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员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决定任命姜有为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求发、张兴奎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枫林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学群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据相关资料显示,姜有为,1967年9月生,曾任吉林省发改委主任,吉林省副省长等职务,2016年任沈阳市委副书记,2017年当选沈阳市市长。
姜有为简历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5—1989年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
1989—1994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995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1996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1997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1999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1999年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2000年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2000—2004年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公选);
2004—2005年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3—2004年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5—2006年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
2006—2008年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
2009—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2009—2010年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2010—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2013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2015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2016年 吉林省副省长;
2016—2017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7—2021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 辽宁省副省长。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