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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爱国华侨寻找儿子,特殊“回批”见证新中国对侨胞的关爱

到参观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参观的游客,当听到郑潮炯卖子救国的事迹时,都会深受感动。近日,五邑大学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刘进向记者介绍了两封特殊的“回批”(侨眷或受委托的侨批递送机构在收到侨批后写给寄批人的回头信)。其中一封是1965年2月全国侨联写给郑潮炯的复函,另一封则是国务院侨办于1983年3月写给台山侨眷曹丰诗的复函,字里行间无不见证了祖国母亲对侨胞的关爱。

爱国华侨寻找到失散20年的儿子

为支援祖国抗日战争,1940年,在南洋谋生的新会籍华侨郑潮炯和妻子决定将刚出生40天的儿子卖给一位华侨商人作为养子,签下卖子契约,换来80元钱,并将这笔钱全部捐给了抗日筹赈会。到1942年,短短5年时间里,郑潮炯跑遍了南洋戏院、茶楼、码头、车站等,劝说侨胞为祖国抗日战争捐款,并把筹集的18万元义款全数交给以陈嘉庚先生为主席的“南洋华侨筹赈总会”。

张国雄、李镜尧所著《有国才有家——南洋华侨郑潮炯的史诗》一书中记载:1964年,郑潮炯夫妇二人与一个朋友又谈起寻找儿子的事情,这位朋友建议他们给新中国政府写信。

他们之前很多方法都试过了,这一次抱着再试试看的想法给北京寄了求助信。没想到这本不抱太大希望的举动,却给这对苦苦思念儿子的夫妇带来了意外惊喜。1965年2月下旬的一天,郑潮炯收到一封来自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的信函。

“郑潮炯先生:你于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的信已转我会处理,关于要求协助查寻你的亲生子赵毕屿的下落事情,经与有关部门联系,最近据复称,赵毕屿现改名赵超屿……赵超屿于去年底结婚。其妻伍亚金现住……你可直接与他本人或与其妻伍亚金联系。此复。并祝健康。”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来信答复组1965年2月13日写给华侨郑潮炯的回函中如是说。

“可以说,这封信函就是一封特殊的‘回批’。”刘进说,“‘回批’是侨眷或侨眷委托侨批递送机构在收到侨批后写给海外寄批(信)人的回头信。”

这封特殊的“回批”让郑潮炯夫妇激动万分,没想到新中国会这样善待一个海外侨胞的求助。这封“回批”详细告诉了郑潮炯夫妇关于他们的儿子郑社义(后改名赵毕屿,又改名赵超屿)的近况,一颗牵挂了20多年的思子之心终于踏实了,让在新加坡的一家人开心得不得了。

《有国才有家——南洋华侨郑潮炯的史诗》一书记载:1972年7月17日的《南洋商报》有一篇《鬻幼子,卖瓜子,救同胞,郑潮炯回忆往年》的报道,提到郑潮炯在提起找到失散20多年的儿子时“眉飞色舞”。

“从当年的报道可知,那时候,离找到郑社义已经过去7年了,郑潮炯依然是那样激动兴奋,更可想7年前他们获知儿子还在世的消息是怎样的一种喜极而泣的情形。”刘进说。

从此,分隔20多年的亲人在新加坡与广东肇庆之间架起了书信往来的桥梁。如今,这封珍贵的“回批”珍藏在郑潮炯二儿子郑社心的家里。

国侨办心系查找遗产台山侨眷

五邑大学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收藏的另一封回批,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信访处写给台山斗山神头村曹丰诗的。据刘进教授考证,曹丰诗的父亲曹惠民是加拿大的一名药店商人,辛亥革命时期曾给孙中山多次捐款,爷爷曹春田是一位名医,曾在广州、澳洲和南洋行医。可能父亲去世得比较突然,身在台山的曹丰诗来不及与远在异国他乡的父亲告别,如何取回父亲在加拿大的遗物也成了难题。于是曹丰诗想到写信向国家求助。

国务院侨办在回信中称,“你要求协助查找父亲在加遗产等来信收到,我们已转请有关方面协助查找。如有结果,我们定会通知你。”对此,刘进教授表示,早期的五邑华侨出国多为谋生,很少携带家眷,彼此多以侨批联系。曹丰诗的父亲在加拿大所留下的遗产,他个人很难拿回,只有求助于国家。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华侨后人的请求都非常重视,曹丰诗最终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努力拿到了父亲在加拿大的遗物。如今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会明确提到:“要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改善和加强服务……”

党和政府爱侨护侨为侨倾全力

刘进教授表示,党和政府对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关爱是实实在在的。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华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尽力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权益。这为我国在社会变革中保护华侨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

1950年颁布的《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明确在土地改革中给予了华侨酌情照顾。遍布广东、福建等地的华侨商店、华侨农场、华侨学校,也说明国家对归侨、侨眷生活、学习等方面上的照顾。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侨务政策法规的重点是落实侨房政策,保护归侨、侨眷出境探亲、定居权益,保护侨汇、华侨捐赠与投资等。先后出台了《关于放宽和改进归侨、侨眷出境审批的意见》《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等办法和条例。

21世纪以来,因世情、国情、侨情的深刻变化,回国定居生活、投资创业、学习工作的华侨越来越多,其在国内权益的保护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华侨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也日益丰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华侨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的重大突破是地方性专门立法不断出台。

2015年,广东省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对华侨政治、人身、社保、生育、教育、财产、投资、捐赠8个方面权益的保护,成为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条例的范例。

结语

侨批(江门地区称为“银信”)是“跨越山海的家书”“穿越时空的记忆”,是海外华侨连接家人、家乡、祖国的纽带。

今年以来,江门市委宣传部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依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侨批,推出融媒体项目“侨批中的党史”,通过报纸、电视、视频等载体,从民间记忆的视角讲述党的历史,发掘和弘扬华侨的家国情怀,着力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本期,本报已推出“侨批中的党史”系列报道16篇,该系列报道也暂告一个段落,但侨批中的故事仍将继续传扬。

策划: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

资料:五邑大学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

文图/南都记者严亮 通讯员江轩 丁田发 严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