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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名昭彰的国际贩毒集团“阿公集团” 成员多是新马通缉犯

一度称霸欧洲的“阿公集团”,成员多是新马两地的通缉犯与亡命之徒。(海峡时报)

作者 书剑生

上个世纪70年代初期,越来越多欧洲青年染上毒瘾,而亚洲的海洛因产量丰盛,尤以泰、缅、寮交界的“金三角”,更成为了世界海洛因和吗啡生产的大本营。

东南亚主要城市的黑社会人物与非法商人,由于容易找到门路获取这类被洋人称为“红糖”的毒品,他们想方设法,迅速设立了多个分销网,将毒品私运入欧洲多个国家的首都。

“阿公集团”迅速崛起成国际贩毒集团

在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的记录当中,“阿公集团”是个恶名昭彰的国际贩毒集团,活跃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西欧等地。集团成员由新马两地的通缉犯与亡命之徒组成。

根据1979年丹麦媒体Ekstrabladet报道,国际刑警通缉的一个新加坡杀人嫌犯,已经成为西欧的“海洛因大王”。这名男子就是绰号“海南仔”的陈通明,英文名字是Roland Tan Tong Meng,也是新加坡在通缉的杀人嫌犯。

“海南仔”今年4月4日在哥本哈根的家里办晚宴时猝死的,享年72岁。

(Jeffrey Tyk Scorpion Tan面簿)

这个男子在1969年犯案之后,利用一本假护照,从马来西亚逃到丹麦,娶了丹麦女子为妻。自1970年起,他转往哥本哈根经营餐馆,过着“平静的生活”。

2009年1月5日傍晚(欧洲时间),丹麦发生枪击案,地点是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一家餐馆“Restaurant Bali”。遭枪伤的是狮城商人(右)陈罗仁(Roland Tan,61岁,原名陈同明、陈通明,Tan Tong Meng)和另一名身份不详的新加坡男子(53岁)。(EKSTRA BLADET)

受枪伤后被送上救护车的陈通明。(EKSTRA BLADET)

据新加坡中央肃毒局(CNB)的资料显示,“阿公集团”成立于1973年,最初只有十多名成员,由新马两地的私会党徒、罪犯和海员组成,当中多人是新马两国的通缉要犯,包括枪匪与杀人犯。

“阿公集团”的总部设在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集团控制了当地的“地下活动”与“黑色事业”,包娼庇赌、走私贩毒、放贷追债,收保护费等。

荷兰是吸毒合法化的国度,其首都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是黑帮“抢滩”的地盘。(互联网)

这个原本是香港三合会的地盘,经过连场黑帮仇杀与血腥格斗之后,被新马黑帮后来居上,将控制权强夺过去。尤其是在唐人街,新马黑帮更是横行霸道,耀武扬威。

中央肃毒局透露,“阿公集团”以贩卖4号海洛因为主,其他凡是可以赚钱的买卖与“生意”,“照杀不误”。举凡当大耳窿、鸠收保护费、偷抢绑票等,无所不为。然后,再以洗黑钱的方式投资夜总会、开财务金融公司、经营餐馆、开设旅行社,甚至拍电影等等。

集团内部组织架构与阶级分明

最让荷兰等西欧国家唐人街和华社闻风丧胆的是:“阿公集团”内的“刀手”。

这些“亡命刀手”眼中只有钱,草菅人命,视死如归,凶残好斗,而且多数受过军训,有些还有武功底子,舞刀弄枪,无所不能。 一如三合会、洪门或者私会党组织,“阿公集团”也有阶级之分。

“大老板”有如黑手党的“教父”。分担不同职务的还有“大哥大”、“大哥”以及“头目”等。集团的“职务”包括:毒品买卖、扩大贩毒与分销网、安排鸠收毒品交易的黑钱,以及招募运毒者和跑腿等。

集团“盈利”每年数以亿计,成员“待遇”优厚,除了运毒酬劳、安家费之外,还有免费的海外旅行、免费吃喝嫖赌等。多数成员住的都是豪宅,开的都是名车,身边少不了醇酒和美人。

“四大巨头”三个被捕 一个始终逍遥法外

1978年,中央肃毒局依据情报,派了多名调查员远赴阿姆斯特丹与欧洲多个城市查探,查出了多个新加坡通缉犯竟然是“阿公”集团的活跃成员,他们包括集团的“四大巨头”:黄金K、海南仔、阿伟和阿林。

中央肃毒局将“阿公集团”的成员,列入一份“黑名单”,通知其他国家相关的执法机关,等“阿公集团”的成员回国“度假”或过境时,马上扣留他们。

多国的雷厉行动,果然奏效,“阿公”集团四大巨头当中,三个落网,一个逃亡到瑞典,逃亡的正是“海南仔”!

1970年4月16日刊登在报章上,绰号“海南仔”的杀人通缉犯陈通明的照片。(海峡时报档案照)

“海南仔”之前可以在丹麦逍遥法外那么多年,主要是因为当地的法律禁止犯人引渡到实施死刑的国家。

在海外逃亡了51年后,“海南仔”于今年4月4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心脏病发身亡,客死异乡。

“海南仔”2020年4月4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心脏病发身亡,客死异乡。(Jeffrey Tyk Scorpion Tan面簿)

从1978年到1985年,总共有18个“阿公集团”成员在新加坡落网,并在刑事法令临时条款下收押监牢内。另外6个成员在德国治罪坐牢,还有数十个成员被西欧国家驱逐出境,这个集团自此元气大伤,基本上算是瓦解了。

可是,不到5年,偃旗息鼓,沉寂一时的“阿公集团”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又再活跃于国际贩毒市场。为了避开新加坡“贩毒者死”的死刑,集团成员这次多数从“金三角”的泰国曼谷,直接运毒到西欧等地。

不过,这个时候的“阿公集团”,已经“改朝换代”,而且跟香港集团又展开另一轮生死斗,一连串腥风血雨再度在异国掀起!

“阿公集团” 名存实亡?

1979年8月19日,西德一个9人专案小组,前来新加坡的法庭,录取6个证人的口供时,他们都异口同声表示: 不知道有“阿公集团”这个贩毒组织的存在。

当中一个证人阿弟说,据他所知,贩毒集团“四大巨头”之一的尊尼,每次在分钱时,总会这么说:这是“阿公”的钱。

“阿公”应该是“大家”的意思,因此所谓“阿公集团”,并不是集团真正的名号,而是一种笼统的叫法。

阿弟说,他在1973年依照一个叫做尊尼陈的指示,将毒品从新加坡私运到比利时,不幸却在比利时机场被捕,结果入狱2年3个月。

1975年8月,他出狱后再度联络尊尼,对方要他继续贩毒,他自称“被捉到怕”,于是拒绝,尊尼却用赌馆的股份和现金来收买他。

西德的9人小组,包括承审案件的两名汉堡高等法庭法官,一名主控官,一名通翻译员以及5名嫌犯的辩护律师。他们花了3天,完成工作。当时涉及在德国贩毒的有11人,包括7个新加坡人,两个马来西亚人,两个德国人。

出庭供证的是4个被我国援引刑事法令扣留的嫌犯:阿弟、阿昌、阿光以及亚志。

亚志说,他在新加坡认识“海南仔”,1970年,他居留哥本哈根时,他跟海南仔同住一起。他当时拿了当地的工作准证,先后在复印机工厂和餐馆工作,后来跟“海南仔”、阿安以及“黑鬼”,合伙经营餐馆,后来他因事被捕,只得退股。

出狱后,他被遣送回荷兰。在那里,他遇上“黑鬼”,对方供他吃住。他最初并不知道“黑鬼”的钱从哪里来。后来从旁人口中,始获知“黑鬼”在1973年间,靠赌博赚取生活费。

同年,他又犯事入狱,最终被荷兰政府驱逐出境,送回新加坡。不久后,他又跑回阿姆斯特丹,继续跟“黑鬼”联系。这一回,他方知“黑鬼”的入息,有一部分是贩卖毒品所得。这时,他透过”黑鬼,认识了”海南仔”。

“黑鬼”不久亦被荷兰通缉,他也潜逃到德国,认识了一个叫阿祥的男子。亚志承认是集团的一分子,但他表示他只是受指示掌管钱财,并未参与贩毒活动。

荷兰“抢滩”过程 高潮迭起

中央肃毒局在1982年出版的《警察生活》年刊发表的专文,揭开了“阿公”集团在阿姆斯特丹“抢滩”的过程。

为了加强势力,扩充组织,“阿公集团”四处招兵买马,以私会党徒和海员为主要的招募对象。集团由受过军训的打手,组成“敢死队”,经常在生死关头,舍身一拼。集团认为,一旦染上毒瘾,不可能将事情办好,因此,严禁自己的弟兄吸毒。

阿姆斯特丹街头随处可见的“Coffee Shop”里不是卖咖啡的,而是合法售卖毒品的场所。(互联网)

除了走私海洛因,他们将毒钱投资在餐馆、夜总会、舞厅和旅行社,洗黑钱之外,还以钱生钱。集团甚至投资香港的一部电影,内容竟然跟欧洲的毒品有关!

公司的财务则由一批“财务监督”负责,由于营业性质特殊,成员避免跟银行往来,尽可能将钱放在身上,因此,个个身上大把钞票。有些则将钱投资在饮食与娱乐事业,让黑钱合法化。

一般上,集团成员的月薪是2000元,另加1000元安家费。由于生财有道,赚钱容易,成员的生活糜烂,沉迷于声色犬马之中。吃喝嫖赌,身穿名牌,阔气十足,任意挥霍。 随着业务扩大,集团盈利日益增加,开销也直线上升。70年代初期,单单每个月花费在集团成员的福利、旅费和杂费,已经高达数十万元。

只要不回去有死刑的新加坡,这些海外亡命分子,乐得在那里逍遥,因为在阿姆斯特丹,刑罚不重,跟新加坡比较,更是小儿科。那里坐牢与假日营,分别不大。

一个贩毒入狱的集团成员,向中央肃毒局透露,他们在监狱不但有自己的房间,还有写字台,音讯系统,可以养鱼养鸟。监狱当局特地为他们准备亚洲餐食。

2015年荷兰Norgerhaven监狱的牢房,装潢可媲美学生宿舍。(法新社)

除此,为了满足他们的性需求,当局还提供特别的房间,让他们跟妻子或女友共用;每周一次,每次两个小时。没妻子或女友的囚犯,则会安排妓女“服侍”他们。

当局也会安排工作给他们,每个月有300新元的收入。监牢内的劳作轻松,坐完牢后,还有钱拿。刑满出来,要干回老本行,集团随时提供假护照,可以前往欧洲各地;若想回来阿姆斯特丹,则可以在外头兜一圈后回来。

真正叫集团头疼的是:其他集团虎视眈眈,想要夺回地盘,尤其是香港黑社会组成的“14K”,更是一大劲敌。早在“阿公”成立之前,“14K”已在阿姆斯特丹立足,盘踞了大部分地盘。

1975年,“14K”内讧,老大被杀,总部派了个绰号叫“老毛”的来接手。“老毛”野心勃勃,硬硬要垄断全市的毒品市场和赌馆。

上世纪70年代,14K控制了香港油尖旺大部分的夜场。(凤凰八卦)

由于“老毛”气焰太盛,“阿公”集团密商结果,决定让他一尝子弹的滋味!

1975年某一天,在阿姆斯特丹一家赌馆前的大街上,三个持枪杀手,当作多名保镖与打手面前,当场将“老毛”解决掉。

就这样,“14K”的地盘全落入“阿公集团“手中。

1974年,“阿公集团”几乎独占欧洲的海洛因市场。

1979年初,输入欧洲的海洛因总额,八成是经过“阿公集团“之手!

消灭了“14K”,“阿公集团”将焦点转向毒品中介人,这些中介包括马来西亚、香港、泰国、印尼和荷兰的一些“买家”,集团强迫他们低价卖出毒品。

一些小买家不甘受压迫,却遭受暴力对付,导致殴斗和暗杀事件频频发生,阿姆斯特丹一时笼罩着腥风血雨。

这样的血腥行为,引起多个国家和国际刑警组织的注意,包括新加坡中央肃毒局,最终展开了联合行动,重锉“阿公集团”的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