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约5800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2013年7月11日下午,新加坡科文。
一辆银色轿车快速行驶在上实龙岗路上,司机一直不停地超车,被他甩在后面的汽车,都不约而同地按响了喇叭。
喇叭声持续了很久,周围行人才察觉到异样并立即报警——那辆轿车的车底,似乎卡着个人!
而它行驶过的路上,留下了一长道鲜红的血迹!
银色轿车留下的血迹。
银色轿车仍在疾驰。
行驶至科文捷运站附近的一个转弯时,车底的人被甩了出来,滚落在路旁,而那辆车丝毫没停留,很快就消失在街头。
几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被甩出的男子已经死亡,他们同时也确认,这绝不可能是交通事故。死者身上不光有大面积的擦伤,其头部、脖颈、胸部还有约20处锐器伤,这可不是车祸能造成的!
这名男子显然是死于谋杀。当务之急,是尽快明确他的身份、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同时追踪那辆银色轿车。
新加坡媒体对案件情况的说明。
案发时是下午15:00左右,地点又在闹市区,目睹了整个过程的人不在少数,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马路上断断续续的血迹,很快搞清楚了那辆车的来处——位于希尔赛德路14号的一栋两层住宅。
这栋住宅距离科文捷运站不到2公里,屋主人是当地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儿女成家后,那里就只有老板夫妻二人居住。
警方到达时,住宅的铁栅栏门开着,院子里的空地上还有留有血迹和车轮印;一楼的入户门半掩着,走近些便能闻到浓重的血腥气味。
推开屋门,里面惨不忍睹,一位老年男性死者仰躺在地板上,其脖颈、胸部有多处锐器伤,他正是住宅的主人,也是最开始出现的那辆银色轿车的所有者,67岁的谭文新。
而之前被轿车拖行的死者,就是谭文新的儿子,42岁的谭志祥。
这对父子到底遭遇了什么?又是谁对他们下此毒手?
通过案发现场的痕迹分析和初步的尸体检验,警方判断,凶手是和平进入谭家的,期间不知因何缘由,持锐器杀害了谭文新;
之后,又在靠近入户门的地方,袭击了谭志祥。相较年近古稀的父亲,谭志祥的体力和反应能力都更好一些,他与凶手发生了搏斗,在此期间,被凶手刺中脖颈、胸部等多处,造成大量失血;
后来谭志祥可能试图跑出去呼救,但因失血过多倒在了门前的空地上,凶手驾车离开时,他就被挂进了车底……
这些推断为警方勾勒出了凶手的概貌:一个可能与谭家人认识,并且体力强悍的成年男性。
根据这个推断,警方立即对两名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了详细调查。
警方在上实龙岗路现场勘查。
谭家是个传统而和睦的华人家庭,定居新加坡后,他们凭借自己的双手站稳了脚跟。
谭文新和妻子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靠着这个生意,养大了三个子女。在亲人和朋友们眼中,谭文新是一个勤劳且友好的人,从不和人结怨。
夫妻俩的大儿子谭志祥,大学毕业后,在当地开了一家电子公司。像父母一样,谭志祥也是个善良、平和的人;他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一家人住在离父母家不远的街区。
警方查遍了谭文新和谭志祥的社会关系,却并未发现任何一个符合此前推测的人。这让调查走入了死胡同。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谭志祥的母亲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案发前几天,有个自称是警察的男人给他们家打过电话。
他称警方收到消息,又有犯罪团伙盯上了他们存放在安保公司保险箱里的财物,希望他们能配合警方工作,诱捕盗窃者。
由于2012年谭家的保险箱确实被盗过,电话里的人也明确地说出了他们之前警情的处理情况,夫妻俩丝毫没怀疑过事情的真实性。
而那名来电者还说,谭家人需要在警方的保护下,先取出保险箱里的财物,再将警方的设备替换进去,之后警方会暗中保护他们,直到盗窃者被抓获。
当然,整个行动必须保密,避免打草惊蛇。
谭家父子被害的那天,正是那名警察和他们约好行动的日子。
谭家父子葬礼照片。图源:Asiaone
可调查人员反复确认后发现,当地警方根本没安排过这个所谓的秘密行动。那么,那个打电话给他们的人就非常可疑了。
顺着这条线索,警方还原了谭文新当天的行动轨迹,查到了很多有用的线索。
案发当天下午的13:00和13:10,谭文新与一个公用电话亭的号码有过两次通话,通话时长分别为8分钟和10秒钟。这可能是嫌疑人在与谭文新约定碰面的时间。
而安保公司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14:39~14:46之间,谭文新曾两次携带一个包裹进出,最后离开时,谭家保险箱中的物品,已经被替换了。
这些都与谭文新妻子提供的线索吻合。
可惜,那个自称警察的男子始终未与谭文新同行,警方在监控中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不过,在谭文新驾车离开安保公司时,曾与一辆黑色奥迪发生剐蹭。据奥迪车主说,他下车交涉时,见到副驾驶坐着一名男子;
案发后,也有目击者远远看到一男子从谭家冲出来驾车离开;
上实龙岗路上的目击者,也都看到了那辆银色轿车上坐着的是个男人。
警方基本可确定,那名男子就是他们要抓捕的嫌疑犯。
涉案的银色轿车。
虽然还不清楚他有没有同伙,但种种迹象表明,这个神秘男子有非常强的反侦查意识,一开始他给谭家打电话时,就隐瞒了身份;之后的行动中他也很小心,没留下过电话号码、车辆等其他线索;而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一年前谭家保险箱失窃案的内情,可这些资料警方并未公开过……
调查人员的心里隐隐有了猜测。
2013年7月12日,案发两天后,新加坡警方在邻国马来西亚的一家餐馆里,将该男子抓获归案。
直到警方召开案情通报会时,公众才震惊地发现,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谋杀案的凶手,居然是贝多克警局(注:贝多克警局是新加坡七个警察局之一,辖区包括贝多克、科文等多个区域)小有名气的荣誉警察——伊斯坎达·拉赫马特。
被捕后的伊斯坎达。
伊斯坎达时年34岁,1999年以下士军衔加入新加坡警察部队,2007年通过考核,成为一名高级调查员,到案发时,他已从警约14年了。在过去的数年里,伊斯坎达因工作认真负责而屡受嘉奖,前途一片光明。这么一个拥有大好前途和声誉的警察,为什么知法犯法,犯下如此惨烈的罪行呢?
一切要从2005年说起。
那一年,26岁的伊斯坎达与妻子离了婚。原有的住房贷款、装修贷款和买车贷款一下子都落在了他的头上。以他当时的薪水,根本无法负担。为了偿还银行的债务,伊斯坎达相继卖掉了房子和车子,但这笔债仍没还清。
直到2012年6月,伊斯坎达还欠着银行约6.2万美元的债务。在长期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2012年10月,银行向法院提交了伊斯坎达的破产申请,并将这份申请也送到了贝多克警局。
警局在2013年1月公布了内部调查结果,以“伊斯坎达的债务过多,不符合警队的纪律条例”为由,将他降了职。假如之后伊斯坎达被宣告破产的话,还会被清除出警察队伍。
伊斯坎达工作(左)&生活照(右)。
2013年7月初,伊斯坎达的破产诉讼案,将进行最后一次听证程序,他如果依然不能还债,就真的无法翻身了。
但这么些年来,伊斯坎达的收入只有警队的这点工资,其中大部分都用来还利息了,根本没有存款,他的父母亲经济也很拮据,他也拉不下脸来向别人借钱。他要怎样才能还钱呢?
某个瞬间,伊斯坎达想到了自己曾接触过的一起保险箱被盗案,当时来报警的那对老夫妻似乎拥有不少存款,他们保险箱里的财物,肯定足以支付自己的欠款,而且两人年事已高,应该比较容易控制……
这个念头一经产生,就如疯长的藤蔓占据了他的脑海。眼看着最后的期限越来越近,伊斯坎达终于下定决心。
他编了一套说辞,获得了谭氏夫妇的信任;还弄来了一套假的摄像装备、租了辆车,自导自演了一场并不存在的警方秘密行动。
7月10日,伊斯坎达见到了前来配合工作的谭文新。对这一切没有半点怀疑的老人,按照伊斯坎达的说法,配合完成了对保险柜内财物的替换。
之后,伊斯坎达陪同谭文新一起回家了,期间,为了不让老人起疑,坐在副驾驶的他还一直在假装与其他同事沟通情况。
据伊斯坎达说,回到谭家后,他就一直在盘算着拿钱跑路。
为了顺利逃脱,他设法说服谭文新打开了那扇遥控铁栅栏门,然后又借口抽烟,打开了入户门。两道门都畅通后,伊斯坎达去了卫生间,他看准了财物的位置,打算从卫生间出来,拿了财物就跑。
但事情又出现了偏差。
伊斯坎达发现原本放在楼梯口的袋子被谭文新拿走了!他急出了一身汗,还以为自己暴露了。但谭文新表现正常,还张罗着让伊斯坎达坐下喝茶。
伊斯坎达于是又生一计,谎称要请谭文新和他一起带财物去警局。谭文新当时还挺配合,但就在去取财物的当口,他接了通电话,之后就破口大骂,还拿起刀挥向伊斯坎达。
为了保命,伊斯坎达在缠斗中夺刀,然后无法控制地一刀一刀刺向谭文新,直到他不再动弹。
新加坡媒体报道本案的新闻版面。
杀人后,伊斯坎达十分紧张,他去卫生间擦掉了身上的血迹又回到客厅时,谭志祥突然推门进来。
见到父亲的惨状,谭志祥愤怒地朝他冲过来。慌乱中,伊斯坎达又刺了谭志祥几刀。
之后就迅速地把财物和凶刀等收好,出门开车跑了。由于太过慌乱,他根本没注意到谭志祥到底去了哪里。不过讽刺的是,在这种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刻,他还不忘向单位请了假,准备先逃到马来西亚避避风头。
在伊斯坎达口中,他原本只有劫财的企图并无杀人的恶意,但一切真是这样吗?
伊斯坎达曾说,行凶的刀是谭文新拿出来的。但警方查证后发现,谭家厨房里的刀没有少,甚至谭文新其他的工具用刀也都在原位没有动过。这与伊斯坎达的说辞有很大出入。
警方在伊斯坎达供述的弃刀地点,始终没找到凶刀,自然也无法证实刀的来源。
伊斯坎达是否是预谋杀人,这一点要打个问号。
而针对伊斯坎达提到的,他是在逼不得已时为了自保而行凶的说法,检方也提出了不同观点。
证据表明,谭文新患有严重的腿部疾病,走路都不太稳,根本不可能举刀攻击别人。而且谭文新已经67岁,体力和反应能力都无法与正值壮年的伊斯坎达相比。假使真的发生了打斗,伊斯坎达也完全没有必要向老人身上刺27刀那么多,而且还都集中在脖颈和胸部,可谓是刀刀致命。
当地警署负责人在葬礼上安慰遗属。图源:Asiaone
警方的勘查结果也显示,谭志祥与伊斯坎达发生打斗的地方是在入户门附近,这说明谭志祥没有冲向伊斯坎达的过程,反倒很像是被突然攻击的。而伊斯坎达刺向谭志祥的几刀也都集中在头部、脖颈和胸部这些要害部位。
这些都说明,伊斯坎达口中的“伤人只为自保”是不成立的。
而且作为一个从警十余年的资深警察,伊斯坎达最初提到的那个拎起包就跑的计划也显得十分可笑,不足以令人信服。
综合上述种种线索,2015年,新加坡法院一审判决伊斯坎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绞刑。
之后的几年里,伊斯坎达一方一直没放弃上诉,并试图以案发时他精神状态不好、杀害谭家父子是一时冲动等为由申请减轻判罚。
2020年2月28日,新加坡高等法院驳回了伊斯坎达一方的诉求,维持原判。
目前,伊斯坎达仍被关押在樟宜监狱中,等待着他的末日来临。
伊斯坎达被捕后指认现场。
今天的这起案件,在新加坡也算是令人震撼的凶案了。
通常我们提起新加坡,想起的总是它的优美环境和良好治安,因此大家可能很难相信,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黑暗可怕的罪行其实也一样会发生。
2019年~2020年,小站曾推送过一系列震撼了新加坡的旧案,看完今天的这期更新,也欢迎大家点击下文标题,重温往期的震撼案情。
深夜新加坡街头,喝了酒的男人因好奇打开了那只淌血的包,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包里俨然是一具毫无血色的女童的尸体。
根据现场线索,警方查到了嫌犯,竟发现他还是个出了名的“神灵”……
下班回家后,男人看到了头晕目眩的一幕:妻子在浴室里身中数刀,孩子们在一旁大声痛哭。
沉痛的男人想不到,这一切都要怪他的那次出轨……
3、她没想到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几分钟,自己会被一个陌生人割喉……
结婚七年,她被出轨五年。
好不容易和丈夫谈妥了离婚,就在一切痛苦即将结束的时候,她的人生却戛然而止……
杀她的凶手是从未谋面的少年,她因何会遭此无妄之灾?
4、新加坡血案:恐慌的她紧紧抓住六楼阳台边缘,却被那个男人一刀砍断了手指
这是一件由于吃螃蟹而引发的血案,但它的离奇远不止于此。
一个男人,趁所有人都熟睡时,突然拿起菜刀,先杀情人,再杀情人的女儿,最后就连住在隔壁的母女也惨遭屠戮。
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收废品的老大爷捡到一个行李箱,里面居然有血水往外渗。
等他打开行李箱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着一具没有双腿的尸体。
这具尸体从何而来,尸体的双腿又到哪里去了?
6、新加坡奇案:未婚妻潜水没了动静,他拽出海面的却只有一根绳子
未婚妻潜水时没了动静,男子拽出海面的只有一根绳子。
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一个提前策划的阴谋?
7、新加坡惨案:她在公交车站被人割腕,竟只是因为戴了只金表?
公交车站台后的灌木丛,发现了一具死状凄惨的女性尸体。
她不仅仅头部受了重伤,手腕也被人割开。
为何会有人对她下此狠手?
8、新加坡奇案:未婚妻潜水没了动静,他拽出海面的却只有一根绳子
丛林里出现了一具男尸,尸体被绿色尼龙绳捆绑。
随后,又有另外两具同样死法的男性尸体在附近被发现。
这三具尸体是谁?他们为何都死在荒郊野外?
9、新加坡惨案:被裹在九层塑料袋里的8岁女孩,死前还被人踩了一脚
有孩子的人,大概不忍心看这则罪案。刚上小学的女生黄娜,竟被人剥光衣服装进箱子,扔在了公园的荒山。凶手杀人后,还在她身上留下了脚印。
到底是谁?什么仇什么怨要杀害侮辱幼女!
新加坡公园的河里,漂来了一只平平无奇的纸箱。
清洁工人无意碰散了它后,才发现里面装着的是数块女人的尸体。
而为了找到受害女人的全尸,警方最终翻遍了整整三吨垃圾
11、新加坡凶案:海上漂浮的黑色塑料袋,让这个可怕的游客杀手浮出水面……
新加坡的某个码头,一名工人发现了一只漂浮的黑色塑料袋。
那塑料袋呈长条状,里面的东西似乎露了一截出来。工人起初以为里面装的是垃圾,细看之后瞬间头皮发麻。
因为那袋“垃圾”里露出的,竟然是两只人脚!
狭小的浴室内,鲜血流了一地。角落里,四个孩子身上的巨大伤口还在往外冒血。
他们的妈妈下班后目睹这样的场景,几乎昏死过去……
案发两周后,凶手还寄了贺卡到受害人家,贺卡正面是几个孩童玩耍的画面,背面用中文写着:“恭喜你现在断子绝孙啦,哈哈哈!”
今日互动:你对今天的案件有什么看法呢?你对小站更新过的哪一个新加坡案件印象最深呢?
主稿:天空;审核:鲁鲁修;质检:等等;排版:CC
参考资料:
[1] AsiaOne.Iskandar sentenced hang kovan doublemurder
[2] AsiaOne. Kovan double murder: Commissioner shockedat suspect's identity
[3]Government of Singapore. Public Prosecutor vIskandar bin Rahmat [2015] SGHC 310
[4] Wikipedia. The Kovan double murders
[5] Prakash. Kovan Double Murder: Ex-Cop Iskandar willhang
[6]如无特殊交代,本文插图&题图均来自以上参考资料
本文系【法医秦明】账号原创内容,未经账号授权,禁止随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