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DS
TDS(即化学品技术说明书)包含对应化学品正确使用及保存的数据、方法信息,与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一起,作为化学品必备的文件。有些类似产品说明书,它没有规定的格式,可以根据要求提供。
2. MSDS/SDS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在欧洲国家,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 Data Sheet)。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采用SDS术语,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
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MSDS可由生产厂家按照相关规则自行编写。但为了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可向专业机构申请编制。
3.RoHS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截止到2020年7月,具体项目按照我们的测试报告:
1、Pb铅 2、CD镉 3、Hg汞 4、Cr(VI)六价铬 5、PBBs多溴化联苯 6、PBDEs多溴联苯醚 7、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8、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9、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0、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4.SGS
SGS是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的简称,译为“通用公证行”。它创建于1878年,是目前世界上最大、资格最老的民间第三方从事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鉴定的跨国公司。总部设在日内瓦,在世界各地设有1800多家分支机构和专业实验室和590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在142个国家开展产品质检、监控和保证活动。 SGS认证指的是SGS根据标准、法规、客户要求等条件对目标进行符合性认证的服务。要进行相关的认证,必须通过检验、检测、鉴定、认证等手段(SGS认证本身并不是一个认证,而是指SGS的认证服务)。客户常给我们提起要这个SGS认证,不少人总认为是一个认证证书或证明之类的资料,其实不然,还得问清楚客户要什么内容的证明。
5.REACH
REACH的全称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缩写(Regist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Chemicals)。该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橡胶助剂属于橡胶化学品、化工品,橡胶助剂要想销往欧盟国家,出口1吨以上的产品必须经过REACH注册,基本上都是橡胶助剂厂家在做产品REACH注册。
6.SVHC
SVHC简单的说就是REACH注册前的一项高度关注物质的物质清单。那么第三方检测机构常说的REACH检测其实指的就是高度关注物质SVHC检测,检测机构会根据欧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单对产品进行检测,而这个清单正不断的增加。截止到2020年7月,SVHC清单已更新至210项。
7.FDA法规第21条
FDA是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CFR21是美国联邦法规第21条,有关食品、药品的认证标准。是美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法规要求。针对不同的产品在每一个部分都有相关的要求。具体就是要通过FDA的注册或者检测。
8.LFGB法规
LFGB又称《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符合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条和三十一条的,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
9.CE:
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主要对电气类产品、机械类产品、玩具类产品、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冷藏﹑冷冻设备、人身保护设备、简单压力容器、民用爆炸物、游乐船、建筑产品、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植入式医疗器械、医疗电器设备、升降设备、燃气设备等产品进行认证。
10. UL: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
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主要对防盗和信号装置、防止火灾和化学性危险的设备、电器、防火设备、采暖、制冷和空调设备、水上用品等提供认证。
11. FCC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 1934 年由COMMUNICATIONACT 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 FCC 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 50 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 FCC 的工程技术部( 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 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 FCC 的认可。 FCC 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 FCC 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
联邦通讯委员会 ( FCC ) ---- 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 FCC 技术标准来进行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 FCC 标准,即 FCC 许可证。
12.CCC: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20大类产品。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13、CSA:
CSA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的简称它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性机构。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等产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认证。目前CSA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它能对机械、建材、电器、电脑设备、办公设备、环保、医疗防火安全、运动及娱乐等方面的所有类型的产品提供安全认证。CSA已为遍布全球的数千厂商提供了认证服务,每年均有上亿个附有CSA标志的产品在北美市场销售
14、DIN:德国标准化学会Deutsches Institut fur Normung
DIN是德国的标准化主管机关,作为全国性标准化机构参加国际和区域的非政府性标准化机构。
DIN于1951年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由DIN和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联合组成的德国电工委员会(DKE)代表德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DIN还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 它于1971年成立了"德国产品标准协会",专门负责按DIN的统一标准执行的产品认证工作。目前DIN制定的标准几乎涉及建筑工程、采矿、冶金、化工、电工、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卫生、消防、运输、家政等各个领域。
15、BSI:
英国标准学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英国标准学会(BSI)是世界上最早的全国性标准化机构,它不受政府控制但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BSI制定和修订英国标准,并促进其贯彻执行。 英国标准学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是世界领先的国际标准、产品测试、体系认证机构。其最高机构是执行理事会,下设机械、电工、化工、建筑、纺织和质量保证等六个分理事会。 认证种类主要有:“风筝”标志认证或BS认证标志、安全标志认证。
16、GB: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都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的许多出口企业,由于不了解各国认证制度的要求,许多出口产品无法打进国际市场,价格也远远低于所在国经过认证的同类产品。
因此,这些企业每年不得不花费十分珍贵的外汇,申请外国认证和由外国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国家逐步推行国际通行的认证制度。1991年5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也发布一些贯彻《条例》的规章,保证认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在1954年成立后,一直为取得国际间的相互认可而努力,以便为电工产品出口服务,1991年6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被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管理委员会(Mc)接受为认可和颁发CB证书的国家认证机构。下属的9个检测站接受为CB试验室(认证机构试验室),所有有关电气产品,只要企业取得了委员会出具的cB证书和测试报告,IECEE一ccB体系内的30个成员国将予以认可,基本上免去再送样到进口国测试,这样既省费用又省时地获得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对出口产品极为有利。
17、EMC: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例如欧盟89/336/EEC
18、PSE:
PSE(Product Safety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 Materials)认证(在日本称之为“适合性检查”)是日本电气用品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是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日本JET(Japan Electrical Safety & Environment)针对符合日本安全规定的电子电器产品所给予的认证标章。目前,日本政府根据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中规定,将电气用品分为“特定电气用品”和“非特定电气用品”,其中“特定电器用品”包括115种产品;“非特定电气用品”包括338种产品。PSE包括EMC和安全两部分的要求。凡属于“特定电气用品”目录内的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取得认证合格证书,并在标签上有菱形的PSE标志. 根据日本的DENTORL法(电器装置和材料控制法)规定,498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安全认证。
19、GS:
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S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 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主要包括家用电器,家用机械,体育运动用品,家用电子设备,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等。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
20.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它在国际标准化中占主导地位。其成员由来自世界上100多 个国家的国家标准化团体组成。ISO制定国际标准。ISO的主要活动是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以及与其他国际性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标准的内容涉及广泛,从基础的紧固件、轴承各种原材料到半成 品和成品,其技术领域涉及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农业、保健和环境等。
21、HACCP:
是"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英文缩写,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是一个为国际认可的、保证食品免受生物性、化学性及物理性危害的预防体系。目前HACCP推广应用较好的国家有:加拿大、泰国、越南、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冰岛、丹麦、巴西等国,这些国家大部分是强制性推行采用HACCP。在许多行业,HACCP都被采用,比如水产品、禽肉类、罐头、速冻蔬菜、果蔬汁、化妆品、餐饮业等行业中。HACCP体系被认为是控制食品安全和风味品质的最好、最有效的管理体系。
国家标准GB/T15091-19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HACCP的定义为: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国际标准CAC/RCP-1《食品卫生通则1997修订3版》对HACCP的定义为:鉴别、评价和控制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的危害的一种体系。
22、GMP:
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生产操作规范”,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实施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目前除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以外,其他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国、澳洲、中国台湾地区等均采取鼓励方式推动企业自动自发实施。
简要的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