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聂琳
据路透社等外媒报道,韩国财政部长洪南基(Hong Nam-ki)当地时间周五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未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中,韩国将放弃发展中国家地位,不再寻求WTO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他表示,在未来的WTO谈判中,国际社会几乎不可能承认韩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如果迟迟不放弃这一地位,韩国在WTO的谈判力将大大削弱。不过,他强调,韩国这一决定“并非放弃发展中国家地位,而是在未来的谈判中不寻求任何特殊待遇。”
韩国最大的英文综合性报纸《韩国先驱报》(The Korea Herald)撰文称,韩国此举是为了迎合美国对WTO的改革诉求。
今年7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发表备忘录,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使用“一切可能手段”向WTO施压,意图剥夺不受美国认可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地位。除韩国外,特朗普还“点名”了墨西哥、中国、新加坡、阿联酋国家。
虽然韩国是亚洲第四大经济体,但自1995年WTO创立之日起,韩国在WTO就一直保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其农业部门。
尽管韩国政府声称发展中国家待遇事关未来的多边贸易谈判,放弃发展中国家地位并不会影响韩国的农业补贴和其农业关税。但韩国农业界和学界却担心,即便眼下所受影响较小,但假如未来WTO重启农业磋商,大规模缩减关税将不可避免,韩国的农业将受到损失。
据韩国第二大报纸《东亚日报》的报道,韩国全国农民会总联盟、光州全南联盟等6个农民团体10月21日在全罗南道务安郡全南道厅前举行记者会,指出“进口农产品关税将降低,政策补贴也将受到影响”。首尔大学国际研究生院教授安德根表示:“即使暂时没有损失,在今后的磋商中关税优惠确实会减少。”
WTO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是指发展中国家在完全实施WTO相关协议前可享受更长的过渡期,以及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时享受关税优惠或向国内产业提供补贴。这是WTO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利益而给予的差别和更加优惠的待遇,是对WTO无差别待遇原则的一种例外。WTO协定中规定优待发展中国家的条款约有150项。
与联合国等其他国际组织一样,WTO未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明确界定。不过,WTO官网显示,目前超过三分之二的WTO成员国为发展中国家。虽然WTO没有从整体上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界定,但在个别协定中仍体现了一定的分类标准,如《反补贴协定》中采用了将“发展中成员”分为最不发达成员、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美元以下的发展中成员和其他发展中成员的分类方式。其中,阿富汗、孟加拉国、柬埔寨等36个国家被WTO认定为最不发达国家。
依据WTO协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包括“主动型条款”和“被动型条款”两类,在“主动型条款”中,WTO成员可以“自称”为发展中国家,从而自主享受WTO协定中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制定经贸政策时的灵活性。在“被动型条款”中,某一成员是否有发展中国家地位由其他WTO成员认定,并据此决定在对外贸易中是否给予该成员优惠的措施和差别待待遇。
针对有发展中国家近期同意开始在WTO谈判中放弃特殊和差别待遇一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4月时表示,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贸组织广大发展中成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
“任何成员都有选择自己对外经贸政策的权利,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高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