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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绝不手软

走在新加坡的街头,你一定会惊叹于这里的秩序和安定:

繁忙的街道上车辆来往穿梭,高速疾驰,但秩序井然,听不到汽车喇叭声响;

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人们行色匆匆,但几乎不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公共汽车、商场等人多的场所没有人大声喧哗;烟民们都自觉地在规定的地方抽烟,人们碰面相互间彬彬有礼,整个社会生活紧张而有序。

社会显得异常安静祥和。

但阳光之下总有阴影。在这个高度文明繁荣的社会背后,是严刑峻法笼罩下的冰冷与残酷。

在新加坡,事无巨细的罚款屡见不鲜。更让人闻风丧胆的,新加坡至今还保留着“绞刑”和“鞭刑”这样国际司法界普遍认为不人道的“酷刑”。

新加坡为什么为保留鞭刑,被鞭刑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在这个处处标榜著文明先进的国度中,为何崇尚严刑峻法?

01. 罚单"对抗"病毒

今年新冠疫情肆虐,由于新加坡早期采取“佛系抗疫”,3月疫情很快迎来了二次爆发。

为了快速扼制新冠疫情的人际传播,让大家意识到疫情的严重性,新加坡政府拿出了看家法宝:罚单!

新加坡在疫情期间出台的临时法令,在全球也独树一帜。

公共场所不保持一米身体距离的人最高可以被罚款1万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49500元),或被监禁长达6个月,或两种惩罚并加。

此外新加坡市民出门时必须戴上口罩。如违反规定,涉事者首次将被罚款300新元(约合1500元人民币),再犯将面临1000新元(约合5000元人民币)罚款,并有可能被控上法庭。

违例外籍人士的居住签证、工作签证将被撤销,或被取消永久居留权。

短短一时间,风气肃然。

有海外旅行史回到新加坡不好好隔离,还屡教不改?不好意思,吊销执照,遣返回国。

2月份的时候,就有四名工作准证持有者因在缺席假期间到公司上班,直接被吊销工作准证。他们在被发现违规行为的24小时内就被政府遣返回国,并从此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人力部也将对其雇主追究责任。共有六名雇主在下来两年内不得申请雇用外籍员工。

在公共场合公开接吻,无视社交距离规定?不好意思,即使是情侣也要罚款。

4月14日,一对年轻情侣无视阻断措施,在组屋楼下情不自禁亲热激吻,引起一旁群众激烈不满。多人向警方举报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对情侣正坐在被封的长椅上,便直接向他们开出600新币罚单。

网友不禁感叹,这一吻真是好贵!

不满政府的阻断措施规定,发表不当言论?不好意思,9小时内锁定你,罚款。

新加坡警方4月22日发文告说,警方于4月16日接获多起报案,指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有一名男子站在桥上,针对阻断措施发表评论,还做出具冒犯性的举动。

宏茂桥警署警员在九小时内,确认了该男子以及当时和他在一起的五名青年的身份。

调查显示,4月16日凌晨2时左右,有六名青年出外骑脚车。他们聚集在罗弄哈鲁士(Lorong Halus)的一座桥上,并在那里拍了视频。该视频后来在网上疯传。

六名14至20岁的涉案青年因违反冠状病毒疾病法令,各自面对600至2000新币罚款。

疫情期间的临时法令不过是新加坡一直以来法治的缩影:法规事无巨细,刑罚从重从严,执行特面无私。且十分鼓励市民互相举报监督。

02. 严刑峻法不只是鞭刑

在新加坡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朋友一定会发现一个现象:在新加坡的街上,你很少会看到警察,也很少听到警车呼啸的警笛声。

这是因为新加坡的法律从小事做起,强调主惩小恶,以惩小恶来戒大恶,防患于未然。

新加坡在许多“小节”问题动了许多脑筋,制定了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

这里的法律到底有多细呢?

在新加坡,随地吐痰,最高罚款1000新元;乱扔垃圾和吐口香糖;罚款1000新元;在电梯里吸烟罚款500新元;在公共汽车里吸烟和吃东西,罚款1000新元;上公共厕所后不冲水罚款500新元;过马路闯红灯罚款200新元……

这些法规都见于微末之处,但如果没有明确的处罚,这些不文明行为就会犹如蚊蝇,随处可见,屡禁不止。

除此之外,新加坡对于治理生活中不胜其烦,影响恶劣的垃圾简讯和诈骗电话也是重拳出击。

从2012年开始,新加坡禁止向个人发送市场推广类简讯等垃圾信息,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能会被重罚100万新元(约合500万元人民币)。

你可以说新加坡的法律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过得谨小慎微,但当每个人都养成了文明守法的习惯之后,生活中就不再需要那么多警察的监督,整个社会依然秩序井然。

除了在民法中重视治理小恶外,新加坡最令人闻风丧胆的还是“鞭刑”和“绞刑”这一类残酷的刑法。

新加坡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几个仍保留“鞭刑”的国家。尽管自2007年以来,每年的鞭刑判决人数在逐年下降。但在只有区区五百余万人口的新加坡,每年享受鞭刑“待遇”的人仍有大几千人。

由此,也不难看出“鞭刑”在该国刑罚中不是“点缀”,而是承载主要功用的“主刑”之一,刑罚之“重”在当今世界实属罕见。

虽然鞭刑很可怕,但它并不像网上传的那么普遍,譬如吃口香糖会挨鞭子。

首先,鞭刑实施对象只限于18~50岁之间的健康男性。也就是女性和老人是不会被鞭刑的。

会涉及鞭刑的都是性质恶劣的重罪,鞭刑的常见罪名包括绑架、暴力抢劫、团伙抢劫、故意伤害、吸食毒品、破坏公物、骚乱、性侵犯、非法拥有武器、拥有腐蚀性或爆裂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强奸,走私贩卖毒品、非法贷款和签证过期非法滞留超过90天。

新加坡鞭刑的官方说明图片(《监狱条例》132条2款)

因为鞭刑会留下永久性的疤痕,所以它有着严格的技术规范。

鞭子由藤条制成,长1.2米,宽1.27厘米。行刑前,鞭子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柔韧。鞭打前会消毒,若被鞭打者患有艾滋病,鞭子会在行刑后销毁。鞭刑在监狱内施行,现场除行刑官外还有医生,负责伤口消毒或应对各种突发意外。

为了让被惩戒者终身难忘,行刑官皆体格粗壮。他们会在模型上反复训练,让鞭子每次都准确落在臀部的不同地方。

鞭刑有一个行刑架,高约2.74米,犯人被除去衣物后,手脚被绑缚固定在行刑架上,腰部和大腿会被保护起来,撅起赤裸的臀部。

行刑官根据记数官报数指令挥鞭,每鞭相隔大约10秒。受刑者的惨叫和鞭子的声音,会让排队等候的受刑者魂不附体。

据一位受过鞭刑的犯人的回忆,非常准确地描写了鞭刑的残酷:

“ 我的两片屁股好像著了火,肿成平时两倍大。刚受完刑,我在牢房地上趴了4小时。不能坐,不能躺,不能正常吃饭睡觉,更不能走路。最怕的就是内急,不敢蹲,一蹲下伤口就又要撕裂。约有10天不能穿裤子,只能围条遮羞布。以后的三个星期,都要趴着睡。以后我的屁股就不是一个正常屁股了,皮肤松弛垂下来,上面都是疤痕。”

按照监狱惯例,犯人全裸受刑,脱光全身衣服后走到木制‘A’字形刑架前,脚踝被结实的皮条固定在刑架底座,手腕也同样被结实的皮条固定在刑架的后脚,全身从胯部弯曲,屁股翘起,以弯腰将近90度的姿势等待受刑。因为屁股脂肪多,打一顿不会对筋骨和身体器官造成很大的伤害。

鞭刑必须一次全部执行,不能分期。如果鞭刑数量很大,几名行刑官会轮流鞭打犯人,以确保鞭打的效果从始至终保持一样。有些犯人会假装昏迷,但他们始终欺瞒不了在场的医护人员。

犯人不会收到预先通知几时受刑,只在行刑当天才知道。由于处于这种不确定的情形中,心理折磨更是让人恐惧。

近几年来,在新加坡“鞭史”留名的人不在少数。

2014年11月,两个德国人安德烈亚斯·冯克诺雷和埃尔顿·欣茨闯入地铁车站,在一列地铁的车厢里涂鸦。2015年3月5日,他们罪名成立后各自被判九个月监禁和鞭打三下。

2017年2月,沙特阿拉伯外交官班德尔因性骚扰旅店实习生被判26个月和一周监禁以及鞭打四下。他随后提出上诉,并上交两万新元保释金,暂时被释放。2017年7月21日,高等法院驳回他的上

三个英国籍越南裔男子被控在新加坡性侵一个马来西亚籍女子,他们在8月1日坦承罪行、以换取严重非礼的较轻罪名。三人分别被判六年监禁和鞭打八下、六年六个月监禁以及鞭打八下、五年六个月监禁和鞭打五下。

2017年,一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吴永吉(Goh Eng Kiat)因用空壳公司引进117名外劳捞钱,被判50个月监禁以及鞭打五下。他也是首名因非法引进外劳而被判鞭刑者。

新加坡法律严厉不仅是针对普通百姓,对官员权贵的贪腐舞弊问题更是“零容忍”。

新加坡前土地管理局技术和基础设施副主任因欺诈和洗钱被判处22年监禁、国家公园局助理主任因向审计员说谎而被罚款5000美元、前外交部协议负责人因作弊罪被判处15个月监禁……就连贪污调查局助理主任盗用公款的“灯下黑”行为,也难逃被判刑的下场。

以反腐法律体系为代表的严格律法约束下,大到洗钱行贿,小到说谎欺瞒,通通都逃不开一定程度的处罚。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毫无人情可言的“社会屏障”,无形地推动着整个新加坡,朝着更乌托邦式的世界演化。

03. 新加坡为何选择严刑峻法?

首先来说说,新加坡为何保留了鞭刑?

现在世界上仅17个国家实施类似鞭刑,多为伊斯兰教国家,因与其“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教义相关。

但是通行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文莱的鞭刑,和伊斯兰教却没有关系,它是英帝法律“残留的遗产”。

英国本土在彻底废除肉刑之前,鞭打长期是惩罚手段的一种。英国人使用桦树条来鞭打抢劫、严重盗窃、破门行窃、性侵犯、强奸和操控性工作者营利等犯罪。在学校和英国军队中,也长期存在着鞭刑。

随着英国的扩张,鞭刑“走向世界”。1826年,新加坡同槟城和马六甲合并组成海峡殖民地,由东印度公司治理。1860年,英国人为印度殖民地制定了刑法典。该刑罚法典也同样适用于新加坡。

1867年,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文莱从东印度公司治理下脱离,由伦敦的殖民地部直接管辖。1871年《海峡殖民地刑法典》颁布,鞭刑正式进入司法体系,成为司法惩罚的一环。

1948年,英国本土彻底废除鞭刑,但英属各殖民地并未紧密跟随,鞭刑依然保留。

新加坡1946年成为英国直属殖民地。修改宪法、加强自治、选举领袖。1959年,新加坡成为英联邦的自治邦。1963年,新加坡同马来亚联合邦一起成组成马来西亚,1965年退出马来西亚独立。

新加坡独立后,通过了许多单行法案,不仅没有废除鞭刑,还扩展了鞭刑的适用范围。

而与新加坡高度相似的香港也曾适用鞭刑。但在战后,香港也追随了英国本土的风潮,将鞭刑弃置不用,并在1990年正式废止。

除开历史遗留问题,新加坡保留鞭刑还因为“国父”李光耀的支持和推崇。

新加坡独立后,国内外曾数次推动废除鞭刑,都被人民行动党执政的政府断然拒绝。

新加坡坚持的并不只是保留鞭刑,而是一整套对肉刑惩戒的崇尚。譬如,今天对死刑犯采用枪决和电椅,会普遍被认为不人道,而新加坡则坚持使用更残酷的绞刑。

这一切的背后也体现著国父李光耀的个人偏好。

李光耀1923年出生于新加坡一个富有的华人家庭,有马来人的血统,从小接受英语教育,立志到英国读书,成为一名律师。

李光耀在学校读书时,就领教过鞭刑:

“有一回校长麦克劳德处罚我。他为人公正,严格执行纪律,铁面无私。有一条校规规定,学生一学期迟到二次要打三鞭。……我趴在一张椅子上,隔着裤子狠狠地被打了三下。”

但是,李光耀对学校的体罚完全持正面看法:西方教育家为什么极力反对体罚,我始终不明白。体罚并没使我和同学们受到什么伤害,实际上对我们也许是大有好处的。

李光耀的求学历程被日本人意外打断。1942年2月,英国海峡殖民地投降,日本人在新加坡建立了新的统治。这段经历对李光耀和新加坡影响巨大。

他崇尚 “严刑峻法”的观念在相当程度上来自二战时的日本统治。

李光耀回忆说, 他本人在日本统治下生活三年零六个月,日本人使用残酷无情的高压统治,尽管物资匮乏,人民半饿不饱的情况下,仍然可夜不闭户,犯罪率奇低。这不是因为人们文明,而是因为大家都不敢犯罪。

李光耀写道:“所以有人主张对待和惩罚罪犯应该从宽,认为刑罚减少不了犯罪,我从不相信这一套,这不符合我在战前和战后的经验。”

因为李光耀认为最初移民到新加坡的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国民素质不高,更需要使用严刑峻法进行约束管教,才能让新加坡社会迅速规范起来。

所以,在谈及新加坡的先进治理经验时,一定不能忘记它背后凝聚的李光耀的经验和教导:人民是需要严厉管制的。

从当代的视角看,如今的新加坡法律已不仅仅只有“严刑峻法”的标签,更是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法律体系。

新加坡法律的确很严,但这更多是在社会管理的细节层面,并不等同于新加坡刑罚没有节制。对社会管理细节的严苛,是出于其务实的态度。事事从实际出发,强调“管用”。

新加坡人认为:有法不行,比没有法危害更大,为了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需要非常详细、具体,这样才能将人钻空子、营私舞弊和寻租的空间缩减到最小。

据不完全统计,新加坡建国至今共制定法律400多种,宪法、国会法令与附属法规、司法判例、法律惯例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法律制定范围非常广泛,从政府权力、司法责任到民族宗教,从商业往来、交通规则到旅店管理,一直到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无所不包,以至口香糖不得在新加坡生产和销售也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不可否认,新加坡特色的“严刑峻法”成效显著。在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的《2019年安全城市索引》中,新加坡位列全球安全城市第二名,其中在基础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方面,新加坡都排名全球第一。

“无事不立法”,新加坡已是一个法律关系渗透到国家、社会、家庭各个细节层面的法制国家,一切均置于法律法规的调整之中。

在这里,执法和守法观念深入人心,是即是,非即非,竭力避免出现是非不清的问题。

或许,我们要感谢新加坡的“严刑峻法”,让我们拥有了一份踏实,一份安稳,一个个不必提心吊胆的日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