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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在行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览

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铁拳出击,拳拳生风,利剑高悬,露头就打,查处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本版今日摘编市场监管系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做法,从不同侧面展现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

“铁拳”显威为民生

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统筹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动作快、出手准、协同强、手段新、声势大,市场监管“牙齿”更坚硬、更有力。

动作快,开新局。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建立17个司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在青岛召开“铁拳”行动部署会,明确8类重点违法行为。各地迅速行动,制定印发“铁拳”行动方案,安徽、山东、上海等13个省(市)局将“铁拳”行动列为“一把手”工程。全国“一盘棋”,“铁拳”行动迅速落地铺开。

出手准,办铁案。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市场监管部门用“铁案”说话。“铁拳”行动中,各地查办民生领域8类违法案件9.44万件、移送公安机关1935件,向总局报送典型案件3572件。北京查办假冒全聚德烤鸭案、新疆哈密查办假冒白酒案、江苏无锡查办未经检验检疫冻品系列案、湖南株洲查办跨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江西樟树查办“瘦肉精”牛肉案、广东江门查处非法生产调和汽油案……一系列大要案件的查处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铁拳”行动捍卫执法权威。

协同强,聚合力。针对重大案件链条长、涉及面广、违法行为复杂隐蔽等特点,市场监管部门发挥五级贯通优势,上下同频共振。总局组织三地联查“瘦身电缆”案、五地配合总局查处食用油掺杂掺假系列案、河南三级联动查获假冒伪劣水泥案……凝聚部门协同合力,“铁拳”行动彰显集成作战能力。

手段新,解难题。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同发力,探索民生领域办案新手段。总局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那非类物质系列案,首次发现无国际物质识别号码的新型非法添加物。江苏查办南京优时佳钟表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商标侵权案,破解网络固证难题。应对新挑战,“铁拳”行动让执法能力进一步跃升。

声势大,显威力。市场监管部门打宣结合,以案释法,“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的综合社会效应逐步显现。总局和省级局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件159批1310件,召开新闻发布会38场,央媒等主流媒体对13件案件深度报道;内蒙古、甘肃等21个省份召开新闻发布会。震慑效应初显,“铁拳”行动品牌化叫响。

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急难愁盼”,握紧“快、准、强、新、大”五指成“铁拳”,“铁拳”出击不停步。2月24日,总局部署开展2022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打出震慑和声势,构建以点带面的长效机制。

强化反垄断优化公平竞争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统筹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公平竞争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政策法律体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数字经济新特点,加快推进《反垄断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基础性法律制度。推动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政策框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制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提高公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基本建立了覆盖线上线下、日趋系统完备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

进一步提升反垄断监管执法效能。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平台、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等民生发展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查处垄断案件176件,罚没金额235.86亿元,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垄断案,在全行业立规矩以儆效尤,促进各类主体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7件,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件,公开处罚107起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及时禁止网络游戏直播领域头部平台企业损害竞争的并购行为,依法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领域独家版权,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进一步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文件24.4万件,纠正和废止违反审查标准的文件1.12万件,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围绕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46件,并对140多条线索开展核查,坚决维护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

进一步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成功举办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推动金砖五国竞争机构共同签署《成都联合声明》,发布《金砖国家在审查全球并购中使用保密弃权声明的示范模板》《金砖国家汽车行业研究报告》等系列成果文件,为更好发挥金砖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作用夯实基础。与俄罗斯签订政府间反垄断执法和竞争政策领域合作协定,与巴基斯坦、新加坡、欧亚经济委员会等竞争机构签订反垄断合作谅解备忘录,积极参加联合国贸发会、世贸组织等竞争议题讨论,推进中国与挪威、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多双边自贸协定竞争政策与反垄断议题谈判,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全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你点我检”问计于民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食品中微生物、农兽药残留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利用科学、规范的食品抽检让风险从无形显于有形,可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

如何让老百姓既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益者,也成为参与者?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提高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的靶向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你点我检”活动,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21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70个地市(州、盟)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你点我检”活动753次,抽检量达9万多批次。

“抽检人员在我眼里既是监督者,也是科普员,他们履职尽责让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这种体验太特别了。”江西省宜春市市民刘先生说。从在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填写民意调查问卷,选取想要抽检的食品品种、场所,到抽样地点、检验实验室观摩活动,刘先生亲历了食品监督抽检全流程。

农贸市场、超市、社区、学校,食品消费场所常有问卷征集点;官方网站、社交平台、小程序,“掌上点选”让问卷调查辐射千万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你点我检”活动扩大了影响力和覆盖面。

除了像刘先生这样的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也是参与食品抽检现场活动的重要人群。“现场”是活动的关键词,公众与食品抽检“零距离”接触是活动的最大特色。如何让无法亲临现场的人也参与其中呢?网络带来了更多便利,如四川、重庆、新疆等地网络直播抽样检验过程,浙江开辟《沁姐说食安》抖音栏目;吉林、黑龙江制作“你点我检”系列微视频,实现了老百姓“云上点检”。

检验结果的公布和后期的核查处置以及相应的预警交流,也是“你点我检”活动的关键环节。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公布;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提示风险。多角度、多形式的活动内容让风险预警交流变得有声有色。如,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知识,各地通过举办“开放日”等形式,邀请公众到学校食堂、托管机构、检测实验室等现场参观交流,发放食品安全科普材料,科学解疑释惑。

在清华大学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你点我检”活动的满意度均值达到4.87(满分5分),超过99%的群众表示活动有助于提高对食品抽检过程的了解,96%以上的群众表示,想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你点我检”活动在问题靶向性、活动透明度、监管专业性、问题解决及时性、监管科学性上让群众更加“满意”。

知识产权执法打出“组合拳”

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侵权假冒酒水饮料,依法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持续推进机制建设,打出一套“组合拳”,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万余件,案值10亿余元,移送司法机关1000余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者,保护了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民生导向,加强重点商品执法。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农村市场酒水饮料等节令食品作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仿冒知名品牌违法行为,定期曝光典型案件,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

为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着力优化办奥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商品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违法行为。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强地理标志执法,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规范地理标志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完善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等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上海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专项执法,查扣包装材料40余万件,罚款5.7万元,4名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将恶意申请注册商标作为执法打击重点,推动实施《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维护商标代理秩序。2021年9月,针对部分市场主体恶意申请注册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热词商标问题,及时梳理商标申请人和委托代理机构信息,组织15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集中查处,对36个违法主体作出处罚,让违法者切实付出代价。

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积极推动构建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机制。2021年2月,“博格曼”“格兰富”商标侵权系列案件查办圆满收官,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指挥,9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动,经过3个月连续奋战,共查办案件25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10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

打通计量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民生关切,积极做好民生计量工作,重点针对眼镜配制、集贸市场电子秤、加油(气)机、定量包装商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展开专项行动,打通计量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持续部署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整治。据统计,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眼镜制配场所44835家,眼镜制配计量器具136671台,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2920台,确保了“验、配”计量精准,防止了对青少年视力的二次伤害。各地还采取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普及视力保护基本常识,帮助消费者科学掌握“近视不能治愈”等科学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眼科医疗机构咨询和治疗。

在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中,各地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作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共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170421家,电子计价秤1000170台,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14282台,查处计量违法行为5514件,真正把“黑心秤”变成“放心秤”。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加油站计量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加油(气)机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加油(气)站60159家,加油(气)机349449台,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968台,切实保障了加油、加气的计量准确和安全可靠。

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民生大事。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地共抽查企业431家,抽查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小食品、洗发液、化妆品、合成洗涤剂以及其他种类定量包装商品98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953批次,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6.6%,净含量检验合格945批次,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5.7%,连续5年保持在90%以上。

市场监管总局大力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行动,引导各地积极构建经营者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引导、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行动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宣传诚信计量理念,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促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累计达30余万家。

2022年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民生计量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民生计量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找准痛点、疏通堵点、消除盲点、解决难点,全面提升民生计量总体水平,促进市场计量环境持续优化,建立民生计量长效服务和监管机制,推动民生计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告整治“护苗助老”

“思想斗争了一个月,最后我作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把祖传秘方无偿捐献给国家”“每天两次远离近视点亮未来”“您来,我们培养您孩子;您不来,我们培养您孩子的竞争对手”……这些“神医”“神药”“神器”“名师”广告中的常见话术,让许多急于求医治病的老年人深信不疑,让不少望子成龙的家长盲目轻信而深陷其中。

如何破解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广告乱象监管难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尤其是“一老一小”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以组织开展“护苗助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解答。

2021年4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领域广告乱象,如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神医”“名师”广告,未经医疗广告审批发布广告、夸大效果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等。

在医疗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神医”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媒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向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涉及的中医师情况。在教育培训领域,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个在多个教育培训广告中假扮不同学科老师”的典型广告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猿辅导、作业帮、高途课堂、清北网校4家在线教育机构作出合计71.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广告制作、经营单位作出罚没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医美领域,针对广州美生专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类似案件还有很多。整治行动期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计8665万元,针对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计4172万元。

加强口罩监管保安康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专项行动之一,通过清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产品,查处大案要案,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口罩行业质量水平。

疫情发生初期,大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投产转产口罩。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安全防护项目,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抽查。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市场监管总局加大了对新设、转产的口罩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力度,多次部署各地以“电商平台”“口罩产业集聚区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实现生产企业“应抽尽抽”,全覆盖抽查。在抽检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提出“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告”“即报告即处置”等方式,抽样后第一时间开展检验,检验完成后第一时间出具检验报告。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口罩,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流入市场。对不合格口罩生产企业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相关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企业的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着力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用好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职能手段“工具箱”,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组织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比对、质量分析、“缺陷消除”等精准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查找质量症结,建立质量档案,补齐质量短板。聚焦安徽桐城、浙江金华、湖北仙桃等口罩产业集聚区,发挥政府部门品牌建设职能作用,组织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5个口罩产业集聚示范区,助推10个口罩品牌,孵化100个口罩企业领跑者,帮扶1000个小微企业增加活跃度。

提高口罩防护效能,除了关注口罩质量之外,科学选购和合理佩戴也很重要。市场监管总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多个重要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发布儿童口罩、非医用口罩等产品的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