喊捉贼”,在路上霸凌人,却自己打自己反说被霸凌。(示意图)

(新加坡11日讯)私召车司机“做贼喊捉贼”,明明在路上霸凌人,却说自己被霸凌!

这名私召车司机是48岁的蔡志明(译音),他在快速公路上行驶时和罗厘司机争道杠上,两人停车在路旁争吵。罗厘司机扬言报警时,他却自打脸部和肚子,率先报警说:“我被罗厘司机打!”

他跟着动手打罗厘司机的脸部和颈项,还边打边怂恿对方还手。罗厘司机挨打强忍不还手,直到警员到场将私召车司机逮捕。

蔡志明过后被控蓄意伤人、对他人造成惊吓、以及提供假资料给警员的罪名。他昨天(6月9日)承认其中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八周。

根据案情,受害者是40岁杨姓罗厘司机。去年11月28日下午4时20分左右,他在中央快速公路行驶时,被告突然切入他的车道,导致他紧急刹车,他因此鸣笛表示不满。

被告不甘心,比手势示意罗厘司机停车,两人跟着在快速公路的路肩上争吵,罗厘司机还说要报警。

被告见状,立刻动手打自己的脸和肚子,抢在对方报警之前报警,指罗厘司机用双手打他,导致他嘴巴受伤。

罗厘司机同样报警,他过后拿出手机要拍被告,后者开始动手人,还恐吓说:“你敢拍我?我不怕警察!最多进去睡个觉,出来后我一定会再找你。”

被告接着用手机拍罗厘司机,过后继续对他拳打脚踢,还用福建话辱骂他。他不断怂恿罗厘司机反抗,但罗厘司机沉得住气,没有还手。

警方不久后到场捉人。

主控官:下车关掉记录器已决定打人

被告下车前把对准两人的行车记录器关掉,主控官指他一开始就已决定要打人。

根据罗厘司机的说法,被告报假案后走回到车子,他当时以为被告想要销毁“自己打自己”的证据,因此尝试阻止。他万万没想到,被告其实早在下车之前就关掉了行车记录器。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行为极其恶劣,从他关掉行车记录器的时间点推断,被告未下车就已决定要动手,做贼喊捉贼的行为更是恶劣,请求法官判他坐牢10周。

被告求情时承认有情绪管理上的问题,也曾经接受辅导尝试改变,请求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改过。

称没收入没法赔668元

法官要被告赔偿罗厘司机约668元,但被告声称没收入,弟弟近几个月得救济他,还得支付中风住院的母亲的医药费,因此已经没能力做出赔偿。

主控官指出,罗厘司机白天驾罗厘,晚上开私召车,被打伤后有六天不能做工,请求法官除了下令被告赔偿医药费以外,还得赔偿罗厘以及私召车的租车费,总额是668元。

被告说他愿意赔偿,但称从2月起就找不到工作做,没有收入,这些日子来都依靠弟弟给他钱吃饭。

他说,母亲还因为他惹了这件事中风入院,弟弟还得支付她的医药费,没办法帮他赔偿,请求法官让他出狱后找工作赚钱偿还。

法官最终下令让他在本周五开始服刑,并且要他服刑前做出赔偿,否则额外坐牢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