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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7年!海关允许新潟大米进口 距福岛120km但多数国家与地区已解禁

海关允许大米进口。近日,来自海关总署的消息称,解除对日本新潟大米7年的进口限制。

2011年3月福岛核泄漏事件爆发后,我国对福岛及周边共12个都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下达了进口禁令,其中就包括了新潟县。同年6月,原国家质检总局经风险评估,将山形县和山梨县从禁令名单中移除,并不在要求相关产品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但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昨天,海关总署公告又称,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据小编了解,新潟县是福岛临县,位于福岛县西边,两县中心相距约120公里。

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22日,已经有29个国家先后解除了对福岛食品的进口管制,其中包括加拿大、缅甸、澳大利亚、印度、土耳其、巴西等国。

有17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在出示安全检疫许可等材料的前提下,可以进口福岛食品,比如印度尼西亚、欧盟、俄罗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

有4个国家对部分福岛食品进行了解禁,即美国、韩国、新加坡、菲律宾。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台湾则依然维持着对福岛食品的进口管制。不过,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此前禁止进口的食物范围一直是“福岛5县”,即福岛县以及南北4县(茨城县、栃木县、群马县、千马县),新潟县食品不在他们以及多数国家的封禁清单内。

海关总署公告如下:

一、日本新潟大米是指日本新潟县产稻谷及新潟县产稻谷加工的糙米,经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日本大米加工厂(企业名单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加工而成的大米。

二、日本新潟大米在进口时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植物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