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新加坡宣布,长期准证持有者在入境之前,须先获得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或教育部批准,才可动身。
新加坡移民局与教育部今早在联合文告中指出,星期天(29日)23时59分起,那些目前不在新加坡的现有长期准证持有者,包括持有长期探访证(LTVP)、以及长期探访签证原则上已获批准(IPA)但尚未入境的人士,都须在动身前先获得移民局的批准。
相关人士可将电邮发至[email protected]提出申请。
此外,学生证(STP)持有者,以及学生证原则上已获批准人士,若计划进入或返回新加坡,须在动身前先获得教育部的批准。
文告说,教育部将以学生在当地的学习课程为考虑标准,优先批准那些在当地公立学院或高等学府就读的学生。
学生可向他们各自的教育机构提交申请,学校将会帮他们将申请转给教育部。
当局指出,对长期准证的入境审批,有助于各机构管理进入新加坡的准证持有者。这些获批入境者,也须遵守14天居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