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陕西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8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这是陕西法院首次开展年度案件评选活动。其中,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受贿案在列。
经审理查明,赵红专在担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西安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土地征用、协调办理土地手续、承揽建筑工程、项目进入产业园、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于2008年至2016年间,非法收受财物1130万元人民币、106万美元、20万欧元、20万新加坡元、20万港币、10.3千克黄金、5幅画,共计折合人民币2491.8709万元。其中未退回的财物251.6103万元人民币、20万新加坡元、5.568万美元、500克黄金,共计折合人民币403.4229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红专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赵红专做“两面人”,多次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提拔任用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旅游安排和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在境外接受有偿性服务。
赵红专简历
赵红专,男,汉族,1958年4月生,陕西千阳人。1975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
1975.01—1978.01 陕西省千阳县水沟公社插队劳动;
1978.01—1991.02 兵器总公司西光厂检验处试验站工人、主任,检验处试验中心主任、检验处副处长(其间:1982.07—1987.07参加西安交通大学夜大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
1991.02—1995.02 兵器总公司兵器工业第一环境模拟与可靠性试验中心主任,西光厂质检处处长、质保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1995.02—1996.02 兵器总公司首期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2—1997.05 兵器总公司西光厂厂长助理(其间:1996.09—1999.07参加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习);
1997.05—1997.08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投资开发部负责人;
1997.08—2001.05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正处级);
2001.05—2005.01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05.01—2005.0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会长、党组书记;
2005.08—2006.1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西安国际商会)会长;(2002.09—2006.09 参加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6.11—2008.05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
2008.05—2011.01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1.01—2011.03 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1.03—2012.04 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西安沣渭新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2.04—2013.05 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3.05—2017.01 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7.01—2017.02 西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7.02—— 西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7.07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