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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对日投资的热点以及趋势

《国际市场》2019年第5期

撰稿/陈轶凡

2019年6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大阪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双方达成十点共识。其中第四点共识明确,“双方支持两国企业扩大相互投资,确认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实务层面,中日之间的投资早已经从日本单向对华投资,变为中日之间双向投资。

在两国最高领导人层面明确中日之间双向投资的内容,这是第一次。

可以确信,这预示中日双向投资即将进入新时代。本稿侧重介绍中国企业投资日本的热点和趋势,以及相关注意点。

中国企业对日投资的数据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发布的《对日投资报告2018》(以下简称“JETRO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大陆对日本直接投资资金流(净额)达1080亿日元(约合9.8亿美元),首次超过1000亿日元,创最高纪录。

从对日直接投资存量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大陆(2866亿日元、增长51.4%)在亚洲范围内,排在新加坡(2.5万亿日元)、中国香港(9602亿日元)、中国台湾(6743亿日元)、韩国(4582亿日元)之后。

JETRO报告显示,2018年4月,中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均胜电子收购日本高田公司,收购金额达到1750亿日元。同时根据均胜电子发布的公告内容,该收购是通过其美国子公司Joyson KSS Auto Safety S.A完成,并且该收购的对象标的是高田公司在全世界的资产。因此从对日直接投资资金流净额的统计角度来说,均胜电子并购高田公司的1750亿日元,并没有作为2018年中国大陆对日本直接投资的统计数据(商务部2019年4月发布的18年对日全行业直接投资额是1298.3亿美元)。

除了以上均胜实例的分析之外,中国企业通过香港、开曼群岛在内的海外公司投资日本的情况比比皆是。再加上在日华人通过在日本积累的日元资金,在日本各地开办公司创业的情况也非常普遍。因此,从大中华圈以及侨居日本华人的整体来看,中国企业(中国人)的对日(在日)投资的活跃程度,远远高于公开数据显示的内容。

中国企业对日投资的热点

中日十点共识第四点中,针对两国利益交融,加强互利合作的领域做出了具体描述。分别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经贸投资、财政金融、医疗康养、养老照护、节能环保、旅游观光八个领域。可以说,这八个领域将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热点所在。限于篇幅,笔者简单介绍以扩大海外市场为目的,进行对日投资的三个热点。

1.旅游观光

日本正在进入历史性的机遇期,2020年将举办东京奥运会,2024年日本将建成三大赌城,2025年将举办大阪世博会。同时,在观光立国政策引导下,国外游客赴日旅行人数预计2020年将达到4000万,2030年将达到6000万。因此,涉及观光旅游行业的投资也将大幅增长。比如,中系航空公司也通过增加航线迎接市场机会。携程、银联等中国在线旅游,支付企业通过日本继续获取市场份额,截至2019年上半年,银联日本商户已经高达80万家,ATM8万台。

2.中国制造业

除了以上均胜并购高田案例之外,中国制造业通过投资日本,在日本市场上活跃度不断提高。海信集团在2017年11月收购东芝电视机业务,并获得东芝商标40年使用权。世界车载电池的最大厂家中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CATL)”2018年5月在横滨设立法人,积极扩大和日本汽车厂家的订单。中国手机制造商oppo在2018年春天正式进军日本市场,并在横滨设立了研究院。

3.共享、IT等新领域

2018年6月,中国网约车巨头滴滴出行与软银合作,在打车领域成立了合资公司,开始利用AI(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打车服务。2018年9月,银联国际入股日本移动支付企业Origami,深度布局日本的在线支付。此外,抖音2017年11月在日本的APP Store获取综合排名第一,在短短时间内获取了成功。

中国企业对日投资的注意点

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依然是一个高风险的经营行为。笔者根据中日之间从事律师工作的经验,分享以下几个注意点。

1.被限制的跨境资金流动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瓶颈之一,就是资金跨境流动涉及的监管问题。包括发改部门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商务部门(以及金融部门/国资部门)的对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以及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登记手续。2017年74号文(《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限制了(1)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以及(2)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的境外投资,直接导致2017年对外投资的流量下跌。因此,海外投资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涉及中国外汇储备的存量,也必然是一个政策问题。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需要提前布局,充分利用香港等在内的资金汇集地,在政策环境良好的时候,及时出击。毫无疑问,对日投资的政策环境已经形成。

2.严格保护员工的雇佣制度

中国企业日本法人的劳务管理,笔者提示两点注意。

第一,日本法上的代表董事(日语:代表取缔役)在日本公司法上履行实际经营职责,和中国的总经理最大的不同,就是代表董事并不像中国的总经理那样,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的范畴,而是属于委任合同规范的范畴,针对代表董事的聘任,需要事先通过协议明确规范包括竞业限制在内的权利义务。

第二,日本对解雇有非常严格的法律限制,在劳动合同法上制定了滥用解雇权的法理这一限制解雇的规定。具体地说,解雇缺乏客观上合理的理由,社会通常观念认为不恰当的情况下,属于权利的滥用而无效。在中国企业对日本企业的并购案件中,被并购方不会轻易接受并购前后的裁员要求,就是因为受到了严格的制度保护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3.迥然不同的商业习惯

中国企业刚进入到日本,必然会对日本的商业习惯有很多的不适应,比如说,商业会谈往往要提前一个月以上预约,决策的速度非常缓慢等。

理解这些日本公司的工作方法、商业习惯的时候,也就是你可以和日本共识长久合作的时机。一味按照中国企业的思维模式来做日本的市场,必然会受到日本社会最深层的文化抵抗。这种文化抵抗会造成了中国企业和日本市场的不兼容性,导致中国企业的对日投资难以见到成效。

结语:中日双向投资新时代

日本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数:99.7%;大企业数:0.3%)事业继承者后继无人,员工招聘难的情况越来越突出,中国企业作为并购方的魅力会日渐凸显,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资本的进入,会给日本企业带去潜在的中国市场。

2019年7月,伊藤忠商事携手中信集团和清华大学旗下启迪控股,成立2000亿日元规模的投资基金对日本初创企业进行投资,同时要求接受投资的日本企业需要同意进驻中国。这个项目的启动,预示中日资本合力在寻求进一步打通中日之间的资金通道、技术通道、市场通道。

安倍政府正在推动新成长战略“未来投资战略2018”的实施,同时启动“初创企业计划(暂定名称)”,在国家战略特区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致力于改善商业环境以及吸引外国企业而采取各类措施。安倍执政到2021年届满,如果安倍四选自民党成功,将连任到2024年。

2019年到2021年,日本将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发展。中日两国将迎来一个双向投资的新时代。可以预测,中日双向投资将不断加速,中国企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日本商机。

(本文得到了JETRO上海事务所张培叶先生、横滨市国际局石川勇先生等相关单位以及人士提供的资料以及宝贵建议,在此特别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