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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爱卡汽车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精准降低制造的税费负担和用工成本,为制造业减负。
景柱表示,当前,受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叠加影响,企业的生存环境非常严酷。尤其是制造业企业,除了虚高的土地与资金成本外,还身缠四副枷锁:一是全套的税费负担、二是很高的用工成本、三是严酷的用工环境、四是经济管理中的各种“一刀切”,因此,很多制造业企业陷入了绝境。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 景柱
精准降低制造业用工成本
“相对于外卖、快递等新业态的灵活用工而言,制造业的用工负担是系统且沉重的。”景柱调研中发现,以河南省郑州市一工业企业为例,2019年社保降费后,单位和个人合计的五险缴费比率仍然占员工工资总额的36.5%左右。如果加上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五险二金一费”的缴费比例最高约为63%、最低也将近50%。建议优化政策供给,精准对症下药,解决制造业企业用工成本过高这个突出问题。对此,他建议如下:
第一,降低制造业企业特别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制造业企业的社保负担。比如,按照社保基准缴费比例的100%、80%、60%设定三档,制造业企业适用于中间档,制造业企业经营亏损期间适用于最低档。
第二,降低制造业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比如,将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从5%降至2%。
第三,制造业企业停工停产期间,为减轻企业负担,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由所在城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最低工资。
第四,建议将制造业企业工会经费留存比例提高到90%,支持企业定向用于职工培训、困难帮扶等。目前建立工会组织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经费,其中企业工会留存比例为60%。
精准降低制造业税费负担
“当前涉及到制造业企业的税收有20种之多。”景柱表示,制造业企业贷款购地、建厂、发工资,即使暂时处于亏损状态,也要缴纳契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同时还要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垫付国家补贴以及增值税留抵占压资金,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难以为继。
“特别是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裁员已是咬牙坚持了,还要缴纳重税,其结果必然造成制造业为资本所抛弃。”景柱说,这其实是目前制造业沦陷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建议,继续深化税制改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就要尽快精准降低制造业税费负担,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加快推进简并增值税税率,对企业直接减负。建议将目前的三档增值税税率13%、9%、6%简并为两档10%、6%,将两档征收率5%、3%简并为一档3%。
第二,将增值税留抵全额退税并常态化,即每月末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给予一次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是目前世界主要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从二十国集团(G20)成员和欧盟成员国情况看,有37个国家均允许留抵退税。
第三,将企业利息支出等融资费用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营改增后,企业的利息支出等融资费用在进项税中不能抵扣,变相提高了借款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变相促进了“融资贵”现象。
第四,应对全球减税竞争,逐步下调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至20%。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新加坡、英国,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如越南、泰国等,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在20%以内,低于我国一般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五,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高污染、高耗能、高档消费品等“三高”消费品及奢侈性的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如私人飞机、高档红木家具、奢侈性的服务消费等)。取消对化妆品及普通汽车征收消费税。
第六,对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当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要求很高,但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只有盈利的企业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亏损企业基本享受不到,不利于处于暂时性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坚持创新,持续投入,扭亏为盈。
第七,对企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一定标准扣除。目前有的省市只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企业单位职工被排除在外。建议国家统一扣除范围,一视同仁。
每年两会期间,新能源汽车都是行业的热门话题。“在我国‘三纵三横’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一样,都是重要的技术路线。”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表示,当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下简称“插混汽车”)在很多地方遭到“冷遇”,甚至被拒于新能源汽车政策之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能用电不用油,不用电能节油”,在不充电的情况下可节油约30%;在每天充电情况下可节油约80%。
景柱在今年全国两会提出提案,消除对插混汽车的认知误区,建议取消对插混汽车的政策歧视,在双积分政策、路权、准购权、政府用车采购等方面,给予插混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相同的待遇。
消除认识误区,插混汽车不应被“冷遇”
“相比纯电动汽车,插混汽车同时拥有两种‘血统’,即分别由传统的燃油发动机与电机提供动力,可弥补纯电动汽车和传统燃油车各自的劣势。”景柱表示,目前插混汽车在很多地方遭到“冷遇”,甚至被拒于新能源汽车政策之外。其背后的错误逻辑主要有三条:一是认为插混汽车自重大,不节油、不减排;二是认为插混汽车发动机排量大,大马拉小车,产生浪费;三是认为插混汽车不充电的情况下使用,实际油耗没有降低。
景柱认为,事实上,目前主流的插混汽车既节能又减排,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纯电行驶里程达80km,日常在市内行驶以用电为主,相当于纯电动汽车。二是长途行驶时可自动识别驾驶员意图和路况,自动切换用油或用电的工作模式,或者以用油为主、用电助推爬坡,使发动机始终工作在高效率区。同时,通过制动能量回收和怠速发电等给电池充电,保证以最少用油又最多回收电能的模式行驶。
插混汽车可解各种“焦虑”
景柱分析,相对而言,纯电动汽车存在里程、充电和电池衰减三大焦虑,更适合短距离通勤。氢燃料电池汽车虽然是终极技术路线,但目前关键稀缺资源和基础设施存在瓶颈,短时间难以普及。而插混汽车,“能用电不用油,不用电能节油”,可灵活切换能源,动力强劲,没有纯电动汽车的各种“焦虑”。
“预计到2030年,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热效率可达45%~50%,基于全生命周期评价,插混汽车与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的CO排放量相当,是真正的节能减排。”景柱表示,若替换1000万辆插混汽车,全国每年可节约燃油约400-500万吨。
他表示,插混汽车既可有效利用传统燃油汽车企业现有的产能、供应链和技术积累,又可利用万亿投资建立起的电动汽车产业链和基础设施,产业化条件已完全成熟。目前,主流自主品牌车企多数已掌握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具备大规模推广条件。
建议:取消对插混汽车政策歧视
景柱说,因为插混汽车结构较传统燃油车复杂,目前,单台成本高出传统燃油车4~6万元。为大力推广插混汽车,推动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需政策驱动,统筹发力。因此,他建议对技术指标符合《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的插混汽车,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取消对插混汽车的政策歧视,在双积分政策、路权、准购权、政府用车采购等方面,给予插混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相同的待遇;
(二)保持免征购置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提供政策导向支持与执行保障,鼓励插混汽车用于共享出行和网约车;
(四)打破地方保护,取消部分城市设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目录;
(五)鼓励并促进大众消费,对发动机排量小于1.5L的插混汽车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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