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15日,新加坡再次发布新的疫情防控措施,自16日23时59分起: (一)14天内到访过东盟其他国家、日本、瑞士及英国的人员,入境后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二)14天内到访过东盟其他国家、日本、瑞士及英国的工作准证持有者及其家属,返新前须得到人力部的批准。 二、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新加坡多次调整相关防控措施。为便于中国公民了解,现将与中国公民有关的新加坡疫情相关防控措施汇总如下: (一)口岸防控措施
1、新加坡机场、陆路及海港对所有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发放健康咨询通知,疑似病例会送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2、所有入境人员如有肺炎或伴有呼吸困难的严重呼吸道感染症状将被列为疑似病例,送往医院进一步检查。如未达到疑似病例标准但有发烧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者,入境时可能被要求进行鼻咽拭子检测,检测结果将在3-6小时后通知旅客。检测结果呈阳性者将被送医治疗。检测结果呈阴性者也须按照“居家通告”要求隔离14天。
3、在口岸拒绝检测的短期签证持有者,将被拒绝入境。拒绝检测的新加坡永久居民、长期准证持有者,将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长期准证。所有人员入境后,如不遵守规定或在检测后无法联系,将根据新加坡《传染病法》受到起诉。
4、禁止所有邮轮停靠新加坡。
(二)入境及签证措施(可参照后附表格)
1、新方暂停向中国、伊朗护照持有人签发各类签证。中国护照持有人的免签过境政策亦暂停生效。
2、14天内到访过中国湖北省的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者入境新加坡后须进行14天强制集中隔离。
3、14天内到访过中国内地、伊朗、韩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和德国的旅客将不得入境或过境新加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到访新加坡,可通过邮件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4、14天内到访过中国内地、伊朗、韩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德国、其他东盟9国、日本、瑞士、英国的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者可正常入境并按照“居家通告”要求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到访过其他东盟9国、日本、瑞士、英国的短期访客可入境新加坡但须按照“居家通告”要求居家隔离14天。
5、14天内到访过中国内地、伊朗、韩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德国、其他东盟9国、日本、瑞士、英国的新加坡工作准证持有者及其家属,返新前须得到人力部的批准。暂不允许过去14天到过湖北和持有湖北签发护照的工作准证持有者入境新加坡。
6、新加坡人力部拒绝所有来自中国内地的新工作准证申请,直至另行通知。现有工作准证持有人的延期申请不受影响。
驻新加坡使馆提醒近期计划来新或已返新的中国公民,应详细了解并遵守新加坡卫生防疫法律法规和有关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新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考虑到国际旅行的传染风险及多个国家对入境人员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建议在新中国公民尽可能避免长途旅行。如无必要,建议暂缓回国。 新加坡报警电话:999新加坡急救电话:995新加坡卫生部咨询电话:63259220新加坡人力部咨询电话:64385122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文: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