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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实施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取消实施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本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因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生产建设用地而导致该项目未开始建设。截至本公告日,该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19.30万元,该项目涉及的具体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支出主要明细概括如下:

1、2019年度,该项目支出金额为11,648.00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购置装运机械设备、水井施工费。

2、2020年度,该项目支出金额为49,124.00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购置升降平台、恒温培养箱、电子秤等仪器设备。

3、2021年度,该项目支出金额为106,870.00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购买仪器设备等。

二、取消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5亿元,计划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延安市进行建设。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无机陶瓷纳滤芯及以无机陶瓷纳滤芯为主要过滤耗材的净水器装置、平板陶瓷膜组件及其成套一体化膜处理设备的生产和开发。

项目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3月,建设期24个月,完工日期为2022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LAN WEIGUANG控制的企业新加坡三达国际集团于2017年2月11日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延安中新膜科技产业园(膜谷)项目投资合同书》,该投资合同书约定,延安市人民政府将出让延安市东区沿湖500亩土地用于中新膜科技产业园建设。公司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拟定的实施地点即为延安市东区沿湖的地块。延安市人民政府未能按照投资合同书约定供地,无法启动土地出让程序,导致募投项目未能如期推进。

基于上述原因,2021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项目预计开工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建设期24个月,预计完工时间推迟至2023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就募投项目土地问题与延安政府已多次沟通协商,目前双方在土地区位、地块面积、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延安市的行政区划已发生变化,原投资合同书中约定的地块所在地与公司在延安的注册地不一致,涉及到跨区土地协调的问题,目前,公司无法解决募投项目土地问题。

鉴于上述原因,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已出现了实质性的障碍,公司曾考虑变更募投实施地点,但受限于生产制造型项目需经过发改、商务、环评、国土资源等较为复杂的行政审批手续,且建设新的生产基地还需涉及到人员招聘和人员培训的困难,短期内完成该项目在其他地点实施的可能性较小,且目前公司尚无成熟的备选项目可供变更,故决定取消实施该项目。

三、取消实施募投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19年11月12日,本项目募集资金5亿元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延安分行。截至本公告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70,814,849.84元(其中含孳息21,010,602.1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取消实施募投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目前公司已开展讨论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备选方案,在未确定新的募投项目前,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不会用于其他用途支出。鉴于目前外围的经济形势及市场经营风险的考量,公司将审慎考虑评估新的备选方案,在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下谨慎实施新的募投项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法预测并确定新的募投项目及其实施地点、实施时间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探讨寻求新的募投项目,确保合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维护股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取消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了相关的议案和资料,现就公司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无法按期取得,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取消实施“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这一决策。该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是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47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是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