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学术生态下,大部分大学教师的交流主要限于同行之间;工作的重心是大量地“制造”论文。这些论文只要能发表(期刊影响因子越高越好)就足够了,至于有没有人阅读,有没有产生社会影响力,则无关紧要了。
学术论文缺乏足够社会影响
有些学者对此批评道:“学术圈很像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系统,或者说,有时候,有点自娱自乐。”相较之下,愿意且持续为公众写作的大学教师并不多见。
许多引起社会公众注意的社会热点事件,例如中美贸易战,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解读,但一看作者很少是大学教师。
大学教师在公共事件上的沉默也引起一些学者的批判。新加坡国立大学特聘教授阿西特·比斯瓦斯(Asit Biswas)等人在《教授,没有人读你的论文》(Prof, no one is reading you)一文中就指出,这个世界上最杰出的思想者,大多数可能是大学教授。但遗憾的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并没有影响到当下的公共生活。一是因为许多论文被出版商垄断,除非花钱购买,否则普通公众、一线从业者很难接触到;二是因为论文充斥的大量术语及其不必要的长度,足以打消公众的阅读兴趣。对此,作者建议学术人员借用大众媒体,用普通公众能够理解的语言,传达个人的思想和发现,从而真正影响公共争辩和政策制定。
为什么需要为公众写作
一是大学教师身份的特殊性。大学教师不仅是教育者、研究者,而且是公共知识分子。既然是公共知识分子,大学教师理应走出象牙塔,展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和理性批判精神。大学教师花费时间和精力为公众写作,无论是科普写作,还是社会热点事件解析,即是承担知识分子的道义与责任的体现。加州大学校长珍妮特·纳波利塔诺(Janet Napolitano)就指出,大学学者承担着知识分子的角色,不能只待在实验室或在某领域开展研究、向同行分享知识,以及指导研究生。相反,学术共同体要走进公共领域,确保他们的工作与声音被公众听见、理解和信服。
二是传播网络正能量的需要。随着网络社交媒体时代的兴盛,大学教师公共写作的意义更为重要。因为网络空间是一个充满竞争的场域,大学教师不主动介入,自动排除在公共讨论之外,其他人(如传销者、意见领袖)自然会去占领,甚至主导网络空间的话语权——但由后者主导的结果未必令人满意,他们未必能保证大众传播的客观性、准确性。相对而言,大学教师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在描述和分析社会现象或科学发现时,往往能提供一种更具客观性、深刻性和全面性的视角,从而更有利于提升公众的智识水平和思考方式。
三是提升公众对大学科研信任的现实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不乏公众不理解政府资助大学教师研究康德、黑格尔、尼采等哲学家的意义何在,也不知道量子力学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些人甚至误认为它是玄学),也不明白政府花了那么多钱,为什么一些疾病(如癌症、艾滋病)还是攻克不了。诸如此类的“不理解”“不知道”“不明白”,无疑会增加公众对科学研究的怀疑,削弱政府花费巨资用于科学研究的正当性。
那么,大学科学研究如何获得公众的信心?答案在于大学教师与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俄勒冈大学校长迈克尔·希尔(Michael Schill)对此就指出:“为了让不同公众理解复杂的科学信息,核心在于探索不同方式进行科学沟通(science communications)。”为了有效沟通,大学教师就不能继续沿用同行之间的交流方式(如:过多的术语、符号、统计等),而要用一种公众可以理解、信服的语言,向后者解释他们的研究及其价值。
化解为公众写作的主要阻力
首先,传统的学术评价机制。当下,在同行评议期刊上发表论文(包括学术专著),仍是学术评价的主导方式。大学教师的公共写作,在绝大部分高校仍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由于教师的活动主要是围绕学校的各种考核与评价制度而运转,如果不把公共写作纳入学术评价体系,教师将从根本上缺乏为公众写作的热情与动力。
其次,传统的学术观念。许多大学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遍持这样一种观点:在同行评议的期刊发表论文,才是从事“真正的研究”“严肃的研究”;相反,面向公众的写作,则常常被学者们嗤之以鼻,不仅被视为不务正业、浪费时间,而且被认为无法凸显作者的学术水平,会降低作者在学界的身份与地位。甚至有大学行政人员认为,公共写作是一种类似于游戏上瘾的病症,除了可以满足即刻的快感与自我中心外,并不能真正推进学术知识;公共写作是虚弱的标志,表明大学教师的能力不足,证明今天的公共知识分子并不是真正的教授。
最后,传统的学术写作风格。长期的学术训练,使大学教师形成了特殊的学术论文写作风格。这种风格大量充斥着令普通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符号公式和数学模型等。其结果是,许多大学教师一旦离开了专门术语、数字模型等后,往往不知道如何向公众介绍其研究发现。在学术写作风格难以有效转换成公共写作风格之后,大学教师自然降低了为公众写作的兴趣。
那么,该如何化解以上阻力,鼓励更多的大学教师为公众写作?
第一,大学应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把公共写作纳入到学术评价体系中。可喜的是,诸如吉林大学、浙江大学近年来就制定了新规,拟将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当然,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的实施办法,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这里不再赘述。
第二,大学应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公共写作是一种合法的学术。“学术”的概念并非一成不变的,也绝非狭隘地等同于在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博耶在1990年提出的多元学术观念,大大拓展了我们对学术的理解。按照他的理解,大学教师为公众的写作,只要其目的是加深公众对人与自然的认识,或致力于解决紧迫的社会问题,就属于一种“参与的学术”,理应得到高校的承认。
第三,大学应对教师进行公共写作技巧方面的培训。人们常常想当然地以为,由于大学教师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因而可以轻松有效把其思想与发现传递给普通公众。当然,不排除某些学者(如易中天、斯蒂芬·霍金)在此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但事实是大部分教师无法做到有效传播。因为人文和科学思想往往是复杂的,要做到有效传播,不是简单地用一些更容易理解的词语代替专业术语即可。但是,对大学教师进行公共写作技巧的集中培训,将能有力化解这一难题。
总之,作为组织的大学,需要重新审视大学教师公共写作的意义与价值,从而更好地激励教师从事此方面的工作;对于大学教师自身而言,需要重新认识到公共写作背后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一个只沉浸于个人学术专业领域,而忽视对公共生活关怀的大学教师,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跛脚的”。北京大学教授郑也夫就曾指出:“一个思想者应该有两个支点,一个是对智力生活的热爱,一个是对社会正义的关怀。”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副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0年05月18日第5版
作者:刘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