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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首批调解员培训及聘书颁发典礼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10 时整,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首批调解员培训及聘书颁发典礼这一标志着泰中法律界新的里程碑的活动在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拉开序幕。

活动主办方方面,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秘书贺子凡先生(Mr. Chanwit Saekow) 及中心资深调解员Mr. Kasin Chamnanchanan 作为培训讲解员参加本次活动。

首先,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进行开幕致辞,对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的背景、“为中泰两国投资与贸易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争议解决平台,促进中泰两国的投资与贸易健康有序发展”的初衷进行了介绍。秘书长史大佗表示专业人员方面,中心拥有来自泰国、中国、欧洲及其他国家的仲裁员、调解员,他们将运用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以公平公正、高效、节省的方式解决争议。此外,中心经验十足且致力工作的秘书处也会确保争议化解全程的顺利有效进行。中心地理位置方面,目前中心坐落于曼谷市中心繁华商业区素坤逸路上的 Bhiraj 大厦 26 层,与大商场 EmQuartier相连,可乘坐 BTS 在 Phrom Phong 直接到达,十分方便。曼谷中心的仲裁室、会议室、研讨会会议室、休息区也十分先进、典雅,为仲裁员、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舒适的解决争议的氛围。此外,由于中心由泰中双方仲裁机构以及泰中法律联盟协会共同设立,中心将来在中国境内也将会设置多处可以提供仲裁、调解服务的场所,为当事人提供更多选择。

(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曼谷中心设施之一“素坤逸”会议室)

(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曼谷中心设施之一“休息区”)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写入如下仲裁、调解条款,即可将案件提交到本中心审理:

• 调解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按照申请调解时该会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 仲裁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最后秘书长史大佗先生对各位泰华界名流能够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本次活动表示诚挚的谢意和敬意并对将来应邀贵宾成为中心首批调解员后在为中泰两国投资与贸易等提供减少、化解纠纷的服务寄予厚望。

(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

之后,作为调解员代表的李桂雄先生 (Mr. Boonyong Yongcharoenrat) 进行发言。他提到随着中泰经贸投资关系的快速发展,商业纠纷也不可避免的出现增长,这对两国的跨境商务争议解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他认为作为泰华界领军人物的在坐各位有着义不容辞的义务并希望在座各位同仁在正式成为 “中心”调解员之后,能够在日后的调解工作中严格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勿忘 “为社会化解纷争”的初心,切实为为中泰的经贸投资合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献上一臂之力。

(调解员候选人代表的李桂雄先生 (Mr. Boonyong Yongcharoenrat))

紧接着, 泰国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其国大法官 (His Hounour Thaweechai Charoenbandit) 先用流利地中文进行发言,对泰国当前可选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 发展状况进行介绍。之后,他用泰语在汉语口译人员的协助下,对韩国、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国家可选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 发展情况及其与泰国相比的优势劣势进行介绍,并认为在泰国进行的可选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 具有的显著优势包括节省、迅速以及最大化地尊重当事人的旨意。最后,他对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作为推动泰国可选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 前进的力量感到欣喜、对泰国可选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 发展充满信心。

(泰国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其国大法官 (His Hounour Thaweechai Charoenbandit)

在致辞之后,活动开始进入正式调解员培训环节,分为上午的理论培训及下午的调解员模拟演练。

理论培训中,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首先对调解定义、优势及调解员职责进行了介绍。

接着对他对调解的 7 主要步骤,包括调解员开案陈述、当事人陈述及调解员总结、归纳总结以达成一致意见问题、归纳总结焦点问题、对于焦点问题发表看法、结合焦点问题分歧程度进行调解、合同定稿及结案进行了详细讲解。

之后他又对和解协议,分为直接具有法律效力,可在世界上 160 多个国家执行的仲裁调解书,及一般和解协议进行了介绍并建议调解员候选人在日后的调解工作中,在为当事人做清楚的解释的前提下,建议在当事人达成合意签署一般和解协议之后,继续申请仲裁调解协议,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他补充说,根据目前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仲裁调解协议可在当事人签署一般和解协议后的数小时内完成,十分迅速便捷。

最后,他又对目前国际可选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 的热点问题,为调解在国际间的合同作出类似《纽约公约》对仲裁那样巨大贡献的 《新加坡公约》进行了介绍。

(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

之后,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资深调解员Mr. Kasin Chamnanchanan 用泰语,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为调解员候选人针对调解技巧进行了讲解。他提到的调解技巧包括确定当事人调解权限、有效聆听 (Effective Listening) 、确定争议范围、挖掘当事人内心真正需求、提示当事人对提议进行反思及换位思考等可在实际调解工作中运用的实用技巧。

(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资深调解员Mr. Kasin Chamnanchanan)

上午培训理论讲解环节结束后,部分与会人员在午休用餐前进行了合影。

(部分与会人员合影)

下午 1 点整,调解员模拟演练正式开始。

(模拟调解演示)

在模拟调解演示结束后的休息休息内,秘书长史大佗先生邀请泰中侨商联合会副会长徐根罗先生来分享他亲身经历的一个在前期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实例并表达他对泰华界侨领肩上所担当的责任的意见。 徐根罗先生提出泰中在建交 45 个年头里,双边贸易投资发展迅猛。如今前来泰国投资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仅徐根罗先生的园区进驻的中国企业也有上百家,在泰常驻中国公民达 4,000 余人。在这种背景下,前来泰国投资的中企业领导首先应该对泰国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款进行学习,预防问题为主,但在发生问题纠纷了之后,在坐这些已经在泰国扎根多年的在座各位泰华界侨领有责任为这些企业保驾护航,在这些企业遇到问题的时候,伸出援手,化解纠纷。如今大家将要正式成为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调解员,更应做好这一责任。

(泰中侨商联合会副会长徐根罗先生)

徐根罗先生分享结束之后,第二轮模拟调解练习开始。活动将调解员候选人氛围 3 组,每组 4 人,分别扮演调解员、调解员助理、申请人、被申请人四个角色。此次模拟调解所用的故事情节为建筑装修纠纷案,甲乙双方自行谈判不成,因此将争议提交通过调解解决。模拟调解开始后,各组调解员候选人开始纷纷认真阅读活动主办方所发放的包括案件事实情节、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等文件。培训现场暂时性地安静了下来,看到在坐的泰华界侨领们全都像 在校学生那样阅读、做笔记,这让活动主办方很是欣喜感动。

暂时的安静很快被各演练小组生动的谈判过程打破。双方当事人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调解员及调解员助理们也认真记录,思考并为当事人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二轮模拟调解练习现场讨论情况)

(第二轮模拟调解练习现场讨论情况)

(第二轮模拟调解练习现场讨论情况)

在经过近 40 分钟的调解后,各组已经基本完成调解工作。秘书长史大佗先生邀请扮演调解员的 各位对调解结果进行介绍。

首先是泰国广西总商会会长李宇明先生的小组汇报了另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调解结果,甚至还签署了和解协议,让全场为他们的认真忍俊不禁。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手持 “调解合同”)

其次是,泰华房地产协会会长俞忠校先生先生的小组。俞忠校先生在汇报过程十分入戏,运用了他在房地产领域的资深经验,为当事人双方提出了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

(俞忠校先生对调解结果进行汇报)

最后,泰国吉林总商会会长于琳琳女士的小组也对调解结果进行了汇报。秘书长史大佗先生认真听取。

(于琳琳女士对调解结果进行汇报)

在各位调解员候选人做完调解成果汇报后,本次培训工作完成。活动开始进入最后的调解员聘书颁发环节。

下午 3 时整, 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 泰方主席 Pasit Asawawattanaporn 博士前来活动现场做闭幕致辞,希望大家能够为泰中商贸投资作出促进及积极贡献 。

(Pasit Asawawattanaporn 博士致辞)

之后,Pasit Asawawattanaporn 博士与秘书长史大佗先生共同为调解员候选人颁发聘书。

最后正式成为调解员的各位泰华界侨领与活动主办方领导一起合影留念,纪念泰中法律界这一历史性的一刻。持续一整天的“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首批调解员培训及聘书颁发典礼”到此圆满结束。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为黄其国 (Mr. Thaweechai Charoenbandit) 颁发调解员聘书)


(秘书长史大佗先生为李桂雄先生 (Mr. Boonyong Yongcharoenrat) 颁发调解员聘书)


(得到证书的调解员与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领导合影留念)


(得到证书的调解员与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 (TCIAC) 领导合影留念)

参加本次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培训并被聘请担任调解员名单:

泰国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其国大法官 (His Hounour Thaweechai Charoenbandit)

泰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总会会长王志民博士 (Dr. Amorn Apithanakoon)

泰国中华总商会副主席李桂雄先生 (Mr. Boonyong Yongcharoenrat)

泰国华人青年商会会长李嘉淳先生 (Mr. Mr. Chun Pailindeelert)、副会长李大成先生 (Mr. Kawin Yongcharoenrat) 以及刘少毅先生

泰中侨商联合会会长邝锦荣

泰中罗勇工业园董事徐根罗先生

中国企业总商会罗勇分会会长徐胜文先生

泰国吉林总商会会长于琳琳女士

泰国辽宁总商会会长康丹先生 (Mr.Chanaphon Kangrungrueng)

泰国川渝总商会会长汪治国先生

泰国江西总会(总商会) 会长邹璐潞女士

泰国浙江总商会会长祁晓云先生

泰国泉州晋江联合总会会长蔡上新

泰国温州商会会长郑炳克先生

泰国广西总商会会长李宇明先生

泰华房地产协会会长俞忠校先生

东南亚房地产协会会长魏勇先生

泰中发展促进会会长林扬刚先生

泰国安防协会会长杨艳峰先生

泰中法律联盟协会会长马特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