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9年“英皇”和“英皇钟表珠宝”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后,近日,英皇集团欣然再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认定英皇集团的“
”(英皇钟表珠宝及皇冠图形)商标在“珠宝;宝石”商品上构成驰名,对英皇集团多年来的品牌经营予以充分认可。
早前,英皇集团对第三方申请人注册的“
”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最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行政判决,认定英皇集团的 “
”引证商标于2013年1月18日前已在“珠宝;宝石”商品上构成驰名,第三人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违反2014年商标法的规定,误导公众,进而使英皇集团的利益受到损害,最终宣告该争议商标无效。
从法律层面上看,本案胜诉对于英皇集团进行后续维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判决是英皇集团首次获得司法认定驰名的判决。本案不仅成功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不予无效裁定,而且进一步认定英皇集团的“
”(英皇钟表珠宝及皇冠图形)商标为驰名商标,对英皇集团多年来的品牌经营予以充分认可。
英皇集团自1942年成立至今已有80年,由一家钟表零售店不断发展成多元化综合企业,旗下拥有六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地产、金融、钟表珠宝、娱乐文化、酒店、数码媒体和生活品味等。其基石业务“英皇钟表珠宝”主要代理销售享誉国际的钟表和旗下自家设计的高级珠宝首饰,分销网络遍布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并进驻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英皇钟表珠宝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87))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在品牌管理和增值层面分析,本次英皇集团驰名品牌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地保护了英皇集团的商标和品牌,明晰了品牌的产权地位,进一步促进企业历久不渝的品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