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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陈春花现象,反思大学教授们的本分

导语:陈春花事件,除了对陈春花个人的人生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给到其他众多中大学教授一个警醒,就是一定要深刻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大学教授的“本分”到底是什么?自己是否恪守了这种“本分”,还是只是将大学教授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背书与工具?

华生 | 作者 砺石商业评论 |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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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网红管理学专家陈春花被华为官方撇清关系,进而又被公众质疑博士学历造假,最终被迫请辞北京大学教授的讨论已经很多。

在这里我们不再想去探讨“陈春花到底与华为有没有关系,是不是存在过度自我包装与营销,专业能力究竟如何,博士学历是否造假,北大是否存在违规聘用”等一系列问题,而是希望借这次事件去探讨一个更大的,也更具价值的社会话题,即“大学教授”的本分到底应该是什么?

《砺石商业评论》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研究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前中国管理学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学界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例如,在美国出现了德鲁克、迈克尔波特、特劳特、加里哈默、汤姆彼得斯、吉姆柯林斯与罗伯特卡普兰等众多思想历久弥新的大师级管理学专家,而中国目前尚未有一位真正让人信服的管理学专家出现。要不就是一知半解,生搬硬套西方管理学理论,要不就是把中国古代典籍中的一些传统思想观念解读为东方式管理,缺乏科学的实证精神。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由于中国没有优秀的企业出现,所以很多人会将中国管理学界的水平低下,归因于中国企业管理实践界的落后。但现在这已经不再是借口,因为近些年,中国已经涌现类似阿里、腾讯、华为、京东、美团、中国平安、万科、万达、比亚迪、美的、海尔、OPPO、vivo与小米等大量优秀的企业案例,但中国管理学界依然没有基于这些实践案例创造出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在这种情况下,众多的大学管理学教授难辞其咎。毕竟在所有的职业中,唯有大学教授的核心职责是进行专业的理论研究与教书育人,并且大学为他们提供了所有职业中最好的研究环境与条件。

但是,当前中国很多大学教授在专业上的碌碌无为,源于其正在走向一个误区,就是把太多的时间与精力用在谋取个人的商业利益上,而非高质量的专业研究与教书育人上。在众多专业领域,又以管理学科为甚,在众多管理学教授中,又以陈春花为最。

百度百科信息显示,陈春花一度身兼北大国发院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等三个学校的教席职位,同时还在新华都商学院理事会担任理事长,以及担任多家营利性公司的创始人,并经营着一个名叫“春暖花开”的个人公众号,倾注大量时间游走在各个企业之间以赚取高昂的出场费与讲课费。

有人会解释说管理是一门实践学科,管理学教授不能闭门造车,需要深度参与到大量的企业实践。对于这个观点,笔者并不完全认同,因为必要的对企业的近距离观察是可以的,但相比近距离观察,大学教授们更应该做的是透过表面现象的深度思考。

当走进企业,大学教授能收获到的多是一些企业官方陈述的很表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往往会对大学教授造成严重误导。对于企业真正的洞察,更重要的是来源于对企业产品服务在外部市场中的真实表现,来源于大量的资料搜集、案头研究与深度客观的思考,而不只是企业的一面之词。

而以陈春花为代表的大学教授显然忽视了自己的本分,其不是将深度专业研究与教书育人作为本分,而是将教授的身份“艺人化”,四处走穴,通过为企业站台赚取高昂出场费,这是其很难有充裕的时间产生高价值研究成果的根源。

之前,笔者曾多次对陈春花基于对乐视、瑞幸、摩拜与ofo等一些靠资本催生的畸形增长企业的观察,而大力倡导的“非连续型与指数增长”进行过批评。而最近两年当这个观点明显不合时宜时,陈春花又创造出了一个名为“协同共生论”的概念。陈春花在一个演讲中是如此解释的:

“协同共生是指共生单元通过不断主动寻求协同增效实现边界内组织成长、跨边界组织成长、系统自进化,进而达到整体价值最优的动态过程。而所谓协同共生论,就是指实现协同概念,即在实现整体价值最优的动态过程中,达到协同共生效应、架构、管理模型及价值重构关键要素的管理方法”。

陈春花的这段论述,笔者看了多遍,还是不得其要领。管理学作为一门大众科学,即使笔者是一位完全没有任何商学经验的普通人,如果看不懂这段话在讲什么,那么也不应是受众的问题,而一定是表达者的问题。例如德鲁克、迈克尔波特与加里哈默等国外的管理大师,即使其管理思想在经过翻译后会增加一些理解难度,但整体对于中国人来说都算通俗易懂。而陈春花教授作为一个中国人用中文写出来的文字,却晦涩得让人难以读懂,这让人费解。

而真大师与虚大师的最大区别往往是,真大师总是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而伪大师则是故弄玄虚,把一个没有什么洞见与价值的思想却弄得晦涩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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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管理学之外,也较多从事社会学研究。在笔者的思维中笃信社会良性运转的两个最关键要素,一个是“自由”,一个是“均衡”。

民众追求幸福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给予他们一块自由的土壤,便会创造出想象不到的农业、工业与商业奇迹。拥有了自由,但这种自由如何持续,不被强权随意破坏,便需要创造一种均衡来保障每一个个体的自由,这种均衡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媒体、企业、大学、第三组织与民众等各种力量之间的均衡,多元力量的均衡是保障自由不被破坏的基础。

所以,如果社会应该有什么基本信念的话,那么“自由与均衡”便应该是最基本的两个信念。当任何组织,任何人做任何事的原则,都能思考是否有违这两个基本信念时,很多看似复杂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不过在实现均衡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我们前面提到的立法、司法、行政、媒体、企业、大学、第三组织与民众等多元化的社会角色,还很重要的是需要各个社会角色做好自己的本分。如果某个重要的社会角色没有做好自己的本分,那么这种均衡就会被破坏,一旦均衡被破坏,便会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例如,政府官员掌握公共权力,享受稳定的工作与良好的社会地位,那么他的本分就应该是以公共服务为主,而不能将赚大钱作为自己的核心追求。

企业家不掌握公共权力,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与失败风险,所以我们就不会去苛责企业家提供太多的公共服务,而是将企业盈利与创造就业作为自己最大的本分。

大学教授,享受稳定的工作、优越的工作环境、充裕的假期、良好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平均水平以上的待遇,进行专业研究、教书育人与专业知识的公共普及是其最大的本分,而非将赚钱、出名与权力作为核心追求。

如果政府官员与大学教授们想赚钱也可以,那么就需要辞去公职与教职去做一个纯粹的商人,而不是享受着公职与教职的好处,不去做好自己职业应有的本分,只是将所在的组织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我们也会经常听到一些类似这样的观点,“大学教授就应该受穷吗”,这个观点很站不住脚。因为任何一所大学,任何学科的任何一名大学教授,都拥有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并且其个人能力的提升很大程度得益于大学的投入,而大学投入背后是社会公众贡献的税收。如果大学教授认为这种收入与能力不匹配时,那么更应该的是辞掉教职,而非利用教职的便利条件来为自己谋取私利。

例如,我们近些年看到很多企业高管辞掉高薪工作,回到高校任职;也看到很多政府官员辞掉公职去创业或者去到企业就职,来获得更高的收入,这些人的做法都是较为可取的。如果作为企业核心高管,不去努力为企业创造效益,而是醉心学术研究;如果作为政府官员,不是一心为公,而是以公谋私,都是有违自己本分的做法。

而无论什么职业,当不能做好自己的本分时,那么自然不会有好的结果。从陈春花事件来看,其并没有恪守一位大学教授应有的本分,而是过度将大学教授当作谋求个人名利的工具。这是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管理学教授,而只有她最终沦为世人皆知的负面典型的根源。

在陈春花事件中被逐渐揭露的其博士导师苏东水亦是如此,作为复旦大学管理学科的创建人,拥有一定的学术声誉。但其生前却通过爱尔兰欧洲大学这样一个国外的“冒牌,在国内招收了一批像陈春花这样的博士生敛财,即使在去世后也最终被牵扯出,根源也是没有践行好自己的本分,而是被欲望驱使做了有违大学教授本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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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大学教授,陈春花事件产生的社会影响已经足够大了。

这次事件,除了对陈春花个人的人生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应该给到其他众多的大学教授一个警醒,就是一定要深刻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大学教授的“本分”到底是什么?自己是否恪守了这种“本分”,还是只是将大学教授作为自己谋取个人名利的背书与工具?大学教授本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但如果不能践行其该有的本分,那么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名誉,还会波及到自己所在大学的声誉,同时也会波及到整个大学教授群体的声誉。

对于这种现象,一方面大学作为教授身后的组织,需要对教授们增加一些必要的纪律与道德约束,另外更重要的是,大学教授们要做到自尊自重,努力提升自身的职业精神与道德自律,而非持续消耗该职业为其带来的谋取个人私利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