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动物制品案,马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穿山甲鳞片11.912吨、象牙8.795吨,共计经济价值4.24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底至2019年5月,被告人马某某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为被告人宋某某、佟某某、吕某某等人收购象牙、穿山甲鳞片等濒危动物制品,马某某负责联系货源、翻译、制定账户代收款、代办相关证书、提供囤货场所、安排发货等事宜。被告人宋某某、佟某某、吕某某等人分别收购穿山甲鳞片共计11.912吨,均存放在马某某位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仓库内。
2019年5月,被告人马某某和被告人孙某某将上述穿山甲鳞片及8.795吨象牙以伪报夹藏方式从刚果民主共和国海运发往越南,在新加坡中转时被查获。被查获的穿山甲鳞片和象牙的经济价值总计为人民币4.24亿元,折算为1805只大穿山甲和275头亚洲象、非洲象。大穿山甲、亚洲象、非洲象属于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为开好此次庭审,合议庭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前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认真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此次公开开庭,共有被告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近百人参加了旁听,近万名网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在线进行观看。(总台央视记者 刘畅 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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