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刘根荣
经过五年多的运行与锤炼,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越来越得到沿线国家的欢迎与认可,已成为当今国际合作的一个活跃的新兴大平台。经验表明,只有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才能保证“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与广泛参与,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深度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
图片来源:新华社 李学仁摄
加强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贸易合作
2013年-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高达6万亿美元。未来,中国要继续采取更多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更进一步的贸易合作。首先,加强贸易便利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贸易成本。以铁路、港口、管网为依托的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各国发挥资源禀赋优势,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的前提条件。中国要扎实推进中老铁路、中缅铁路、中泰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瓜达尔港、汉班托塔港、比雷埃夫斯港、哈利法港的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中欧班列线路设计,构建陆海新通道以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加强国内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建设,建立“一带一路”货物储运仓库,提高货物通航能力与效率;实行海陆空运输标准化,做好联运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卸货倒仓环节,实现海陆空运输的高效转运。其次,加强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建设,减少贸易壁垒。中国已与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协议》,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格鲁吉亚等多国或地区签署或升级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了经贸合作协定。未来,中国应与沿线更多的国家或地区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消除贸易壁垒。中国与沿线国家签署了100多项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沿线国家的海关合作,优化各国海关检验检疫制度,减少货物通关手续。最后,加强国内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在促进国内市场一体化的前提下,中国可在内陆省份设立更多的自由贸易区,以利于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贸易。
加强投资便利化措施,促进产能合作
2013年-2018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已超过900亿美元,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超过4000亿美元。中国已与哈萨克斯坦、埃及、埃塞尔比亚、巴西等40多个国家签订了产能合作文件。为进一步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中国应采取更多投资便利化措施。首先,鼓励优秀企业对外直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通过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与对外工程承包,可以有效地转移国内相关产业的产能,并形成全产业链的供应能力,构建起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体系。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积极“走出去”,到沿线国家或地区投资,充分利用好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加强对走出去的实体企业服务和管理,简化审批手续。要鼓励优质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能合作,尤其是要鼓励那些能带动国内全产业链产能合作的优势企业在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优先满足其外汇需求。其次,鼓励有丰富经验的企业投资产业园区建设。中国在沿线国家已建设了83个各类产业园区,并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葡萄牙等国签订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共建合作园区。通过把国内成功的产业园发展模式与管理经验复制到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园区共建共享,为东道国提供税收收入与就业岗位,提升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再者,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中国已与27国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与多边开发机构联合融资累计投资项目超过100个,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范围已覆盖近40个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国要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各类专项投资基金的作用,发展丝路主题债券,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足够的投资规模与投资力度。最后,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加强税收合作。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加快“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合作。“一带一路”税收协定合作网络已延伸至111个国家,可以继续扩大税收协定的合作范围,鼓励资本在沿线国家的自由流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合作
中国已与49个沿线国家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并与49个国家签署了85份标准化合作协议,与16个国家签署了加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文件。这些协议、文件或声明,无疑为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技术合作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框架与技术标准。要构建长效的技术合作机制,必须全面提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以便于与“一带一路”沿线发达国家或地区展开深度的技术合作,并在沿线发达国家设立企业研发中心,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要积极开展对不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与合作,共同开发实用技术,提升不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利用国内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与管理经验,帮助不发达国家进行传统生产线的现代化设备改造与技术升级。一些先进制造业中的中国企业具有强大的技术竞争优势以及海外拓展能力。例如,徐工集团就已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先行取得了商机,在广大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如非洲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市场扩张迅速。我们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设厂、设立研发中心或产业园区的模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不仅实现产能合作,而且更要在技术层面实现紧密合作,共同发展。
开展教育、医疗、卫生、旅游、智库等领域人文交流,促进人才合作
中国已建立了层次丰富的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杭州、重庆等大都市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科研机构云集,企业研发能力雄厚,完全有能力与优势展开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才合作,为不发达国家培训专门的技术人才。为促进人才的交流,吸引沿线国家留学生来华学习,中国设立了专门的“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项目,并与2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国教育发达地区的高校、科研中心以及相关企业的职业培训中心,可以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订单式人才培训,可以采取来华培训,也可以委派专家或职业教育专业人员赴海外进行专门的项目技术人员培训。中国已在35个沿线国家建立了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了43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渠道,展开对沿线国家中医人才的培训工作,使得中华医药与医术更好地服务于沿线国家的老百姓。人才合作,不仅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人力资本投资,更是一种对外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也更容易促进合作各方在价值观层面彼此间的了解,形成富有时代特色中外合作交流的新文化,进一步促进民心相通。促进人才合作,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智库间的交流,形成高端智力合作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远见的思想。最新成立的“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正是呼应了这一需求,其成立有利于沿线国家智库的交流与合作,深化互信、凝聚共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
实施创新引领,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各方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平等原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分享合作红利。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方向的迈进,必须实施创新引领,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科技创新领域,中国要继续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模式完全不同于以资源掠夺为特征的殖民地开发模式。中国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观,并将之贯彻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合作中。中国要持续在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区园区合作、技术转移四各方面同沿线国家展开合作,共同探索互联网时代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这必将有助于沿线国家转变发展模式,帮助“一带一路”沿线不发达国家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其次,在制度创新领域,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的保障机制。技术创新离不开制度创新为保障。在组织建设上,中国与各方建立了“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在行动纲领上,制定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深化农业、卫生、减灾、水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在行动目标上,提出了“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合作倡议。通过这些制度创新为保障,推动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