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曼的夜酒杯】
上期节目留给你的问题是,有没有在哪方面偷偷地羡慕或是嫉妒过别人?
【晚安君说】
秋天,天总是很蓝,向南方迁徙的大雁偶尔成群飞过。这样的长途飞行每年都要反复几次,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估计这些鸟儿早就厌倦了。
动物的迁徙是有频率的,四处漂泊的人却没有固定的方向。每一次停留,也只能算是个暂时的落脚。这样常年没有终点的四处旅行,对家的向往就变得特别执着,却又很难对一个地方建立起长久的情感。
最后,可能早就忘了最怀念的那个城市是哪里,也只能在走不动的时候,把最后落脚的地方当成终点。
今晚,这篇《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送给选择漂泊的人们,作者叶三。
曾经我住过一些城市。北京,墨尔本。总把故乡认他乡。已经过了无须仔细辨认便能紧紧拥抱的年纪,花在互相端详上的时间比温存多得多。
渐渐,我对一座城市的认同已经降低到最世俗的标准,那就是:走出机场,能够不假思索对出租车司机道出要去的地方。一生中比较好的那一半已经过去了,四处寻找的我也开始疲惫。
我总想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换季的时候,到熟悉的店里便有熟悉的脸迎上,告诉我流行什么颜色;头发长了,坐下,不用描述,就有人知道该剪掉多少;有最好的酒的地方,总是有最好的酒;有最香的红烧肉的地方,总是有最香的红烧肉;卖地道冰激凌的店铺,冬天也不关;种类最全的书店除了进新书新盘,连柜台分布都不要改;每个清晨电台都放同一个曲目;每个周末与同一帮朋友去同一个酒馆,坐在同一张桌边;油价不涨,河水不干,骊歌悠扬,日落依然。
我可以一直这样列下去,直到成为童话……这些基本是奢求。一切都在毫无规律地变幻,缓慢或迅速。
风高的夜里,我偶尔还糊涂,不知想起谁好,何况其他。只能满足于一些可疑的,很可能出于臆造的灵犀,比如我在12楼点烟,对面阳台上打火机也一闪,好像是为了呼应我;或者打开存了3000首歌的iPod,随机播放,时刻准备着听到令人发指的组合。
我决定了。找个城市,40岁以后过卡夫卡式的生活。
把接触的人减到最少,除了血亲,密友不超过三个,一个月只见一次,一见就是一整夜,一夜抽一个月的烟。将内心以外的活动缩到最小,读书、写字、看电影、听音乐,除了新书新CD新光盘,不再接触任何新事物,喝2000年以前的红酒,思念29岁之前爱过的人。
这个城市将在哪里,我现在还毫无头绪。
曾经我也到过一些城市。新加坡的黑胡椒螃蟹、新鲜的椰子和榴莲,我叫不出来的热带水果种种;成都的烤韭菜、涮鹅肠、豆花火锅;大理有干巴菌、烤茄子、洱海鱼。而吃,我不过一天一顿,一顿二两;睡,每夜至多六小时,在哪里的晨曦醒来都一样。
曾经我还见过一些城市。字里歌里,屏幕后。中国北方的、天空中的、旧约遗忘的、卡尔维诺记住的。“认识的人越多,我越爱我的狗。”见过的城市越多,我越爱我的床。浮光掠影,或者微火浓汤;所有的城市不过只是栖息之所,但在那之外,似乎也并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正如这一生苦长,但无论想做什么,似乎却又太短。人与人,人与城市,哪有什么缘分!不过是些千篇一律的,乍起而缓消的爱念,牵绊成殇,那城市,那季节,那一粥一饭都有了情,自虐,或是互虐。
站在雨里的一个角落呼吸,看着雨下来,烟升高,一张春花灿烂的照片还未褪色。海浪涌着,一座无人的心城睡着,海边的旋转木马转着,孩子们已经走失,长大,变老,再也不会回来。
全世界的雨,同时下在全世界所有的城里。谁还记得六月天,一切都还年轻的时候,在最最柔软的某个境地,曾有过无限接近的那一瞬间。而现在,我怀念的城市早已经空虚,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