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一维持原判,驳回了三项男男性交案的上诉。
法官施奇恩在法院发布的该案摘要中说:“高等法院驳回了这三项申请。”
他说:“法律在维持公众的正确观念依然非常重要。”他补充说,新加坡不对付男男合意性交不代表无罪。
三名被告之一的小张(Bryan Choong)说,他对该裁决感到失望。
总检察院尚未发表评论。
新加坡社会默许同性恋,但保守的社会普遍仍对同性恋存有歧视,而且不会直接表现出来,而是以“爱家”的名义为包装。
新加坡《刑法》第377A条是承袭英国殖民时代留下的法律,规定男性之间的性行为违法,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不过此条文近年来鲜少用于裁决。
新加坡政府为了不得罪保守派人士,迟迟不肯让男性性行为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